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李亦儒详解吃文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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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餐制是有等级划分的。

其实跟分餐制有关的,除了孟尝君食客自杀外,还有很多历史典故。

比如说鸿门宴!

我们熟悉的‘鸿门宴’,正是因为实行分餐制,范增才有可能设下‘项庄舞剑’这个杀局——项羽、范增、刘邦、张良等人按身份分坐于不同方位,中间有空地。

如果他们几个人当时围在一个桌前吃饭,项庄就没有发挥的空间了,勉强做局还可能误伤自己人,得不偿失。

再比如徐孝克,这个人你总该知道吧?”

周楠楠:“你说啊,你说出来,我就知道了!”

“记载,南陈大臣徐孝克每次陪皇帝侍宴,没看见他吃什么,席散时他座席前的食物却少了很多,陈高宗询问中书舍人管斌是怎么回事。

于是,管斌留意观察,发现徐孝克偷偷把食物塞在宽腰带内,待宴席结束后,拿回去给母亲吃。陈高宗得知此事颇为感慨,下令给有关管事人员,以后宴会上凡摆在徐孝克案前的食物都可由他‘打包’拿回家。”

吱!

包厢的门口微微开了点儿缝。

几个服务员敛气息声,耳朵贴在门缝仔细地听着,他们已经听了半天了,此时相互间不停地点头示意,虽然默不作声,但大家的表情都懂。

他们表达的中心思想就是:丫的,这哥们儿在吃上面,懂得比他们餐饮行业的人都多千百倍,这哥们儿的知识,真丰富啊,完全可以上百家讲坛啊!

这个时间,客人很少,竟然有客人也放下筷子,好奇地过来凑热闹了。

李亦儒全然无察觉,继续道:“这是个孝子的故事,再讲一个夫妻故事——举案齐眉。

记载,隐士梁鸿由太学毕业,还乡后,娶孟光为妻,夫妻二人后转徙至吴郡,靠帮工维持生计。

梁鸿每次帮工回来,孟光都为他提前准备好食物,并将食案举至额前,捧给丈夫,以示敬重。这就是“举案齐眉”的典故,成为夫妻相敬如宾的千古佳话。

孟光所举之‘案’,就是当时常见的小食案,与餐盘不同,这种小食案有足,可放在地上或席上,用餐时一人面前一案。

至于分餐制的消失,跟多方面因素都有关系,比如说胡服的流入,家具的更新等等,都会使分餐制逐渐转化为聚餐制。

嘉峪关出土的魏晋墓室砖画中,2个人围着一个食案相对而食,另一幅中,4个人并列坐在一个长方形大食案的一侧,一边欣赏音乐一边用餐,反映的都是分餐制向聚餐制过渡的情形。

到了唐代,聚餐制真正成型了,因为物阜民丰,物产富饶,人们的食物更多,聚餐制更有利于分享食物。”

周楠楠问道:“你觉得,咱们的分餐制还能重新流行起来么?”

“有一定可能,我们华夏曾有3500多年的时间使用分餐制,是有很悠久历史的,我认为,今天有可能局部振兴。

假如说我们遇到重大疫情,当大家重新意识到食品安全以及分餐制的好处时,如果有强有力的政策进行号召的话,可能会影响一部分家庭。”

“分餐制咱们有了,那,咱们用过勺子叉子么?咱们不是筷子民族么,那这些西方用的餐具,咱们历史上有类似的么?”

李亦儒点点头:“当然有!

