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立即执行(2 / 2)
面对陈远的问询,崔氏说道:“那个狐媚子正是我下令处死的。让她这么痛快的死了,算是便宜她了。”
众人一阵牙寒,“人彘”都是便宜了,那若是不便宜,得用啥恶毒的办法。
陈远又问道:“那你为什么要杀她?”
崔氏被勾起了伤心事,咬牙切齿地说道:“那小贱人害死了我的儿子。”
其实案件本身并没有什么难度,陈远之后又问了一些其它的问题,同时提审了本案的相关证人,最后依照,判处崔氏斩首之刑,立即执行。
因为崔氏身上没有官身,连“八议”都够不上。
“八议”人员和七品以上官员犯罪,比照常人减一等处罚。九品以上官员犯罪,允许以铜赎罪,每等刑罚有固定的赎铜数额。官员犯罪至徒刑、流刑者,可以“以官当徒”或“以官当流”,就是以官品折抵徒、流刑罚。
崔氏的社会地位比普通官员高多了,但这是社会承认但没有法律支撑的。
也是大隋从来没有单独处置过豪门出身的犯妇,才使得连个前例都没有,而旁人连替崔氏求情的机会都没有。
按照律法规定,判处平民的死刑,要有刑部审核。
但黄明远在幽州设行台,行台内部有刑曹可负责审核之事。黄明远兼任行台尚书令,代行尚书省之事,所以处死崔氏,按正规途径,都不需要经过洛阳。
刑曹侍郎陈孝意一直就在一旁陪审,于是当场复核死刑,并批准,然后将死刑名单送到行台。
过了没多久,黄明远的批复就送到了。
也是特事特办,往年地方到中央走个死刑复核,一级一级,没个三四个月,别想走完。这次倒好,整个行台给崔氏开了绿灯。
黄明远为了防止有人来劝,便授意陈远当场将崔氏处死,一了百了。
于是复核通过,陈远便安排刽子手在众人面前行刑,什么午时杀人的习俗全都不顾了。
听闻自己要被当场处死,一直高傲的崔氏吓懵了。心中满是恐惧的她瘫倒在地上,站都站不起来。
两个女监来拉她,崔氏不住地挣扎,还大声喊着:“我是黄明远的姨母,你们不能杀我!你们不能杀我!我要见黄明远,我要见黄明远······”
生死关头,崔氏耍起妇人撒泼打滚的那一套,再也顾不上世家大族的礼仪、脸面。
但崔氏如何抵得过两个健硕妇人,二人当场将崔氏压住,用抹布堵了嘴巴,拖着前往刑场。
往昔在人们面前趾高气昂的贵妇人,今日就跟一个死狗一般。
崔氏被拖到刑场上的时候,已经浑身瘫软,大小便失禁,跟一摊烂泥一般。
早有执行的刽子手上前,一刀剁下了崔氏的脑袋。
下面的监刑人员上前提着崔氏的脑袋给陈远验看,点验无误,陈远下令将崔氏的脑袋挂在蓟县城头示众。
陈远走到人前,大声说道:“凡今日起,凡有冤屈于卢家者,尽可来府衙上奏,本官为尔等一一伸冤。”
一直为今日之事目瞪口呆的众人这时才发现,卢家好像真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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