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第三百一十五章还不如我的特仑苏(2 / 2)
“我的方便面虽然才五十八,但也比你强!”
“滚出去!”
林夕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怎么也没想到,老头儿给自己的钢笔,还是个被用过的,这可真是太坑了。
林夕被沈公子推着,朝门外推去,这时,病房的门被人打开了,有个身穿西装的男人走了进来。
“怎么回事?”男人很奇怪。
大家都停了下来。
赵父抬起头,看到那个男人后,笑着说:“老郑,你咋来了?哎,现在我混成这样,敢来看我的,也只有你了啊。”
赵曼也对男人笑了笑,说:“郑叔叔,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父亲的照顾。”
郑弘光和赵父的关系向来不错,这次赵父事业上受挫,他还积极的借了点钱给赵父,不求赵父还,只因为这份
交情。
郑弘光说:“每次都这么见外,老赵啊,我这次来,是想告诉你,你那个工程,不是朝廷方面换人了,才给搁置住了吗?我打听到了,换来的那个人啊,姓柳,专门负责这次事件,他…”
“嗯?”郑弘光顿了下,目光被桌子上的一支钢笔吸引了,他皱了下眉,问:“老赵,你哪里搞到的这支钢笔?”
没等赵父回答,沈公子抢先跑了过来,他迫不及待的要丢林夕的脸,指着林夕说:“哈哈哈,郑叔叔,你是不是也觉得这钢笔很拉风?谁会来医院看病人,送钢笔的?我告诉你啊,就是这个屌丝给送来的,而且啊,还是用过的呢,不信我拧给你看。”
沈公子把钢笔拿起来,就去拧它的屁股,但被郑弘光一把抓住了。
“嗯?郑叔叔,你是不是觉得这钢笔被送来,太侮辱赵叔叔了,看都不想看?哈哈哈,那个屌丝,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把他用过的钢笔给拿来了。”
郑弘光没有和他废话,而是看向了赵父,问:“老赵,是这个小伙子给你送的钢笔吗?”
赵父知道郑弘光的性格,脾气火爆,搞不好啊,他还会揍林夕呢,但他又能怎么说?这么多人都知道,他想帮林夕也不行啊。
赵父点了点头,说:“孩子吗,有心就行了,不用…”
“卧槽!老赵!你好福气啊!”郑弘光忍不住喊了出来,语气中,满是兴奋!
嗯?好福气?
为啥这么说?
沈公子也是一脸懵逼。
病房里的人,都有些不太懂郑弘光啥意思。
郑弘光看了眼林夕,又看了眼赵曼,说:“曼丫头,这是你男朋友吧?你运气真好,我闺女要有你一半的运气,我也就心满意足啦。”
赵曼‘啊?’了声,嘴巴都长的老大,她不明白,郑叔叔到底在说啥。
沈公子更好奇了,他说:“郑叔叔,你这啥意思啊?现在送自己用过的钢笔,该不会成了一种时尚了吧?你看我这送的,都是人参啊啥的,从东北找人挖来的,花了好几十万呢,也不老土吧?”
沈公子这么说,当然也是想炫耀一波。
郑弘光看都没看他的袋子,说:“人参?不好意思,和这支钢笔比起来,你送的这些,真不算啥。”
郑弘光把钢笔屁股拧开,看到确实被用过,笑了下,道:“没想到啊没想到,这支钢笔,竟然在这里,而且还被这么轻易的送了出去,老赵啊,你女儿认识了个大土豪,我真的很羡慕你。”
什么?!
这下,病房里的所有人都吃惊了!
大土豪?!
谁?说谁呢?林夕?不可能吧,他只是送了个破钢笔啊?
郑弘光说:“老赵,我用收藏艺术品的习惯,你知道吧?这支钢笔,是全球限量制作的,这看似普通的材质,却是最珍
贵的金属制作,坚硬无比,在玻璃上划一道,立刻能把整块都碎掉,而且,这里面的钢珠,都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墨汁流畅,写的感觉也很棒,可惜啊,被咱们这里的一个明星买走了,但我听说,他前阵子把钢笔送了出去,没想到在这个小伙子手里啊。”
郑弘光看了眼沈公子手里的人参啊之类的,轻蔑的笑了下,说:“人参?几十万?这钢笔,起码在五百万朝上,抱歉,你那人参,真的没法比。”
嘶!
全场的人,都倒抽了口凉气!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