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楼兰一梦(1 / 2)
“不!越儿姑娘没有得瘟疫!”段英再次坚持,“那个公主的尸体是我搬的,我一点事情也没有,真的!”
看着昏睡了一天一夜的越儿,令狐楚真的着急了,“那怎么解释,越儿一睡再不醒,怎么叫也不醒!”
胡杨摸了一下越儿的额头,“稍微有些热,但热得不厉害,楚儿,不要着急,去找个当地的人来问问吧,也许有办法。”
令狐楚真的要疯了,自从出了玉门关,他就感到这一路上不再顺利,先是流沙吞了段英的马,又是遇到了沙暴,沙暴虽然没受什么损失,却因救了一个商队分掉了一些水,导致在过了白龙堆后商队的水严重不足。昨天,这个不省心的丫头居然公然把他的话当成耳旁风,进入了古城。
看来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虽然不能判断是热窝子病,但越儿此刻病倒,绝对是不祥之兆。
一股恐慌已经弥漫在了商队营地的上方,同时向边上的小集市开始扩散,不知道是谁走漏了风声,两个孩子悄悄潜入楼兰古城的消息很快地被集市上的商人们知道了。
于是集市上的商人也出现了惊恐,有人收拾东西想立即逃离这里,有人想把商队驱赶走,就跑到商队营地的外面大叫,“滚出去,滚出去!”
这个时候,一个人出现了,正是集市上的那个女子,罗布麻之花在马龙的引领下来到了帐篷,她很娴熟地查看了越儿的状况,摸了下她的额头,用手翻开她的眼睛看了看,长出了一口气,对众人说,“放心吧,她没有得病,不是瘟疫,别自己吓唬自己了。”
“可是,她睡了这么长时间了啊。”令狐楚很不理解。
“她遇到了什么东西了,灵魂被缠住了,必须召唤回来,不然会一直这么睡下去的。”
“怎么召唤回来呢?”令狐楚很急切地问。
“这要看你们的本事了,”罗布麻之花笑了笑,“去射一只鹰,要鹰的爪子,鹰的羽毛,还有鹰的粪便;同时还要一只狼,要狼的毛,狼的牙,还有狼粪。”
“可是,到哪里去找这些东西呢?”马龙有些疑惑。
“要是连你们两个都没有办法,那只能让她这么睡下去了,等找齐这些东西,再去找我,”说着,罗布麻之花的眼睛盯着令狐楚和马龙,笑得很是诡异,那神情仿佛就是想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对了,想去找鹰,出这里向西北,在孔雀河边上的山崖上去看看;至于狼群嘛,西南方向的大漠里多得很,注意,别被狼吃掉。”
等她收起了那诡异的笑脸后,站起身来,离开了帐篷,到了外面还招呼那些试图惹事的商人们,“不是瘟疫,你们吵什么吵啊?都给我滚回去!”
好消息,越儿得的不是瘟疫,而是其他什么原因,起码这个理由把商队营地上空的阴霾暂时扫除了。那些闹事的商人也识趣地退回去了。
帐篷里,令狐楚和马龙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对视了起来,忽然,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笑了,一起站了起来,走到了外面。
“石铁信,给我备马!”
令狐楚背好了自己的剑,带上了弓和一袋子雕翎箭,手提扎枪上了马,同时,马龙也带着自己的那张硬弓和两袋子箭上了马。
两匹马出了营地,向着不同的方向急驰而去。
明月带越儿穿过了一个长长的黑黑的地道,来到一扇石门前,“这就是我家的仓库,里面有很多金银珠宝呢,还有匈奴和大汉送给我父王的礼物。”
“明月公主,我想,我们还是去外面玩吧,这些宝贝不能轻易给别人看的,要是你父王生气了,责罚起你来,就不好了,我不看了,我们还是去外面玩吧?”
明月很纳闷,“咦?难道你不想看看天下最吸引人的财富吗?”
越儿很坚决,“不,不想看,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功名利禄也不过是过眼的烟云,不看也罢。既然公主你这么寂寞,我就想陪你玩。”
明月点了点头,“好吧,那我带你到外面去玩吧,反正这些东西都是死的,不看也罢。”
在美丽的后花园里,两个孩子在尽情地嬉戏,追逐打闹。
“越儿,你一定要好好保管那把刀哦,千万不能让西域的人得到它,好吗?”
“为什么啊?它很重要吗?”
“嗯,其实,说实话吧,那把刀也是打开仓库的钥匙之一,它和我的这个饰物一样,缺了任何一个,都打不开仓库。”
“哦,这样啊,那我把刀带走了,那仓库不是永远都打不开了。”
“是的,我不想让别人打开仓库,我就想让你能打开,我想让你把这个也拿走,好吗?你不贪心,我知道,所以我想把两样都给你,要是你缺钱了,就来这里拿一些,反正你又不会全拿光的。”
“不,我不拿,现在我不贪心,不代表我以后不贪心啊,明月,我给你保管好刀,其他东西你来保管,好吗?”
“好吧,以后你要是缺钱了,可以到楼兰来找我玩,我一直在这里等你,”明月说得有些恋恋不舍。
当令狐楚和马龙几乎在同一时间风驰电掣地冲回到营地时,罗布麻之花也出现在了这里。
她微笑着看令狐楚将一只硕大的鹰扔到了地上,而马龙的马背上,放着一头狼。
鹰的羽毛,爪子被放在一个碗里用酒在烧着,罗布麻之花用一把匕首在拨拉着燃烧的东西,她抬头看了一眼令狐楚,“把手给我,”令狐楚一犹豫,她就自己抓起了令狐楚的左手,匕首猛地割破了皮肤,鲜血流到了燃烧的碗里,“好了,这只鹰死的时间太长了,没有新鲜的鹰血了,就用你的代替一下了。”
令狐楚百思不得其解地看着马龙,马龙向他做了一个无奈的神情。
在另一个碗里,挫下来的狼牙的粉末,和狼毛,也在燃烧着,“把手给我,”罗布麻之花面向马龙,马龙赶紧也把左手递给她,“难道狼血也不新鲜了,用我的代替一下吗?”罗布麻之花动作很娴熟地将马龙的血滴在碗里,头也不抬地回答了一句,“说对了,你比令狐小子聪明。”
马龙强忍着笑,去看无辜的令狐楚。
“拿酒来!”
明月带着越儿来到一片草地上,草地很宽阔,一直通到了天的尽头,还开着各种颜色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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