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第七十二章要不去住宾馆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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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诗诗穿上了崭新的衣服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林诗诗长的并不算丑,只是她过去没条件打扮,现在这么一弄,倒是有点女神范了。

林诗诗每次走过商场有玻璃的地方,都会看上一眼,就连她自己,也是头次穿这么好看的衣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都有点自信起来了。

林诗诗看了眼林夕,前天他刚刚为自己花了四十万,又修了宝马,现在又花了这么多钱,这令她挺不好意思的。

她问:“林夕,你…”

林夕笑了笑:“我知道你要问啥,你别想太多,等发了工资,还给我就是了。”

林夕不想让林诗诗知道自己的身份,他怕林诗诗以为自己扮猪吃老虎,专门来撩妹啦。

林夕说让她慢慢还,一个月还五六千就行,反正总经理收入每个月都在一万块左右。

林诗诗点点头:“我肯定会还给你的,只是林夕,你真的只是刮刮乐中了五十万吗?”

林夕嗯了声,这令林诗诗很不好意思,问那你刚才刷掉的是信用卡吗?林夕再次承认,林诗诗挺无语的,不过心里却莫名其妙有点感动,毕竟这是头一次有个男生…或则说有个同学…为让自己不被欺负这么拼的…

林诗诗问那你下个月打算怎么还?林夕这时刚好看到了一家鞋子店铺,里面有几双鞋子挺好看的,他随口说了句你别管了,我有办法,就拉着林诗诗进去了。

林诗诗挺好奇的,林夕和自己家庭条件差不多,这些钱不是小数字,为啥他看上去这么淡定?

林诗诗很好奇,她没想到,正是自己这份好奇,把林夕给害了。

林诗诗被拉进去后,也被里面的鞋子给吸引了,不过高昂的价格令她微微犹豫了下,想走出去。

林夕笑着说:“没事,今天咱们就是来消费的,你只管试,而且…我想你有一天只想着开心,就今天,好吗?”

林诗诗看着林夕,默默的点了点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啥会同意。

在林夕不看价格的鼓励下,林诗诗虽然很不好意思,但也买了好几双鞋子,又去买了内衬啊,裤子啊什么的,反正是从里到外换了个遍,总共加起来也得有十几万块钱了。

加先前买的衣服,得有小三十万了吧。

林诗诗挺感动的,她也不知道怎么感谢林夕,看了看表,说不行去看电影吧。

对!看电影!

林诗诗以前觉得电影院啥的最浪费钱,手机上就能看,去哪个地方干嘛?但今天,她想去了。

正如她一直认为肯德基挺费钱,但还是带林夕去吃了肯德基那样。

林夕对她好,她也想对林夕好,毕竟真心对她好的人,并没有几个,她想珍惜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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