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周老师的提醒(1 / 2)
来到学校,李雨欣和王晓晓进了她们自己的班级,本来老师想要责罚王晓晓的,但因为李雨欣在,老师无奈,让她们赶紧进来。
李雨欣的学习成绩太好,学习态度也好,对任何好老师来说,这样的学生都是完美到无可挑剔的。
…
李田这边,他自然没有办法把【危险提前预知胶囊】的事情说给周老师听,但是他也没有隐瞒。
因为说出一个谎话,就是用2~1o个谎话来圆。
李田不想对周老师这样,因为,即便李田如今混成这样,周老师也没有放弃他,还鼓励他,无论是第一次来学校给妹妹送书,还是第二次小水库自驾游,还是第三次老同学聚会,周老师对李田的态度始终如一。
“你是说,有人对你妹妹不利?”
周老师虽然无从得知李田是从哪里获得的消息,但是,此刻看李田一副脸没洗,且胡子拉碴的模样,他多半没有撒谎。
通过这3次的接触,周老师知道,李田的本性没有变。
周老师很重视,他知道李田的妹妹是李雨欣,而李雨欣如今的学习成绩同年级第一,全校都是非常拔尖的,当初也是因为看到李雨欣的成绩,周老师才对李田继续抱有好感。
在他看来李雨欣的好成绩,和他当年同样优秀的哥哥李田是分不开的。
周老师让李田报警,这种事情,不建议让李田私自动手。
周老师还为李田普及了相关的法律常识,现在是文明社会,如果真是穷凶极恶之徒,李田私自处决,不光自己会有危险,而且,还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老实说,李田在得知妹妹有生命危险后,他第一个想法就是杀掉凶手。
以牙还牙,甚至,他都没有想过要报警。
此刻,被周老师语重心长一说。
李田的怒火消退一些,精神也冷静了一些。
他现在是一个自然人,就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权利能力上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地位和资格。
而且,以后李田如果开公司,公司还可以成为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周老师把其中的利弊都与李田讲解了,如果是真心为了妹妹,先自己不能犯法。
周老师的一席话对李田来说无异于醍醐灌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