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3章 烤红薯、猪肉粉条和鸭血粉丝(2 / 2)
如果黄土高原上种满了红薯,那么,陕北那旮旯,是很难出现饥荒的。就算到了明末,气候异常,有红薯,也能顶过去。然后,就没李自成什么事了——大家有饭吃,鬼才跟你去造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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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想要让大明朝接受红薯,也不那么简单。起码,你得让人喜欢上红薯啊。老百姓喜欢不喜欢其实不重要,只有皇帝和大臣喜欢了,这玩意才能得到推广。</p>
但红薯想让人喜欢吃,也不是那么难。比如,在后世很流行的烤红薯……</p>
这玩意在后世很流行,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卖烤红薯的大叔。而且,这些大叔年收入,一般怎么都有好几万一年,好点的有十几万一年。当然,前提是你是摆摊的,不是开店的。否则,你一年的十几万利润,都拿去给房东了。所以,卖烤红薯,还需要和城管斗智斗勇,以省下那每年十几万的店面租金。年轻人是不行的,肯定会被城管揍。而老大爷则不同,大部分城管还是要脸的,不敢对老人下狠手。少数敢对老人下狠手的,都上新闻了。至于年轻人,嘿嘿,揍你没商量……</p>
扯远了,烤红薯在后世受欢迎,其实也就是城里人见得少,觉得稀罕。事实上,在乡下,要是家里种了一亩地或者半亩地红薯,烤红薯能吃到想吐。</p>
但是,在这个年代,明朝人和后世的城里人差不多,都没怎么见过红薯啊。甚至,从未见过红薯。而烤红薯本就味道尚可,只要正德那个熊孩子爱吃,加上大臣们吃了觉得不错,那就有推广的价值了。更何况,亩产还那么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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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烤红薯,马林还打算拿出红薯的另一个强大应用——红薯粉条……</p>
粉条又叫粉丝,在后世,可是北方人常见食物。在东北,猪肉炖粉条那可是招牌菜,可以和翠花上的酸菜一起称为东北主菜。</p>
马林上辈子虽然从小生活在江淮地区,可也没少吃粉丝。因为,长江以北,秦岭淮河以南这段地区,属于南北交汇地带。南方的米饭、汤圆,北方的面条大饼,以及粉条,在江淮地区都很常见。而且,这个地带,是稻麦轮作区。也就是冬天种小麦,夏季收割。收割后种水稻,秋季收割。有稻有麦,所以这个地区的人米饭和面食都习惯吃。马林记得,上辈子过年的时候,家里水饺和汤圆是一起上的。正是因为如此,穿越到欧洲后,马林才能迅速适应欧洲的面食。否则,一个纯南方人,习惯了吃米饭,到了吃面食的欧洲,会很不适应的。</p>
所以,马林打算,给大明朝的正德皇帝和几个重要大臣,做一份经典的猪肉炖粉条。而且,还会加上辣椒,让大明朝的皇帝和重臣,提前尝一下几百年后制霸东北的美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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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除了这种东北吃法,马林还打算向明朝君臣推荐一种南派粉丝吃法——鸭血粉丝汤……</p>
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后世街头那种普通的鸭血粉丝汤,而是打算用炖得久的老鸭汤作为汤底,鸭血汤为辅。鸭血汤做汤底毕竟是民间吃法,想打动这些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大明君臣,还是提高点档次的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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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红薯、猪肉炖粉条、鸭血粉丝汤,这三大名吃祭出来,不信不能打动大明君臣。只要打动了他们,马林就能用红薯换到足够的利益了。起码,也要弄个自由通商啊。可不能像别的国家那样,两年才朝贡一次,那样利润是不足滴……</p>
写这一章,居然把自己写饿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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