人们吃饭一般有三种工具:手指、叉子和筷子。用叉子的人主要分布在欧洲和北美洲,用手指抓食的人生活在非洲、中东、印du尼西亚及印du次大陆的许多地区,用筷子的人主要分布在东亚大部。

使用筷子固然是我国的古老饮食传统,但实际上,勺子和叉子也曾在古代我国扮演过相同的角色。考古学证实,我国的餐叉出现在4000多年前,而随着西餐传入的餐叉却只有100多年的历史。

华夏先民的主食是粥饭,副食为羹汤,这些都不便直接用手指抓食。在黄河流域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一般都有骨质餐匙的出土。

黄河下游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居民,也时兴使用餐匙进食,而且他们的餐匙制作大都十分精巧,包括一些器形标准的勺形匙,还有一些蚌质餐匙。

……

但餐叉在考古发掘中出土的数量相对较少,我猜测,古代餐叉的使用与肉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我国古代将‘肉食者’作为贵族阶层的代称,餐叉可能是上流社会的专用品,应当不会普及到一般民众中。

下层社会的‘藿食者’,因为食物中很难见到有肉,所以用不着制备专门食肉的餐叉。”

“那筷子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你这历史方面,欠缺得有点儿严重啊!”李亦儒不禁叹息。

“不是我欠缺的严重,我认为所有国人都不知道吧?”

“不许代表别人!我给你普及普及,而被视为国粹的筷子,其实在等文献中多有记载。

在考古发掘方面,年代最早的古箸出自an阳殷墟,有青铜箸6支。

qing江香炉石遗址发掘时,在商代晚期和春秋时代的地层里都出土有箸,有骨箸,也有象牙箸。

汉代墓葬如马王堆出土过竹箸。汉箸长度一般为25厘米上下,而从丹徒丁卯桥遗址出土的一批唐代银器中,有箸36支,长度一般在28厘米至33厘米。

元代的箸略有增长的趋势,而到了明清,箸的形制长短粗细已与现代箸差别不大了。”

门口趴门缝的人已经听傻了。

饭店里的人也不吃饭了,都凑过来支着耳朵仔细听的,竟然还有人举着手机录音或者录视频。

老板也很尴尬,他们的店里,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啊,一时还不好处理。

你说让大家回去安心吃饭吧,这个情况可能够呛了,可让大家凑在门缝听李亦儒讲课,总有些不妥,会给李亦儒的生活造成不便。

老板也头疼,怎么处理呢?想了想,他拍了拍几位服务员的肩膀:“你们是不是该忙忙工作了?”

服务员连忙闪人去干活了,老板的话可不敢不听啊。

于是,老板顺理成章地占了服务员的位置,凑过耳朵,听起了李亦儒的“美食文化课程”。

顾客们的声音小到几乎听不见,他们分享心情:

“真牛逼啊!历史典故无所不知啊!”

“最牛逼的是,竟然考古方面都无所不知,竟能详细地列出具体的信息。”

“而且人家李亦儒都没有提前准备啊,就是脱口而出啊,这知识含量,无敌了啊!”

“我也想不到什么文绉绉的词来形容李亦儒了,牛逼就完事儿了!”

……

这时,室内的李亦儒突然望向门口,他喊道:“服务员!”

“哎!”一个服务员快步跑来,她分开众人打开门,“李老师!”

李亦儒怔怔地望着门口,只见门口乌泱泱一片人,“你……你们这是什么情况?”

众人笑嘻嘻地看着他:

“听你讲课啊!”

“我们也涨涨知识!”

“李亦儒你下次开直播,多讲讲我国这方面的事情,让大家多了解一下我们华国文化的变迁啊!”

……

李亦儒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了前几天面试自己的郑潇潇教授。

郑潇潇教授也正直直地看着她,她忙道:“别看我,我不是郑潇潇,我只是跟郑潇潇长得有点儿像而已。”

李亦儒:“……郑教授,您真逗!”

众人又齐齐望向郑潇潇,怎么又蹦出个女教授来?

郑潇潇笑笑:“李亦儒,你们慢慢吃,我就先走了啊!”

郑潇潇红着脸,转身就走了。李亦儒想出来送送,结果……他刚到门口就被众人困住了,签名拍照的程序难免要走一圈。

郑潇潇快步离开饭店,刚刚跟一堆人挤在一起,凑着耳朵偷听李亦儒讲课的场面,实在不雅啊!

