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玩火上身(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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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寻抓住卓兴阳的衣角:“哥哥,放我一马吧,好不好嘛,以后只要用得着我的地方,一定效劳!”

这真诚的眼神,带着孩子的炙热。

似乎是无法拒绝,但是理智尚存的兴阳,怎么会答应呢。

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卓兴阳:“这可不行。放你走,我就要进执法堂了,你也得可怜一下哥哥不是?“

林寻眼珠提溜一转:“我为哥哥买最好的金疮药,如何?”

守卫提着一股米黄色的绳子,长度正合适。双手托举道:“护法,您要的绳子。”

卓兴阳:“将林寻绑起来。松一些便好。”

守卫抬头望了一眼,看到护法坚定的眼神:“……是。小公子,得罪了。”

还别说,林寻一身深褐色的长袍,上面一尘不染,纯色无暇,果真与这绳子有些相配。

在卓兴阳的眼皮底下,林寻没有任何出逃的机会。他的功夫,还不及兴阳的一半。

到拂柳山庄,一个来回,此时已经将近傍晚。不过,白日越来越长,到也不觉天色暗淡。

天云山派经历与石门、明觉派两大帮派的相继争斗,帮派的银两入流水一般倾泻。

吞并帮派之后,一大批新人马上便要进入天云山派之中,银子的花销成倍翻升,不禁令常十三头疼。

如何迅速安定人心?

最简单的方式便是保证这些人足够的开销。

怎样最快收拢人心?

怎样迅速将石门、明觉派名下的商铺变成天云山派的补充?

简简单单利用帮派中的人是远远不够的。这些人武功高强,但不具备经商头脑,凤毛菱角的拔尖之人已经启用的差不多了。

怎样物色些与众不同的人物呢?

常十三平日并不会有意与这些人来往,人脉最广的裘尧此时还远在青山城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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