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节 牛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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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娘当下就飞了他,可是现在还是有些怀念。”

邓莎说的眉飞色舞,好像说老娘今天吃的是海鲜一样的畅快,只不过却又莫名的叹了口气,“其实,叶枫,那人也长的不错,难得还是个才子,也有你这样两道浓浓的眉毛。”

看着叶枫脸色有些发青,邓莎笑了前仰后合,“小叶,你放心,我不会追你的,你符合五年前我的标准,可惜现在,唉,晚了。”

邓莎说晚了的时候,仿佛医生面对无药可救的病人一样的口吻,叶枫却是感觉到一阵要解脱的轻松,但只能虚伪的说道:“看来钱真的是好东西,最少有钱不愁找不到老婆。”

认真的想了一下,补充了一句,“最少不愁找到邓莎你这样的老婆。”

邓莎却是丝毫不以为意,晃动着手上叶枫的眼镜,突然问了一句,“你这么有才,怎么不去写个诗词什么?”

“写诗词干什么?”

“出版赚钱呗。”邓莎三句话不离本行。

“赚钱干什么?”叶枫忍不住问道。

“啊?”邓莎睁大了眼睛,好像头一回认识叶枫,“这种问题你也能问的出来?小叶呀,我发现你实在被所谓的文学就是毒害太深了,钱可是好东西。你有了钱,就可以不用上班,天天享受的。”

“不用上班?”叶枫有些苦笑,”如果不上班,那我一天不是更无聊?”

“你天生就是个奴才命,”邓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直接给叶枫下了个结论,“竟然还有人喜欢上班?”

叶枫喃喃自语道:“我不是喜欢上班,我只是觉得,我工作了,就不用胡思乱想。”

邓莎并没有听清楚他说了什么,摆弄着手中的那幅眼睛,突然发现新大陆一样,大叫了起来:“叶枫,你这不是近视眼镜呀。”

“不是,”叶枫回答的很平静,“虽然看起来很像。”

“你有病?”

“我没病。”

“你没病没事戴个这种平光眼镜?”

叶枫考虑了一下,只好解释道:“其实我真的有一点病,我的头脑不是很好,我看到太强烈的阳光,就会分不清东南西北。”

他这话说的一点问题没有,但是和眼镜完全扯不上关系,他就算不看太强烈的阳光,很多时候,也会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而且很多人盯着太强烈的阳光看,也是一样头晕,分不清方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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