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节 清君(6)(2 / 2)
结果只过了三个月,从六月开始,到九月就结案了!
因为秦桧认罪了,他承认是他指使狱卒鸩杀了岳飞、牛皋,这样证据链就完整了,狱卒就只是跟相府派来的人沟通,那个人已经被秦桧灭口,任何证据都没有留下,狱卒口供说是相爷的命令,秦桧自己承认,岳飞确实死于毒酒,那么秦桧就是主谋。
这算是秦桧为赵构顶了雷,即便在现代司法中,也没办法,只能将秦桧绳之以法。
皇帝无罪吗?
有罪,皇帝失职,皇帝失职怎么办,下罪己诏。
感性上,李慢侯不接受这样的结果,他几乎可以确定是赵构要杀岳飞,秦桧只是执行人,可谁能想到,秦桧这种人会为皇帝背黑锅。
理性上,他接受这种结果。法律的不完美就在这里,因为法律要讲道理,要有逻辑,可在严密的逻辑,最终都会有漏洞。
而且这可能是最社会最好的结果,万一綦宪审判出赵构有罪该怎么办?首先綦宪先死定了,接着李慢侯要兴兵南下,抓了赵构处决。最后还是一场大乱,或许审判皇帝本身,比判皇帝有罪,更有政治和历史意义。
这有史以来第一次,让人知道,皇帝是可以被审判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再是一种狂悖的法律理想,而真正成了一次司法实践。
从此君王们心里开始有这样一根绳,实时牵动他们的神经,提醒他们,他们的任何行为都是要负责任的。
审判结果出来之后,赵构依然没有出皇宫半步,可是却送出了罪己诏,让官员发出去,这一次草诏的官员没有拒绝,台谏也没有弹劾,可以说如今的政治机制,跟王安石那会相比,真的是太差劲了,尤其是秦桧的朝廷,文官早就失去了操守,台谏早就成了斗争的工具,而不是监督皇帝和百官的机制。
所有人都在看着,皇帝接受审判后,东藩会不会撤军?
当然撤了,不撤留在扬州过年吗,这么大的城市,什么都贵,在这里一年,比在山东驻扎三年都费钱。
东藩撤回山东,这让所有人松了口气。原来造反还可以这么收场,不流血,不死人。
东藩走了,朝廷有了一个新麻烦,东藩上了一封奏疏,保举綦宪掌管宪司。
綦宪现在已经是神人了,皇帝都审过。
赵构同意了。他已经知道,这个綦宪在山东也不受人待见,东藩家的人都惹遍了。所以很可能是被东藩打发到江南的,东藩刚刚退兵,赵构不想招惹,带着吃了苍蝇的心态,让这个敢让他下跪的綦宪做了大理寺卿。
但这个大理寺卿随即就让赵构难堪,因为他上书朝廷,要求治东藩谋逆之罪!
所有人傻眼了,以为这个人是东藩派来羞辱皇帝和朝廷的,结果这个人羞辱了朝廷和皇帝之后,突然反过来要收拾东藩,这人不怕死吗?他要怕死,估计也不会来临安。朝臣和皇帝此时严重怀疑,东藩叫这个疯子南下,就是送给他们杀的,杀了这个东藩要人,好让东藩有理由兴兵,好在他们都忍住了,或者说他们都被吓住了,胆小的人果然不容易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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