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章 将相不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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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苏逢吉亲自起草该条法律,做了进一步的更正,使之成为有史以来最严酷的法律:盗贼本人及前后左右的邻居,包括“一保”之内的居民,全族处斩!

偷个东西,不仅小偷本人被杀全家,他的邻居也要杀全家。

这是借鉴参考了“保甲连坐”制度。在中国古代,关于“保”的定义略有不同。在唐末,四户为“邻”,五户为“保”。总之,只要有一个人犯法,官府的起步价是诛灭五户。

草稿拟定后,招致了一片反对声。苏逢吉这才迫不得已,恨恨地将“全族”二字抹去,邻居就不用杀全家了,但家长还是要杀的。

在这条法律的指导下,山东、河北等匪患最严重的地区,发生两起骇人听闻的案件:

“平阴县屠村案”

郓州刑警大队长(捕贼使)张令柔破获了一个违法犯罪团伙,顺藤摸瓜,追查到了平阴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然后无情屠杀了十七个村的数百名村民。

“卫州冤案”

在卫州,发现了盗匪,人民群众自发地组织抵抗,赶跑了盗匪,有十几个热心市民前往追赶,结果盗匪逃入山林,不见了踪迹,这时候,刺史叶仁鲁带兵赶到,一口咬定这十几人就是盗匪的同伙,不听辩解、不予调查,直接将他们的脚筋挑断,然后抛弃在这深山老林,十几人哀嚎惨叫,过了好几天之后才死。

卫州冤案发生后,宰相苏逢吉不仅没有责备卫州刺史叶仁鲁,反而将叶仁鲁同志树立为优秀典型,公开点名褒扬,号召全国官吏向叶仁鲁同志学习。

堂堂帝国宰相,一般人印象中文弱、宽厚、包容的迂腐书生,尚且严酷无情至此,何况是目不识丁、握手刀枪的武将!

在“向叶仁鲁同志学习”的号召下,各级地方官本着“宁可错杀三千,绝不使一人漏网”的宗旨,制造了无法统计的冤假错案。

苏逢吉虽为文官,但他嗜杀的性格很早之前就暴露了。刘知远未称帝时,每当过生日或偶有小疾,就会让苏逢吉“静狱”,类似于大赦天下,只不过是在他管辖的一亩三分地之内,把官府积压的案件处理一下,能结案的必须当场结案,不能结案的也要从简从快从轻处理,把监狱里关押的犯人都释放,就当是放生祈福了。

苏逢吉来到监狱,下令把所有犯人都杀了,不管所犯何罪,不管轻重,更不管是否冤枉。总之,杀个干干净净,物理净狱。

苏逢吉是一个拥有“智多星”吴用皮肤的“黑旋风”李逵。但是他文采出众,思维敏捷,而且善于察言观色,很会迎合刘知远,故而深得刘知远信任。仰仗着刘知远的宠信和他心狠手辣的行事风格,河东官吏们无人敢冒犯他的威严,他的工作效率也因此出奇地高,于是更得刘知远信任。

苏逢吉的另一个性格特点是贪婪、视财如命。在他当权的时候,公开受贿、卖官鬻爵,把后汉的官场搞得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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