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一条鞭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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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佑五年的秋收七月初三,大宋帝国朝堂高官齐聚一堂,老臣文彦博和吕公着等都在穿越众的帮助下延长了寿命,因此红光满面的讨论者刘欣这个仅仅挂名开国子上书的内容。

这份关于全面改制税收体系的建议自从进入各个决策层的眼中就引发了巨大争议,其中的内容极为先进,让中枢的高官和太皇太后十分震惊,简直就是比当初发行吐蕃赎买公债的巨大成功还要让人不敢相信。

主要的意见就只有三条,第一条就是让无数官员发财的折色纳钱法,所有的实物税全部折合成铜钱和银两上缴给官府,交税的期限可以由以前的两税法一年分夏秋两次收获改为一次,减少收税成本和过程中的各种害民机会。

第二条就是将劳役彻底废除,所有公共事业和国防营建工程都要国库出钱雇佣劳动力完成,而不是像过去一样无偿占有民众劳动力。

第三条就是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大宋帝国政斧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姓,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

且不说后面两条能否实现,就第一条就导致了巨大的争论,几千年的实物税要被废除,全部改为货币税,这其间的问题就有数十个要解决。两税法一年收两次,基本都是粮食实物和各种土特产等消费品,在上交的实物当中主要为谷物和纺织品基本涵盖了市面上所有的品种和原材料。谷物品类有高粱、水稻、小麦、小米、大豆、大麦、燕麦等,纺织品有罗、绫、绢、纱、丝、绸、丝线、绵、葛布、麻布、棉布等等,物产则有六畜齿革翎毛、茶盐、竹木麻草、果药纸油、炭薪、漆蜡等等。

总之,只要有什么出产,政斧就会征收什么产品;而且按照大宋帝国政斧会计习惯用法,将各种征收汇总起来,总收入为若干贯(钱以贯计)、石(谷物以石计)、匹(纺织品以匹计)、两(贵金属以両计)。大体上夏税以纺织品为主,秋税以粮食为主。

特产和物资中很多都是强制征收的战略物资,比如皮革竹木用来生产铠甲,牛角羽毛用来生产弓箭,草料用来喂养军马,白蜡用来铸造钱币和其他军工产品。这些如果都改交钱币会不会威胁到军工生产安全?

改交钱币会不会导致国家粮食储备安全?保守派担心歼商贪官借机盘剥百姓,在收税时节压低粮价,导致百姓负担加重。改革派虽然看到货币税产生的损耗比实物税更少,但是也忧心粮价波动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如果全部改交货币税的话,土地产出的实物没有被出售,百姓将所有实物自己消化了,没钱交税怎么办?地主收租是以实物为主,他们要交税也要卖掉农产品才能交税,税基是耕地为主还是以储存的粮食等产品为主?税率是累进税还是统一的按收入百分比交税?到粮食收获季节,大批粮食上市导致的粮价下跌,导致有人谷贱伤农或大地主收获了一万担粮食,按照8%的税率要交800担。但是粮价跌20%,他就只用交平常640担粮食出售所得的铜钱。能不能避免谷贱伤农或大地主避税?

最让官员们不安的就是自己的生活物资发放能否不收这个改制的影响。中国古代的“秩禄”制度,等级森严,不允僭越。秩是官秩,是官位的高低;禄是俸禄,是朝廷发给官吏的薪饷,官员的俸禄很大一部分是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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