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倒严告一段落(1 / 2)
“锦衣卫百户陈名言,拜见世子殿下。”</p>
朱翊钧上前去,把这位二十多岁的锦袍男子扶了起来。</p>
“舅舅,我们是亲如一家人,不必如此多礼。”</p>
陈名言是裕王妃陈氏的四哥,是朱翊钧的舅舅。</p>
陈名言又娶了德平伯李铭次女为妻。</p>
而李铭是朱翊钧的亲外公,他的长女李氏是前裕王妃,朱翊钧的亲生母亲。</p>
所以陈名言也是朱翊钧的亲姨父。</p>
这关系,必须是心腹中的心腹啊!</p>
两人坐下,朱翊钧开门见山。</p>
“舅舅,你听说了东南剿倭粮饷统筹处的事吗?”</p>
“世子,臣听说了。”陈名言答道。</p>
“几经波折,东南剿倭粮饷统筹处在两位会办,徐文长先生和杨金水的一番辛苦下,架子已经搭起来,现在需要填充血肉。”</p>
在朱翊钧的设想里,统筹处类似于国资委兼审计局,负责监管事宜,真正的实事还需要各大商号去做。</p>
这些商号就是大明的央企。</p>
“皇爷爷恩赐下兴瑞祥、联盛祥、德盛茂三家商号名字。兴瑞祥专营丝绸和棉布,联盛祥专营瓷器陶器和琉璃,德盛茂专营茶叶白糖和酒类,还赐下了海商专营权。”</p>
陈名言眼睛一亮,“海商专营权?”</p>
“是的,就是与东西南洋海商的贸易专营权。我们把丝绸、瓷器、茶叶卖于海商,收回白银、白糖、琉璃、铜材、粮食等,互通有无,互利互惠。合法经营,按律缴税。”</p>
陈名言听明白了,关键是“合法”和“缴税”这两点上。</p>
合不合法,皇上说了算。</p>
你按律缴税就合法。</p>
不缴,呵呵,那就不合法了。</p>
“我知道,外公家产业的多交给舅舅打理。”朱翊钧的话让陈名言讪讪一笑。</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