说实话,李亦儒讲得一些东西,她都不懂,毕竟她是现代文学的教授。

术业有专攻,她虽然对古代文化很了解,但毕竟还有专业隔阂,而且李亦儒刚刚的漫谈,已经涉及到了历史、文学甚至考古等多方面了,他的知识体系大大超乎了郑潇潇的认知。

坦白地讲,郑潇潇有点儿隐约觉得,在博学这方面,自己是不如这个孩子的。

之所以是隐约觉得,是因为人性的天性里面,总认为一个成年人不管怎样都要强于孩子,一个教授总要比学生强。这是一种诡异的心理状态,这也是一种强者的心理暗示。

虽然郑潇潇在和李亦儒的比较中,尚未确定好自己的真实输赢,但是她有一点是明白的,那篇,百分之99是李亦儒亲笔写的。

以刚刚李亦儒的博学状态,以及过去几个月里惊世骇俗的表现,郑潇潇现在对的作者,不做他人假设,就是李亦儒!

这样的人才,老娘必须得抢到手里啊!日后必成大器,甚至极有可能成21世纪最后一个大师啊!

这个年代有大师么?

郑潇潇时常问自己这个问题,她可远远不是,富旦大学里,也没有敢自称国学大师的人了。

21世纪,这是一个国学贫瘠的时代,这是一个没有大师的时代。

在悲叹国学未来的时候,她终于发现了一枚闪晶晶的才华外溢的天才。而她,很可能成为这个天才的导师。

哈哈!

郑潇潇越想越美,越想越开心,骑共享单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只是……

咔嚓!

追尾了。

女孩下车,疑惑地看着郑潇潇:“郑教授?您怎么骑得这么快?”

郑教授笑道:“芷蕾,这就叫乐极生悲吧!”

……

餐厅里,李亦儒一边给大家签名,一边催促道:“服务员,我们就两盘菜,抓紧给我们上啊!”

“好的,马上了,马上就好。”

这时,老板站出来道:“大家都不要嚷着让李老师签名了,以后有的是机会。大家都散一散,别影响李老师吃饭了,谢谢大家配合啊!”

老板左手掐着李亦儒的签名,右手劝顾客回座位进餐。

大家看老板就来气,合着你刚要到签名,你就倒戈帮李亦儒清人了啊?

李亦儒幸好还没到红透华国文娱圈的程度,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在老板的干涉以及周楠楠的劝解下,大家很快各回位置了,毕竟都是成年人。

今晚来吃饭的没有初高中孩子或者年纪轻的女孩子,不然李亦儒就不好办了,他们是最疯狂的。

顾客刚清走,两道菜也便端了上来。李亦儒将花生米往周楠楠面前一推:“这是你的,别客气。”

周楠楠:“啊?”

李亦儒放置周楠楠不管,将整盘的梅菜扣肉拿到自己面前,狼吞虎咽地咀嚼起来。

周楠楠:“什么鬼?”

“你刚刚不是……不是说分餐制好么?那……咱们分餐制。”李亦儒满嘴都是食物,含糊不清地道。

“李亦儒!!!你……哪有你这么分餐的啊?你欺负人!”

李亦儒也不管她,吭哧吭哧地自己在那吃。

周楠楠气的毫无办法,她觉得自己这个老板真的是坏起来绝对不手软,他好像真没想跟自己分享那盘梅菜扣肉。

于是,她大口大口地夹着花生米,不停地幽怨地看着李亦儒。

花生米很快就要光了,这时她就见李亦儒向门外喊道:“服务员,给这姑娘再加一道菜吧!”

周楠楠大喜,老板终于良心发现了啊!

服务员捧着菜单跑过来:“您再点道什么菜呢?”

“花生米!”李亦儒头也不抬地道。

周楠楠:“……”

李亦儒一边吃饭一边想,这姑娘的抗击打能力真的不如马剑,此时这姑娘气忿忿的,牙咬在花生米上咯嘣咯嘣响。

不过很奇怪的是,他恶作剧的时候竟然没有怜香惜玉的感觉,或许换成夏雨晴,他就舍不得让夏雨晴吃一顿花生米了吧?

这就是爱情和友情的本质区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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