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装钱(1 / 2)
大阪郊外,极乐馆。
小雨连绵。
这是一间深藏于古老大山中的木屋。
它占地面积广阔,高大恢弘,通体完全是由绘树修葺建造,散发着幽香。
这种树的树龄一般都能够达到上千年而不朽,哪怕是在多雨的深山里,因为树木能够自动吸潮的属性,并不会显得潮湿甚至出现积水,而且在干旱的时候,还能够从自身细胞里释放水分,湿润周围空气,相当于一台天然的空调机。
大屋前山溪潺潺,其上是一道极为精致的木质拱桥,桥面镂刻着火焰般的纹路,升腾的火焰里有夜叉与恶鬼互相缠绕。
长桥卧波,伴随着古雅的音乐,身穿开叉和服的女孩们跳着歌舞伎里的名作艳舞,她们千娇百媚,一颦一笑间极尽妩媚之能事。
一辆辆名贵的豪车停靠在木屋别墅前,有迈巴赫、劳斯莱斯、甚至是限量版的玛莎拉蒂、法拉利等超级跑车,此时天气微寒,但从车上走下的女人们皆是穿着暴露,上身的伟岸与下身的挺翘在行走间勾勒出极为迷人的线条。
与之随行的男人们早就不老实的在女人后背处贪婪的摸索起来,换来女人迎合般的扭动。
其中一个俨然大佐风范的外国青年叼着根高希霸雪茄,气焰嚣张的从迈巴赫里大刺刺的走了出来。
青年神色英俊,人中处还留有一撮胡须,身穿灰白条纹的和服,在他的左右手边,各种环抱着两名气质出众的漂亮女孩,周围其他男人包括女人在看到女孩们的容颜后都不由得黯淡失色。
木屋前的侍者在看到对方后,纷纷神色郑重起来,虽然并不清楚对方是何许人也,但这气场就足以碾压在场所有人。
这外国佬绝对是个大佬。
侍者们都是察言观色的高手,顿时不敢怠慢,连忙上前,有的为青年及其身边女孩撑伞,有的去为其拿出后备箱里携带的行李。
嘶
就在两位侍者来到迈巴赫后备箱准备拿出里面行李的时候,不禁倒抽一口凉气。
那赫然是一个个体型庞大的拉杆箱,这些箱子整齐的码放在一起,几乎撑满了整个后备箱。
要知道,来到极乐馆的赌客都会携带箱子,里面装着丰硕的赌资。
侍者们不是没见过大手笔的赌客,毕竟能够来到极乐馆的赌客,都是在日本境内不容小觑的人物,而且极乐馆里的赌注没有上限,只要你敢赌,甚至一局就能够赢得价值千万的资金,所以来此的赌客一般携带的赌资都很多,于是乎那些装有赌资的箱子都非常大。
可他们还没见到过这么生猛的,竟然用大号行李箱来装赌资,而且这些行李箱不仅仅后备箱里有,就连迈巴赫宽大的后排座位空间里也塞的到处都是。
一眼望去,足有二十来个。
侍者们很难想象三人是怎么过来的,因为这辆车里并没有司机,极有可能是三人中的一人开车,另外两人像个忍者一样,缩在行李箱的中间。
话说现在连赌博都这么卷了么?
本来一旁同样一脸大佐相的麻脸胖子还极为不满,毕竟他身为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家的大少爷,很少有见到比他还要嚣张的年轻人,甚至连身边的马子都没有外国佬的靓,可直到这家伙亮起那些行李箱,这麻脸大少爷心中那股心气顿时烟消云散。
财力就是资本啊,能够带这么多的赌资来玩,家底至少是财阀级别的,再看着自己身边这两个干巴巴的手提小箱子,赶紧有些灰溜溜的窜进了木屋里。
如果按照这些行李箱的尺寸来装钱的话,这些箱子加在一起怕是能够装载上百亿的日元吧。
侍者们也是战战兢兢,生怕一个招待不周引起对方的不满。
可箱子一入手,侍者们面面相觑,神情变得极为古怪起来。
这箱子,可真特么轻啊。
本来他们已经做好准备,凝聚力气准备提起这些拉杆箱,毕竟这些赌资丰硕,每一箱至少也得有上百斤,可如今他们几乎没费什么气力就将其提起,这特么跟个空箱子没什么区别啊。
话说一个赌客,为什么要带些空箱子过来?
这家伙该不会是要黑吃黑,打算来极乐馆装钱的吧。
侍者们看向外国青年的目光变得不自然起来。
“有问题?”
看到这些侍者一愣一愣的表情,大佐般的青年疑惑的扭头问道。
“没,没问题。”
侍者们也是训练有素,强压下心中情绪,或许这里面装的是地契一类的东西,他们自我安慰。
毕竟不能让客人提前打开箱子检查,这也是极乐馆的规矩,不管你带的是什么,哪怕是新型手雷随时会爆破也无所谓,极乐馆里的老板都能够轻松摆平。
这在此前不是没有发生过。
一位赌客输的家破人亡,最后将所有积蓄用来购买一颗新式手雷,并且将其带进了极乐馆里,就在他准备要带赌场里所有人同归于尽的时候,极乐馆的老板出现了。
伴随着古雅的音乐,身着轻纱长袖的“戏子”款款走出。
那真是一个非凡的人呐,分不清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但他的容貌绝美,像是歌舞伎里走出的绝世美姬,他一边舞动,一边爱怜的抚摸着那个走投无路的男人的脸,像是在安慰着自己的孩子。
他贴着男人的身躯摩挲,在其耳边低语,谁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看到男人渐渐神色沉痛的跪倒在地,已然是泪流满面。
老板缓缓叹息,然后在众目睽睽下欲要准备离场,就在所有人以为一场危机被老板一场惊世艳舞化解无形的时候,老板本人却突然暴起,将手雷拉开保险后,直接塞进了男人的嘴巴里,最后将对方整个人从楼上扔了出去。
随后迎来了华丽的爆破声。
老板做完这些,长袖挥舞,让在座的玩得尽兴,最后施施然地离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