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三荆断(1 / 2)
崔洵、王希孟、柳彦卿这三人在相识之初,确实也是推心置腹肝胆相照的,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三人的友情也渐渐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首先王希孟为官家所赏识,入职宫廷图画院,还得官家亲授指点笔墨技法,画艺精进,超越矩度,真可谓是春风得意,惹得两位知己亦称羡不已。
不过,与柳彦卿之羡慕所不同的是,崔洵的心里还多了一层忌妒之意。
王希孟初蒙圣宠,自然会有一些恃才傲物志骄意满之色。言语之间,难免会流露出一种自命不凡之盛气。柳彦卿素来性情洒脱不拘形迹,对此倒也不甚在意,欢笑如故,一切如常。可崔洵的心里却不能如此坦然。
累试不第的崔洵其实也是出身官宦之家,但其父因为支持王安石变法而卷入新旧党争之中,最后沦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贬谪岭南,客死他乡。
由此,崔家一蹶不振,家道中落,其母为供他读书,为人浆洗缝补,四处奔波劳苦,年过四十便已白发苍苍。
一日,王柳二人突然到访,然家中的米缸早已见底。难为这老妇不惜典卖了自己唯一的嫁妆换取了一桌体面的酒菜,才成全了崔氏书香世家的颜面。
全然不知底细的柳彦卿,那日在席间多喝了一点酒,有些醺醺然,竟指着崔家一面因为受潮而腐朽的外墙,语带揶揄地说笑道:“微雨湿粉黛,晕成老妇妆。枯风压鬓角,天霜蹴红芳。”
崔洵听了这几句醉话,心里极不痛快。他觉得这是柳彦卿在故意嘲笑他奚落他。
联想起数日前王柳二人在其背后议论其字时所说的话——“笔道流便,笔势夭斜,然有肌无骨,徒具风流,犹似那章台之柳,碧玉垂绦,银绫约素,娇柔多姿,然逐波流媚,终少了凌霜傲雪之风华”,他愈觉得此言之恶毒之卑鄙,莫此之甚!
此前,将他的字比作章台角妓;今日,又借机讽刺自己的家宅如迟暮老妇一样衰败不堪,这分明就是在恶意诋毁他的人格、中伤他的家门!
而专注于飞觥走斝的柳彦卿,对此全然无觉。
不可否认,在王希孟成为御前红人之后,柳彦卿在言语之间或多或少的出现了一点“偏心”。
为了满足王希孟个人的荣誉感和成就感,他时常会出言附和以博其欢心,虽然还不至于露骨谄媚的地步,但其中曲意奉承的声音让崔洵大为不快。
自命清流的崔洵是看不惯这一套嘴脸的,而且柳彦卿的“偏心”还不时地“踩”到他那脆弱却又要强的自尊心,这让他感到无法容忍。
屡受其伤的崔洵也由此对柳彦卿怀恨在心。
虽然柳彦卿和自己一样榜上无名,但从内心而言,自负才华的他对这个言行举止更像是江湖人的柳彦卿,是不屑一顾的。
自古以来,文人相轻这个陈疾旧疴就像一种天生的传染病一样过给每一个读书人,就算是谦谦君子,也很难免受其害。
崔洵,一个自尊心极强的读书人,他很难忍受柳彦卿对自己这样的“羞辱”。尽管在此之后,柳彦卿闻知其母子困苦之窘境,多次慷慨解囊,既为其母赎回了嫁妆,还送了他一大笔甘旨之资,但这还是无法抹杀他内心的“伤痕”。
相反,柳彦卿一掷千金的“施舍”,还大大地刺激了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一腔“骨气”。
为了这份“骨气”,他决定教训一下柳彦卿。
一次相国寺灯会,他独邀请了柳彦卿一人去赏灯。他还特意在缥缈居设下了筵席,以便二人赏灯之后再小酌一番。缥缈居隐于山中,一路多羊肠小道,曲折盘旋,阴森晦暗,所以他特意沿路布下了花灯作指引,每盏花灯之下还悬挂一张字谜,以解登山之苦。
二人约定,以山脚为起点,缥缈居为终点,崔洵在终点处坐等,柳彦卿自起点处出发。半个时辰为限,柳彦卿猜中多少字,辄崔洵饮酒多少盏;若柳彦卿猜不中或猜不出或未暇作答,则柳彦卿倍数自罚。
柳彦卿欣然赴约,二人赏灯毕,于山脚作别。然就在崔洵于缥缈居坐等之时,王希孟匆匆赶了来,道是铜雀台的楼心月楼小姐在樊楼与人御琴侑酒,不想被一登徒子看中,对方不仅频频以秽言浪语相狎,还毛手毛脚尽作丑态。楼心月不堪其扰,眼见王希孟在近,便央着他去找柳彦卿过来帮她解围。
王希孟本在那与友人吃酒,遇着美女苦苦哀求,心生怜悯,遂有意相助,怎奈他也不知柳彦卿身在何处。踌躇之际,那楼心月却悄悄道出了崔柳二人月半赏灯之约,故而王希孟辞别友人,径往相国寺这厢赶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