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莫里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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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黑人,竟能吸引一群白人青年牛仔的崇拜?</p>

这让林蒙有些惊讶了。</p>

“莫里斯大叔,他很厉害嘛?”</p>

“你连莫里斯大叔都不知道?”</p>

“他可是真的和范德林帮干过硬仗……”</p>

“他能用左轮手枪,在一百码的距离上打中一枚铜便士……”</p>

“他只需要一秒钟,就能打光枪管里的六发子弹……”</p>

这群年轻的牛仔闻言纷纷、七嘴八舌地向林蒙吹嘘起这位莫里斯大叔的过人之处。</p>

联邦的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平等的自由和尊严;但在西部,人们的自由和尊严由左轮手枪赋予。</p>

执法者,或许会歧视某个族群,但在点四五口径枪管下,众生平等。</p>

因此充斥着枪械和暴力的西部乡下,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反倒没有治安良好的城里那么严重,一些有色人种也能凭借某样过人之处,获得不错的社会地位。</p>

显然这位莫里斯大叔,就是凭借着他精湛的枪法,获得了他这个肤色很少遇见的尊重。</p>

就在众人口沫横飞地,吹嘘着关于莫里斯大叔的传奇事迹时。</p>

大街上,那个倒三角眼、络腮胡子的中年牛仔终于先承受不住心理压力,一直垂在腰间枪套旁的右手,猛地一缩,抽出配枪,抬手就要射击。</p>

“嘭”一声枪响。</p>

中年牛仔眉心突兀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圆圆的点。灼热的子弹,烧焦了创口的血管,一时竟然连血液都没有渗出一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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