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旧案之一(2 / 2)
………………
第二起案件:
也是发生在邻居之间的事情,说白了,就是隔壁老王的事情。
泉城北方家园9号楼501室的居民王彪,时年40有5,夫妻两个人在北方家园附近的菜市场卖肉。
周六早上,菜市场的摊子摆上了,正是忙碌的当口,王彪推说头天晚上吃的猪头肉有问题,有些拉肚子,让老婆看着摊点,自己回家吃点治拉稀的药。
王彪这一去就不复返,他老婆刘珍习以为常,这个人,性格啥的都好,就是有一点,爱偷个懒。
他这一去直到肉摊收摊了,也没有回来过。
老婆回到家之后,才发现出了事。
王彪被人砍死在家里头客厅的地板上,凶器也是一把斧头,一把木工用的斧头,与莱茵花园赵某的死有相似之处,都是一斧头砍在脖子上,立时毙命的那一种。
现场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线索。
起先警方认为只是巧合,毕竟上一起案子的凶手已经抓到。
经过警方多方调查,凶手找到了。
住在王彪家对面那栋楼三楼的邻居,何艳艳,女,时年30有8,是泉城一家银行的柜员。
按理说,一个卖肉的,一个是银行的职员,两个人应该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
对于何艳艳来说,在那件事发生之前,她和隔壁家的老王确实是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
两人就算在小区里迎面遇见,刘艳艳也不可能记得世界上有这么一号人物存在着。
王彪,生得其貌不扬,黑脸盘子,五短身材,家里的媳妇在王彪看来,生得勉强也就算个人样。但他这样的人能娶着老婆就不错了,也没有他嫌弃的份。
男人,不管有钱还是没钱的,不管卖猪肉的,还是蹲办公室的,都有一颗色心在胸膛里蠢蠢欲动。
王彪的儿子春游的时候,老师要求其备一个望远镜。
这个望远镜在儿子春游之后就光荣的下了岗,也是花了不少银子买来的,不物尽其用,王彪心疼。
大半宿大半宿的不睡觉,就拿着望远镜干起了偷窥的营生。
起初吧,他也纯粹只是站在窗前把玩着这个望远镜,看一看到底能看到多远。
无意之间,他发现这个玩意儿好使,对面那栋楼,哪户人家半夜干个啥的,皆入了镜。
尤其是那些夫妻之间干得不可描述的事情。
对面三楼的那个漂亮的娘们,王彪注意到她好久了。
有了这个望远镜之后,他更加可以肆无忌惮地偷看。
女人不太懂得保护自己的隐私,家里的窗帘子几乎不怎么拉上。
这也给了王彪机会,他站在自己家的窗前,拿着望远镜。
偷看她吃饭,偷看她洗澡,偷看她睡觉,偷看她和她老公亲热。
这个女人也上王彪的肉摊上买过几回肉,那是王彪与她最近的距离。
隔着油腻腻的卖肉摊位,王彪都能闻到她身上那一种诱惑人的香气。
但王彪知道,他与那个女人之间只能是卖肉与买肉的关系。
非得要扯上点关系,就是那个女人买肉的时候,他背着媳妇多给了那个女人几两肉而已。
即使如此,这也没有换来那个女人多看他两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