话家常(2 / 2)
这“扣”字之,真的吃货心中自白,从蒸锅中迎出扣肉总是令人心弦紧绷的,有当扣肉以迅雷之势扣在盘子之上时,才感到灵魂一抹随着脆响而散发的浓香给拉了来。
兴许是梅干菜的缘故,花肉的脂肪已染上了棕色,夹起一片肉还能见在筷间颤动,而一层亮的脂肪仿佛给肉片镀上了一层银膜,在灯下骚动着一阵阵银辉。高温早已使脂肪瓦。真达到了“葩而不烂”的境界,瘦肉则仍留着一定的纤维质感,一大片肉吃进嘴里,肥肉已如冻般融了,留下瘦肉在口中细细咀嚼,一股咸鲜气,越嚼越香。
吃了肉,要来一夹菜,这是我的习惯,梅干菜在蒸汽中早已舒了身躯,显得饱满,浸在浓厚的汤中,吃上一口,咸香溢,下饭佳,一瞬间竟觉得整个界的美都浓缩在了这双筷子之间。难怪鲁迅喜爱,《风波》中的文字有无地显露出他对“霉干菜”的殊感。
花肉虽普遍,梅干菜虽见,使是简单菜叶,也得经过晾晒盐渍等工序才能成为真的食材,作为“以食为”的国家,用心对待,用时间沉淀,有如才使中国有了“美食大国”的称号,使粥水也不例。
粥可就太家了,一米一水便是粥,这是我之的法,后来发现这轻易地读一种食物实在是不妥,而实的确是这粥中也有着巨大的学问。
过是将粥与稀饭的概念混淆的,食堂的种水米分离的稀饭,大米沉淀在米汤中,米粒粗糙的质感,曾经我也以“粥”称之,后来到袁枚在《随园食单》中说到:“见米不见水,非粥也,见水不见米,非粥也,必使水米柔腻为一,后方为粥。”虽子才是名说客,实这种境界是可以达到的。广州生滚粥,精髓在一“滚”字,随滚随食,广州人对美食的追是深入骨髓的。大米1~4小时漫泡,在大火上滚得透彻,米粒早已不到本细长的状,在高温下绽开成一朵絮状米花,像是清风吹散的蒲英般在雪白的米汤中上下翻飞。加入瘦肉,亦是蟹,一碗鲜美嫩滑,水米融的生滚粥才能获得端上餐桌的机会,生滚粥一定是在勺中晶莹剔透,一口饮下,一抿便可让米花融嘴中,淡淡的咸味如蜻蜓点水般泛泛,随是成吨鲜味占口腔,生滚粥恰到处的稠度,让人每每喝完一勺都会忍不住将勺子舔于净。
实要达到这种地步,除了浸泡大米,也可以将大米淘净后冷水下锅,小火慢熬,粥成之时也是水米融。
老妈煲的粥是吃的,过年时龙虾,剩下的大脑壳往往令人不所措,需淘上一米,上虾壳和姜丝,调味需用一点点盐。熬的龙虾粥是香气中就弥漫着大的气息,使是在碗中添一勺,加上葱花也足以鲜掉眉毛哩!不过偶尔咬到姜丝也属实令人不快,这又到了之的话了。
曾经有段时间身体状况不佳,感冒发烧频发,在人抹额头上的汗珠抱怨着火辣的太阳时,发烧40°c的我能暗自庆幸有这温暖的阳,头晕目眩的我在上车后顿觉轻松,为每走一步似乎都是对我躯体的虐待和精神的推残。而有着康复的烈欲望,却缺乏打针的勇气,以至贴着退烧贴,吃着退烧药折腾了一晚上,我倒是迷糊地睡过,是辛苦我爸妈一晚上来我三了。二也得披着毯子躺在沙发上,靠近阳台,能听见大风掠过的阵阵呼声。不是优柔寡断,而更似冷峻无,我更是在这阵阵呼声中感叹这风竟也是中人,虚弱的我早已没有了这般潇洒的资格。
这种时候,老妈的一碗皮蛋瘦肉粥可让我魂。鲜美脆嫩的皮蛋,柔软细腻的肉片,如同礼花一样在口中炸开,俨是口腔中的奏鸣曲,吃完便觉神清气爽。满血复,一个翻身便到窝中玩起了手机。
有时坚守家未必是易,在当今的生中。披萨、牛排、面、蛋糕如同潮水般涌入了我们的生,家却依旧,尝尽味,却依旧神往;无论多大创伤,却仍能抚,我我和老妈对家的理都有误,无论简单复杂亦朴素华丽,家永远都是:
凡伟大,惯却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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