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发入魂,天赋到手(2 / 2)
斩并没有忘记魏索来这里的目的。
“老大,你带我飞一程吧,我也体验体验飞的感觉。”魏索一脸兴奋,好像自己从没飞过一样。
呵呵,土豪金小翅膀那种度飞吗?那挪!
王了一曾经这样形骑马,他把马的小跑“小滚”,马的大跑“大滚”。
“小滚”只觉得颠簸不堪;在这种情形之下,骑马和骑驴并没有么大分。
至于“大滚”的时候,就大大不同了。马似星人似箭,你只觉得身轻如叶,飘飘欲仙,并不像一匹马载着你在走,只像一只神鹰载着你在凌!只有这样,你尝得到骑马的乐趣。
飞行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说骑马“小滚”如同骑驴,那么用土豪金小翅膀飞就和乘坐热气球没么两样。
斩拗不过魏索,只能给魏索了后背贴了一双风之翼,也幸好有了飞絮这枚灵种,不然魔法不一定能够支撑两人飞军营。
夕阳余晖下,一道臃肿的子从驿站跑出,奔向城市的方向,魏索定睛一看,竟然是王丛。
这家伙背着大包小裹的,脚虚浮,神情慌张,四处张望,一副贼心虚
不过稍微动动脑子也就能想到一切的前因后果。八成是这个王丛嫉恨自己,把地图换了,如东窗事发赶紧拾东准备跑。
话说这哥们也怪可怜的,自己捉弄,女神嫌弃,如还要担着追杀的风险。
“魏索,要追上他吗?”
“了,让他走吧,如果我是他的话,估计我能干出疯狂的事情。”魏索摇了摇头。
头想想,自己得蛮过分的。王丛至始至终都没有么坏心,无非是嫉妒罢了。
“老大,等我离开军营之后,你就让罗云波把他找来吧。”
魏索突然觉得自己很善良。
“还有啊,我魏家出资给贾小芸,让这个姑娘去天澜魔法高中上学去吧。”
这样其实也是护贾小芸,毕竟博城灾难里死亡率最高的是军人,而存活率最高的是学生。
而王丛到军营后道贾小芸离开的消息时,表情一定很精彩。
善良,不存在的。
魏索的平归来让罗云波松了一口气,也让贾小芸松了一口气。
在军营的最后几天,魏索翅膀硬了,不参加一切训练,了恩惠的斩也拿他没办法,只能盼望着唐月快点来把这个小祖宗走。
不过魏索没有闲着,日泡在卫生室里分享贾小芸的喜悦。
道能上学,贾小芸提多兴奋了。
军队里像贾小芸和沙昊这种在学校里都能作天的法师有不少,他们很多都是家里穷苦,无力支撑学费,或者本没有魔法资源可以使用,哪怕进了学校也只有淘汰这一条,还不如来军营找找机会。
离开军营的最后一晚,魏索焚香祷告,沐浴衣,最终还是没斗争过自己的侥幸心理,准备来一个单抽,万一抽中了呢?
“我愿意用王丛五十年单身换我抽中一个天赋能!”魏索嘴里嘀咕着,“等等,王丛可能活不过五十年。换一个,我愿意用王丛一辈子单身换我抽中一个天赋能。”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的王丛突然了一个喷嚏,满满一杯啤酒瞬间洒了一。
“倒霉,碰上那个魏索之后就没有好事。”
魏索眼前是一幅动画,动画的主角是自己,自己正坐在河边垂钓。
上次就是钩上来一团水草,白白浪费了十万精魄。
鱼竿晃动,动画里的魏索迅线,一条金色锦鲤一跃而出。
“噫!好!我中了!”魏索头发散乱拍手大笑。
笑话魏索,这事情你摊上你也得乐疯。
红色锦鲤代表的是普通天赋,而金色代表的是高级天赋。
金色锦鲤飞到中,变成一道金色的芒,芒散去,留下四个烫金大字:一心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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