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朝的政治结构(简版)(2 / 2)
十三省则是陕西、山西、山东、湖广、四川、云南、浙江、广东、广西、福建、贵州、河南、江西。</p>
每一个省设三司衙门(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p>
布政使司简称藩司,职权类似后世省政府,主管行政工作。</p>
按察使司简称臬司,职权类似后世省政法委加纪委检察院,主管政法工作和纪检工作。</p>
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职权类似后世的省人武部、省军分区、省武警总队,主管国防防御和军地建设工作。</p>
到了嘉靖一朝,都司腐败,军地建设工作无法继续开展,所属职权划归臬司,同时朝廷向各省派出巡抚御史,如此就多了一个巡抚衙门,属于臬司的纪检工作被划归巡抚衙门。</p>
省一级往下便是府、县,具体官职和工作职责就不细讲了,着重讲一下大明朝的两京格局。</p>
书中说大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大一统政权下有两个中央机关的朝代,并且北京六部无法领导南京六部,这话不是瞎编,历史也不允许瞎编。以下简单列举几条作证,因为太多了,简单挑几条。</p>
一、《明宣宗实录卷五十》记载,宣德四年正月十六,也就是大明朝迁都北京的第二年,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邵王巳上了一本奏疏,大致内容是江南官员萎靡不立,颓坏法纪,自请由都察院出面对江南官员进行考察,如有查实的地方或进行法律审判,或交由南京吏部免官罢黜,宣德皇帝朱瞻基允之。</p>
这是人事权的举证,江南官员的人事任命和纪律审查是南京都察院、南京吏部负责,北京都察院和吏部并没有干预。</p>
二、《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一》记载,宣德四年二月壬午日,北京行在虎贲左卫指挥同知李原上奏疏,内容大概是说国家迁都北京之后,原属南京的虎贲军大多留在了南京,愿意跟随北上的很少,而且精壮大多被神机营和御马监征调,虎贲卫担任宫禁守卫人手不足,希望朝廷从南京各卫进行征调,当时朱瞻基的批复是可以批准,但仍然要求北京行在兵部先行商议,如果南京所留士兵确多再行征调。</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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