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凯撒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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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的生活总是离不开劳作,原始社会时依靠的是自给自足,而在现代社会则以劳动换取报酬,然后再兑换其他所需的物资,就好像现在欧莫拉星上的徐天宝一样。

一周忙碌下来,尽管所有人都已是精疲力竭,可当某人用挖到的欧莫拉金在顿涅茨克那里换到第一笔收入的时候,他禁不住喜笑颜开,“总算把欠魏定的钱还上了。”

其实不仅于此,他甚至还略有盈余,眼看战斗系统上又冒出一连串贡献点来,他乐滋滋地满心以为,“看来挖矿不过是名义上的处罚,其实还是蛮不错嘛。”

可是他哪里知道,怡馨之所以会一直声讨这个,完全因为这是被时空管理局里的女性们公认为十大美貌杀手之一的勾当。

人类一旦有了钱之后,心思就开始活络起来,就如奚牛,他拍了拍腰里鼓鼓的钱袋,说话的底气也足了,“难得上来一次,跟我一起去大城市里放松一下吧,如何?”

“大城市?有什么好玩的?”,某人问道。

“好玩的地方可海了去”,奚牛边说边比划起来,“最值得一去的就属温柔乡,那里的姑娘实在是……啧啧!”

“下流”,天宝对他满脸的龌龊,不禁十分鄙夷,李斌和魏定也是一样的态度。

“那就去红楼坊吧,那里的歌舞表演可是棒极了”,说着,他还情不自禁地模仿起舞娘,扭动他那水桶般的粗腰来。

“切”,可这只换来其他人更多的鄙视。

“好吧好吧,去酒吧总行了吧”,奚牛转向魏定求援,“大哥,那里绝对是做正经生意的地方,没有哪怕一点我刚才说的那些,而且,比起我们小镇上这家破吧来,可是热闹多咯。”

“就去那里吧”,不得不说,大块头对小弟还是很仗义的。

于是,天宝他们三个换下矿工服,穿回制服,便打算和奚牛一起出门了,可等后者面貌一新地过来碰头,连忙将他们拦下,“你们穿成这样可不行!”

“怎么啦”,某人不解地问。

“你们这不等于是告诉其他人,你们是时空管理员吗,这样绝对不行”,奚牛使劲摇手。

“为什么”,某人再问。

“难道大叔没告诉过你们吗?这里虽然不是第三类世界,但是对所有人开放的,所以不止你们,还有杀戮者,艺术家,乃至科学家存在,尽管这里不允许械斗,但被他们看到,总归不是太好”,奚牛解释道。

“这样啊,早说呢”,天宝已不是白丁,他在星幻乐园里就领教过这样的阵势,所以他不紧不慢地换了套衣服穿上,不过他在怡馨的熏陶下,品味总算是有所提升,不再穿西装,而是换上了一套色彩鲜艳的休闲服。

可等到李斌和魏定现身,某人才发现,自己的装束实在是太保守了。李斌已彻底转型为时尚潮人,一身价值不菲的名牌和油光见亮的长发,更承托出他的英俊脸蛋,他拉开架式,似乎在说,“不管怎么看,爷就是帅气!”

魏定则是全然不同的风格,他那件贴身的紧身运动服把浑身上下的长处全都凸现了出来,令奚牛羡慕不已,“大哥,你的身材真是好棒啊!”

“切,还不是四肢发达”,李斌很不服气地撩了一下额前的刘海。

魏定也不服输,弯起上臂,凸出大臂上的肱二头肌来,似乎在讲,“怎么,不服气,你也亮亮呀?”

