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6章 饿死还是谈判(1 / 2)

加入书签

 吕贝克和汉堡(主要是汉堡)为什么要觊觎不莱梅的汉萨商人?马林一开始以为主要是看中了不莱梅汉萨商人的财富,毕竟,这个年代商业活动是要交税的。但马林详细了解后,才明白,汉堡之所以觊觎不莱梅的汉萨商人,拼命想招揽过去,并非为了财富和税收。</p>

当然,财富和税收也是其中部分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不莱梅人的商业渠道……</p>

两个城市同为德意志西北沿海重要的汉萨城市,且都是大佬,双方充满了竞争。但是,两家的优势又不一样。汉堡的基本盘,主要在德意志地区,包括内陆的易北河流域。比如,易北河流域的萨克森地区(包括萨克森选侯国和萨克森公国)和马格德堡大主教国等地,商品进出口都要走汉堡这边。所以,德意志西北部沿海和易北河流域,属于汉堡的基本盘。</p>

而不莱梅城不一样,他们的基本盘,除了威悉河流域和德意志西北沿海部分地区外,还包括了英格兰和尼德兰地区。甚至,英格兰和尼德兰地区的海外盘,利益不亚于本土利益。</p>

汉萨同盟在伦敦和安特卫普的商栈,最主要的势力就是不莱梅的汉萨商人。汉堡虽然也在伦敦商栈和安特卫普商栈有自己的势力,但远不如不莱梅。主要是,不莱梅当初就将海外作为了主要的开拓方向。因此,在伦敦和安特卫普的海外盘,是不莱梅为尊。</p>

结果就是,汉萨同盟三大佬吕贝克、汉堡和不莱梅,吕贝克的基本盘是波罗的海地区;不莱梅基本盘则以英格兰和尼德兰为主,其利益超过本土利益;而汉堡,虽为汉萨同盟副盟主,也在波罗的海、英格兰和尼德兰都有势力,但都屈居第二……只是汉堡在本土的实力强大,依托易北河流域的贸易权,才勉强压制住不莱梅,成为汉萨同盟第二强。</p>

这一次,马林要动不莱梅,最激动的就数汉堡了。因为,汉堡人很想要不莱梅在英格兰和尼德兰的利益……</p>

也就是说,谁吞并了那些不莱梅汉萨商人,那么,原本不莱梅市在英格兰和尼德兰安特卫普的商业渠道,就会归谁。</p>

如果汉堡挖走了不莱梅市的掌控英格兰和尼德兰商业渠道的汉萨商人,可以说,汉堡在北海地区的实力将会大涨。没准,会靠着这些渠道,反超吕贝克。</p>

吕贝克人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们一开始并不同意。但是,汉堡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和吕贝克平分这些好处,才让吕贝克最终答应一起吞并不莱梅。另外就是,吕贝克也不愿意为了不莱梅得罪马林。毕竟,不莱梅是自己作死,主动和北海国敌对的。</p>

但马林知道,汉堡人的提议其实是有陷阱的汉堡虽然提出平分不莱梅汉萨商人,但不莱梅汉萨商人又不是货物,他们会有自己的选择……</p>

毕竟,不莱梅汉萨商人的核心利益在北海,而吕贝克的核心利益在波罗的海。如果吕贝克和汉堡同时招揽不来梅商人,那么不来梅商人出于利益考虑,肯定优先选择汉堡啊。毕竟,汉堡也是北海的港口。而若是投靠吕贝克,船只停泊在哪?波罗的海?那样的话,去英格兰和尼德兰多不方便啊……</p>

但吕贝克也不是没好处,毕竟,只要有商人肯去,必然能带去大量资本。资本有多重要?看后世华夏地方官员对投资商的各种示好就能明白了。别的不说,每年商业活动产生的税收,就是白得的。</p>

这年头,欧洲可没有农业税,只有商业税和进出口关税。而有钱的汉萨商人,进出口贸易是基本的活动。忽悠一个汉萨商人去吕贝克居住和经商,每年的税收肯定能提升不少。</p>

而汉堡方面为了让吕贝克支持北海国吞并不莱梅,也提出了让吕贝克方面无法拒绝的条件无论不莱梅商人意向如何,只要汉堡招揽了一半的不莱梅商人,就立即收手。然后,鼓励剩下的不莱梅汉萨商人去吕贝克……</p>

看在一半吕贝克商人带来的财富和税收的面子上,吕贝克总算答应了……</p>

……</p>

事实上,对于不莱梅商人掌握的英格兰和尼德兰的商业渠道,马林也是比较眼馋的,也想过留下那些汉萨商人。</p>

但是,思考再三后,马林还是放弃了对那些人的招揽。为何?因为这些汉萨商人对不莱梅市的政治影响力太大了。</p>

在不莱梅,这些汉萨商人不仅是当地的富豪,同样也是政治领袖。他们登高一呼,不莱梅城里响应者很多。</p>

马林若是想留下这些人,那么,以后的不莱梅城,谁说了算就不一定了。就算这些人不敢明白反对马林,但暗中鼓动不莱梅市民和马林对抗,却是很轻松的。</p>

不要小看这个年代的市民阶级,早期的革命什么的,全是市民阶级弄出来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也是被市民送上断头台的。</p>

当然,市民阶级是愚蠢的,他们经常被蛊惑和带节奏。但是,若是将那些有能力蛊惑他们和带节奏的不莱梅汉萨商人都赶跑了,这些市民也会群龙无首。毕竟,市民阶级虽然是革命主力,但绝不是革命的首脑。</p>

所以,为了以后不莱梅城的长治久安,马林不得不忍痛放弃了那些不莱梅商人的商业渠道,任由他们被汉堡和吕贝克招揽。</p>

……</p>

事实上,马林本身也很难招揽那些不莱梅商人。因为,双方早就结下仇怨了……</p>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