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阿芬请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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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芬在清明节后回娘家祭祖。约了些许同学在锦江303吃晚饭。我和莫莫都在被邀请之列。来吃晚餐的都很给面子,没提到一丝与小邓有关的事,对清明节上传的那6张诡异的照片也不说半点。也许是担心此事提及会大煞风景,也许怀疑照片由阿芬代为上传不敢确认,也许还有其他别的原因。

席间,阿芬用兰花指轻举杯子凑到唇边,轻轻的抿了一口红酒,嘴唇的炫彩红一闪一闪的吸引着我的目光。想起半年前的我们以‘婚姻’为题的行酒令;想起有色心没色胆的狗熊样小邓;想起华仔和光头孙俩演双簧戏似的说‘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走路!的话’;想起阿芬听到这话是眼睛蒙上一层水雾的娇媚;想起烂醉如泥的小邓被我们拖进后座时右眼角眨了两下,以示我放心,让我知道这小子装醉;想起那次聚会的点滴细节,每个人的细微表情……

如今只是换了个吃饭的场地,多了些无谓的同学。我,阿芬,莫莫,华仔,光头孙都在,只是少了小邓。面对满桌的佳肴美酒,我食不知味又努力绽露笑脸……阿芬依旧像个大师,有范极了。一言一行让人感觉特亲切,如果是装出来的,她真的不用岗位培训可直接去做演员了。我再次在内心如此无厘头的评价阿芬。关于阿芬请客之事,莫莫在QQ群有一篇《聚之花絮》的热帖记录的很清楚,我再次偷懒复制。

《聚之花絮》

文|莫莫

今虽提笔,却久久难落。是为‘组织部长’的通牒么?【莫莫,你好有才哦!每一次聚会都叫上你,你再把它记下来,到我们老了,回过头去看看,肯定别有一般风味。、、、莫莫,你答应了的,敢说不就开除你】还是群主的偏爱?【喜欢你写的诗。我把它打印出来贴在房间了,下次你们来就能看到!】是阿玲的关注、霞仔自称的粉丝,还是饭桌上老师同学的一番夸赞?提笔难落,唯剩汗颜!我想非吾有才,而是在我的文字里,大伙能找到一丝自己的影子罢了。我当自己是活动的记录者就好了。嗯,话说错可说过,相片不满意可以删除重拍或多拍择优录取,记录不到位处,恳请指正。也期待同学发新帖,多回复!

同学们正在喧哗。有的三五个一伙聊天,有的围着麻将桌打(看)麻将,还有的喝茶、吃粄干,嗑瓜子。杜老师推门进入,有热情者忙走近招呼。春古直盯着杜老师看!他是不是在想:这是哪班的小美眉呀!几次相聚,杜老师在偶心中的地位是一降再降啊!由老师到朋友再到现在感觉她就像个小妹妹。时间老人对杜老师太吝啬,在她身上找不到岁月的痕迹。而偶刚好相反!建议杜老师再给我们上一课-----留住青春。席间,杜老师讲:其儿子欲将香蕉当馅酿苦瓜,取名为‘忆苦思甜’。惊讶于孩子的创意,赶明儿实践一下,尝尝味道如何。

阿芬的老公是钟老师的同学,玲的老公是郑老师的同学。老师说:恩蛮萧耶,讨崖个后生得烫走嘞!【不妨用县城方言模仿老师的语气念念。大意为:你很厉害啊!把我的学生都追到手了。】。

欧阳的外号是‘英雄’。常忆起她在校运动会上女子3000米长跑的突出表现,确实很有英雄气概!常有男生冲她喊:英雄!我曾以为英雄之名由此而来。7月22日,冠希农家小院,阳说起英雄之名的由来----初中就读时,有两位学生家长打架,围观者无数,唯有阳上前救架。结果殃及池鱼,额头鼓了个大包,后人人叫其‘英雄1号’,高中时简称‘英雄’。呵呵呵,如果拍成微电影,此景绝对是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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