眼看他俩互不买帐,只好天宝当起和事佬来,“好啦,好啦,走吧,再不走,回来就该晚了。”

去大城市要搭乘专门的巴士,用特殊材料制造,不受欧莫拉金影响,但小镇的位置实在太偏,所以等上好久才有位好心的司机想起这里,顺道把他们捎上了。

欧莫拉星上的大城市并不多,凯撒城算是其中比较出名的一个,这里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会有七彩霓虹,耀眼夺目,正中央的广场上的声光喷泉可是大大有名,尤其实在这个贫瘠而又缺乏水源的星球上。

跳下巴士,奚牛就主动充当起了导游,他左指指,右点点,如数家珍,毕竟,这些年可不是白混的,这位可怜的月光族几乎把所有赚到的原晶石都花在了这里。

路上刚巧路过了温柔乡和红楼坊,门口罗雀,生意真是好到十分火爆,奚牛信手一指,某人便瞧见,一名身材娇小的男孩也在往里挤,“看到没,连下面都没发育好的小屁孩都争着想要进去,大哥,我们还等什么,进去瞧瞧吧,就看一眼,好不好?”

“不行”,魏定斩钉截铁地回绝了他,于是他只好老老实实地继续带路。

没过多久,他们便到了“夜猫”酒吧,不停有人在闪烁的猫女郎的霓虹灯下进出,但比较刚才的门庭若市,这里的生意只能勉强说是“还行”。

才到门口,便有带着领结的侍者带他们进去,找了个卡座坐下,天宝顺手拿起金色封面的清单,才翻到第一页,立刻瞪大了眼,“一百原晶石~一千原晶石~”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奚牛已经在那举起手,大喊,“来一支礼炮,要最贵的!”

“好的,先生”,侍者用笔在光板上刷了几下,便完成了下单。

“礼炮?”,天宝把清单翻到最后,才看到这栏,他脸上的表情立马超越了惊讶,“天啊!他疯了嘛!”

他总算知道,为啥奚牛的钱袋总是用不了多久就会瘪掉,这家伙实在是太败家了!

感慨归感慨,既然酒上来,那还是要喝的,酒杯只有拇指大小,不过一口就是一百原晶石,一想到这,某人就忍不住心痛,“这可是一百座大都会啊,太浪费了!”

不过他的想法在这,显然是非主流的,不管是左邻,还是右里,都在豪饮,他们喝了醉,醒了继续喝,原晶石被一把一把从钱袋里抓出来,换成佳酿,就好像是地上白捡的一样。

在这样的气氛熏陶下,李斌和魏定也未能幸免,奚牛灌了他俩一瓶又一瓶,结果自己先倒下了,结果他俩就对捏起来。对此,天宝只能感慨,“这世上的酒鬼还不是一般的多啊!”

酒精除了能让人醉倒外,还能让酒品不好的人疯狂,因此酒吧里越来越热闹,总有这样那样的人大呼小叫,虽然卡座是独立的,但在过道里最难免碰擦。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跳进天宝的视线,“这不是刚才红楼坊门口的那个男孩吗?”

男孩显然不是来喝酒的,他一边走,一边在东张西望,很快他便找到了猎物,一名脸红脖子粗的高壮汉子出现在他前面,他悄悄地走了上去,趁着背后正好一名西装革履的绅士过来的时候,用手肘重重地撞向大汉的后腰。

“他想干什么?”,某人不由一惊,可他根本来不及阻止。

“,哪个混蛋撞我”,大汉吃痛,回过头刚好看到那名绅士,而真正的肇事者,男孩却不见了踪影。

“你个娘娘腔敢撞我”,喝了酒的人果然容易冲动,大汉抡起胳膊,就是一拳。

绅士果然有风度,他退后了三步,冷若冰霜地说道,“请注意你的言辞,小心祸从口出。”

“老子就是讨厌你们这些虚伪的艺术家,今天不把你揍趴下,我就改跟你姓”,大汉不依不饶,双拳舞得和风车一样。

“艺术家”,天宝尽管早知道有可能会遭遇他们,可没想到会这么快,不过这还没完,只听绅士又说,“你们杀戮者就是粗鲁,我真是难得跟你们这些没脑子的家伙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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