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远游归途(1 / 2)
韩风懒不懒?很懒。』堪称有史以来最爱偷懒、也是最为懒惰的神祗。
如果非要说谁比这位“懒神”更懒的话,那就只有正在金塔里泄起床气的小狼崽欢欢。
这小家伙自从吃了血河花,一睡几十天后好不容易醒来,就又迷恋上了韩风的灵气灌溉。加上小狗本就淘气,疯哥为了不让它影响到夫妻生活,动不动就丢点灵气出来,让这家伙一边睡去。后来更是变本加厉,直接将欢欢丢进识海当中,彻底图了个耳根清净。
就算有时候想起小狼崽来,小家伙也都在充沛灵气中呼呼大睡,一副天塌下来都不管的样子,疯哥便也懒得吵它,随便它怎么睡都行。久而久之,竟将这小东西忘到了九霄云外。如果不是因为晋级化身期九阶,恐怕至今也想不起来。
如果欢欢不是找了这金塔做窝,疯哥又恰好打上了金塔的主意,铁定也不会想起在识海里,还睡着一只最懒的小狗。
准确来说,是一头最懒的幼年草原狼。
不管是狼还是狗,反正只有最懒,没有更懒。
听这怒气冲冲的嚣叫声就知道,被韩风从美梦中吵醒的狼崽,究竟该有多么的愤慨!
疯哥自己的起床气就很厉害,推己及人,啊不,就算是推己及狼,想来也是恨不得将惊扰美梦的家伙一脚踹到天边!
很快,欢欢睡眼朦胧的脑袋就出现在宝塔底层,对着韩风又是一阵狂吠,显然是在控诉这种极不人道的打扰恶行。
疯哥一笑,顺手就将小家伙拎了出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轻揍,才总算让欢欢清醒好多,认出眼前扰人清梦的罪魁祸,正是自家的主人兼“房东”,这才悻悻住口,牢匚氐谋泶镒盼
韩风看着它可大可小的身子,心中颇觉惊讶,倒也不至于少见多怪――在识海中经过紫光灵气的伐毛洗髓,身躯变化又算得了什么?只不过这小东西不愧是草原狼的种,着实聪慧得很,竟找到了这宝塔做窝,也算是灵性十足的了。
至于这宝塔的来历,凡是看过本书的书友都知道。就算没看过前面部分,那也一定知道哪咤的故事。
哪咤欺负死了龙王,龙王惹不起哪咤,就去找家长算账。李靖惹不起龙王,就拿哪咤抵挡。哪咤气不过,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与李靖了了这父子之情。重生之后纠集天下妖魔要找李靖算账,幸亏如来赐下这宝塔,以和为尚,认佛为父,才让哪咤不得不低头。
“玲珑剔透舍利子如意黄金宝塔”,塔分九层六面,面面有佛,可大可小,镇压一切妖邪。李靖得了宝塔,时时不肯离手,就是怕哪咤没了压制,害了自家性命。这也是托塔天王美称的由来,又有谁明t李天王悲催的内心?
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个好东西,好宝贝,比起西游记中的乾坤袋和金角大王的葫芦,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也就是如此犀利的法宝,却被韩风象丢垃圾一般,丢在识海里就忘了个干净。今天如果不是光芒耀目,恐怕依然难以得见天日。
只是到底拿来作何用途,疯哥一时却还没想好。不过反正识海中光线极亮,宝塔本身又艳艳光明,倒也不虞会再被遗忘。把玩一阵,便不顾欢欢连声抗议,拎着狼崽耳朵就出了识海。
韩风这一回神,室内众人也随之醒来,检视自身,各个均有进步。只有陈丹因为从没修炼过,所以最先扑了上来。
只是这一次,小萝莉的目标不是韩风的怀抱,而是小狼崽欢欢。
毛茸茸、肉呼呼的雪白身子,小鼻子尖耳朵,小嘴细牙,再配上圆溜溜的黑眼睛,还是那条可爱的小狗,还是那条聪明的狼崽,凡是韩家的人,谁都认识这条淘气小精灵。
小萝莉对绒毛小动物天生的喜爱,直接过了对韩风的关心。
欢欢当然认得陈丹,见她冲了上来,也不敢闪躲,只得闭上眼睛认命――在韩家,如果说谁才是真正的小魔王,如果陈丹认了第二,连小金都不敢自认第一!
落在陈丹手上,迟早都是被蹂躏的下场,什么啃树皮吃树叶都还算小事,就连那恶心的毛毛虫和蚯蚓,陈丹也不知逼着欢欢吃了多少,心中阴影永生难消,此时又哪里敢逃?
“欢欢,你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丹丹好想你吖……走,姐姐这就请你喝酒吃烤肉去!”
小魔女一见到欢欢,就忍不住两眼放光:
“小金,快再去烤点肉来!记住,要有骨头的哟,今天我教欢欢啃骨头!”
欢欢忍不住就是一声哀鸣:咱不是啃肉骨头的狗狗,咱是只吃灵气的神兽好不好?!
小金不敢违抗,正要起身,却被韩风救了下来:
“吵什么吵,都过去两天了,火都灭了,还烤个啥?收拾一下,咱们回家!”
…………
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在结束了与神盟领袖阿迦德两天两夜的“长谈”之后,韩风宣布结束环球旅行。
眼尖的记者和电视观众,还是现“霏月号”多出了两名乘客。
一条围着韩风脚边打转的白色小狗,以及一个肤色较深的华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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