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零一章磋商(1 / 2)
约翰·维尔逊和朴顺星以及小纯晋北他们开始联合起来以后,在借助了几个国家的国家力量,终于把联合公司的情况弄了个八九不离十。
这个联合公司是美国人琼斯创立的,这个人呢!是一个曾经拥有一家高科技公司的老板,在股灾的时候破产,一直没有东山再起。
他是最先开始注册的,这个公司注册在巴哈马群岛,其中琼斯占据的股份最大,另外的投资人的具体情况不清楚,只是知道,这个联合公司的股东身份有很多,世界上几个发达国家都有科技公司进行的投资。
这些公司具体是什么公司,是什么人在掌控,哪怕是美国和日本的情报部门,也是没有办法获取到的。
因为巴哈马群岛那边的政策,就是众多国家一起制定的,就是为了保证离岸公司在这个地方的安全性。
其中最关键的人物还是琼斯,但是,这个琼斯在从美国出发到了中国,法国,日本等等几个国家以后,就好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地消失不见了,根本就没有人能够联系上他。
琼斯搞的是离岸公司,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
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也可以在欧洲和亚洲之间进行,在业务方面,他们没有办法控制。
因为琼斯的公司是离岸公司,他们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可以不对外披露。
哪怕是美国情报部门和日韩的情报部门,也只能是调查出来,联合公司和法国日本等几个高科技公司有合作。
而那几个公司,他们也是进行了一定的调查,却是没有调查出来什么,就好像那些公司不存在一般。
但是,那些公司的的确确有,只是和琼斯一样,找不到公司的负责人,想要控制公司的负责人,找到琼斯以及让联合公司无法运作的事情,已经泡汤了。
他们想要冻结联合公司的账户,可是,他们却是发现了一个惊人的问题,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个公司,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日本的忠信三井银行等等。
在没有找到琼斯这个大老板之前,他们是无法对联合公司做出什么事情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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