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龙鹰的猎物(1 / 2)
“妈的,没死就行,给他点吃的,在给他口酒喝,一会儿就缓过来了!”龙浩天骂了一句,心里想,养尊处优的草包,肯定是被宠坏了,禁不起一点折腾,看来太阳帝国国王伐利亚二世肯定不是个英明的君主。不然不会把自己的儿子娇惯成这样。虽然旭日帝国国王罗兰奥八世也不能算是个英明神武的帝王,不过至少在管教儿子方面还不至于这么糊涂。罗兰奥八世的几个王子龙浩天都见过,虽然有些也有点跋扈,不过至少在武学的修炼上还是说得过去的。
奥斯这家伙,也真小气,干粮倒是给了布林顿不少,都是些干巴巴的大饼,至于酒,这个嗜酒如命的狂战士,一边嘴里嘟囔着,一边从魔牛皮口袋里倒出了一小杯,放在木箱里。似乎很不情愿。
休息了一会儿,龙浩天吆喝大家继续上路。这次龙浩天选择的路线,全是偏僻的山路,沿着兽人部落和旭日帝国的交界处,往京城进发。
龙浩天不想走大道,太阳帝国肯定派出了不少密探在大道上打探消息,虽然太阳帝国的人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武,不过难保不会在夜里偷袭。从红月行省前往京都路途不算近,走大道可能要十天。这十天里总不能每天晚上都不睡觉,敌人在暗,自己在明,难保不出乱子。
再加上途中有几个行省的总督,可能暗中和太阳帝国关系暧昧,如果派出一队军队冒充盗贼,在大道上明强。凭着手下这么几个人,恐怕是凶多吉少。
虽然现在走的这条道,靠近野蛮的兽人部落,兽人据说是神和魔兽留下地混血。虽然具有人形,不过远远不如人类聪明,还过着蛮荒落后的生活。不过兽人大多数天生力大无穷,平日里打猎过活,兽人不会象人类那样制造精巧的工具,还有其他的生活用品。不过兽人有兽人地办法。缺什么,三五成群冲到人类的村庄里面,看到了就抢。
兽人的神力,大部分都不是来自修炼的,他们的比蒙。比人类高大好几倍,一个成年的比蒙,大多数都有五米高。手里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兵器,大多收就是随手在树林里连根拔起一根大树,把树叶树枝用粗大的手掌撸掉。挥舞着粗大的棒子,往往一棒子就可以砸死一个七阶的魔兽。
人类普通没有修炼过武道地平民,哪里是这帮掠夺者的对手。往往一个比蒙冲进了一个村子,将会带来一场灾难。不过兽人天性并不是那么嗜血。他们的性格接近与魔兽,他们做事往往不经过周密地思考。也不会故意杀死人类来取乐。他们做事的目的很简单,如同野兽一样,就是为了吃和用。
人类熟悉了兽人的习性后,村民们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会主动送给冲进村子地兽人一些器具,比如喝酒的铜器,或者一些兽人无法炼制的盐巴之类地东西,再或者是引火用的魔法石。这些都是兽人无法自己制造的。
而兽人在得到这些之后,也不会伤人。心满意足的回到自己的部落里享用。等用光了,再来人类这边“抢”。不过有时候也会把他们在山里打得一些吃不完的美味的魔兽肉,或者一些用不着的魔兽毛皮送给人类,作为一种交换。
居住在兽人部落临近的村民,慢慢地和兽人建立了一种微妙的互相依存的关系。不过兽人天生有一种如同野兽般的领地情结,他们居住的地方,是不允许外人打扰的,所以人类一般不来触这个霉头。
龙浩天之所以选择这条路线,就是因为从卡莱尔法神那里知道了这些。人类不来这里,正和龙浩天的心意,这样就不容易泄露行藏。
至于兽人比蒙?别人可能会怕,龙少爷龙浩天是不会怕的。
兽人比蒙,可能会令一个白银斗士胆寒,也可能会跟一个黄金斗士打得不可开交,至于剑圣,收拾一个比蒙应该是很轻松的。
不说龙浩天,九小的实力现在随便弄出一个,都不亚于剑圣。还有龙鹰和龙虎,经过龙浩天的点播,也有了上位黄金斗士的实力。没办法,他们两个错过了练武的黄金时期,算他们运气不好,龙浩天降生的时候,他们都已经成年了,能达到这样的实力,已经算是不错了。
而奥斯呢,如果不狂化,恐怕也只有上位黄金斗士的样子,但狂战士特有的狂化体质,经过龙浩天的治疗后,可以完美的达到保持理智的程度,那么狂化后的奥斯,连一个剑圣见了都会害怕。
还有,三十个玄甲狂骑,也都达到了黄金斗士的水准,三十个黄金斗士啊,整个帝国才有多少黄金斗士呢?具体的数目没有统计过,不过肯定的说,三十个黄金斗士聚集在一起的时候肯定少之又少。
有了这么一队班底,就算龙潭虎穴也可以闯一闯了。
渐渐的,一行人走进了荒凉的比斯特山脉,这里已经是兽人的领地。龙浩天让众人尽量保持安静,龙浩天虽然不怕兽人的比蒙,不过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也不想惊动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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