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其实,她是相信兰二狗的!(2 / 2)
秋韵就读的是音乐学院,学校出来的都是顶尖级的音乐家,而在她们音乐学校的隔壁,就正好是兰黎川所就读的一流政商大学。那时候的兰黎川虽然已经早就和成圣决裂了,但是名字还没改过来,是跟着父姓的。
叫成黎。
秋韵自小便是美人胚子,很张扬的美。入学的第一学期,就顺利的拿下了校花的头衔。
而兰黎川是政商的头号校草。
优秀的人和优秀的人在一起,总是会让周围的人产生更多的话题和留言。
两校又是友校,每年都会在高校之间举行一场友谊赛的运动会。
她和兰黎川就是在那场运动会上认识的。
秋韵当时是学校的学生会副会长。有一个参加田径赛的一年级女孩儿受伤摔得鼻青脸肿。其他人都要参加比赛,所以她肩负着送女孩儿去医务室的重任。
去医务室的路上,却正好遇上了兰黎川,当时的她一心学琴,两耳不闻窗外事,看着身穿一身球服的男人,只觉得格外帅气,不过看到兰黎川那张脸的时候,她记得自己是很嫌弃的。
没错,是嫌弃!
因为当时兰黎川得了过敏性荨麻疹,所以整个脸看起来特别狰狞,受伤的丫头也被摔得鼻青脸肿的,而且那丫头不算瘦,所以秋韵一把拉住了兰黎川帮忙。
他记得很清楚,兰黎川看着那鼻青脸肿的丫头,笑的肆无忌惮。但是好在后来还是帮了,还将受伤的姑娘抱到了医务室。
后来她才知道,兰黎川就是传说中的政商校草。
两人之间的事情愈演愈烈,兰黎川也没有站出来解释,他们确定关系的那天,是在一个傍晚。兰黎川突然到他们学校门口来等她,为了给她一条项链。
那条项链很普通,就是一个绿色的坠子,还有一条红色的绳子,其实真的很丑。
她依稀记得,当时他靠在学校门口,将一个红色的丝绒盒子递给了她,然后语气淡淡的说:“你的。”
那是他第一次送她礼物。
虽然东西不美,可是很特别。
她接受了所有同学羡慕的目光,最后问他,可不可以送他回家。
他没拒绝,而是送着她上了公交车。
后来每天她出门的时候,总能遇到他在门口等她,因此,之后的每一天他们都是一起上学,再一起乘公交车回家。
全校同学都自然而然的将他们当做了情侣。他也从来没有解释过,他们之间发展得的确很顺风顺水。
可是直到毕业的那天,他也没有跟她说过喜欢她,所以刚刚在看到那条短信的时候,她的心才像是猛然投进了一颗石子。
而当年,率先告白的那个人,还是秋韵。
她对他告白的那天,正好是他的母亲兰诗琴去世之后。他没拒绝而是将他拥入怀中。
在那之后,他们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情侣,曾经的感情很单纯,但是她却爱得难舍难分。
一毕业,兰黎川就将成黎这个名字改成了兰黎川,随母姓。秋韵没有多想。
她也以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可以一直这么完美的维持下去,虽然没有惊涛骇浪,但是风平浪静,只要有他在她的身边,那就是好的。
可是后来……
直到池韶华的出现,秋韵才知道,原来兰黎川并不是普通家庭的孩子。他是凌峰集团总裁成圣和原配兰诗琴所生。
兰黎川的天赋和聪明是与生俱来的,大学毕业后,他就和慕容和开了一家证券公司,命名为鼎瀚。他的成功,势如破竹。鼎瀚国际在他的带领下,一步步发展到上市,然后涉及各个领域,最后一发不可收拾的发展到了今天的鼎瀚国际。
他一手创建了自己的商业帝国。让人叹为观止。
身份的悬殊,让秋韵产生了极大的自卑。
她学的是大提琴,其实市场并不景气。著名音乐学院的毕业生,想找一份和音乐相关的工作,简直难于登天。
她待业了好几个月。直到有一天,池韶华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给了她一大笔钱和一个出国深造的机会。
很烂熟的剧情,秋韵当时便拒绝了。
直到冷家二小姐冷婵,也就是她的闺蜜,告诉她一番话。
她说:“如果你信任你和兰黎川之间的感情,你就应该答应池韶华的条件。等到有一天,你功成名就了,才有资格名正言顺的站在他的身边。否则的话,你永远只能带着自卑,而自卑,最后也一定会导致你们恋情的结束。”
她自信,太自信。
和兰黎川在一起,是因为她的自信,而最后这段感情的结束,也是因为她的太过自信。
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答应池韶华的条件,一年,只需要一年,她就可以带着骄傲的身份回国。她相信他们之间的感情,所以一年根本就不是问题的。
可是,她到底还是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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