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制度性腐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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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什么先斩后奏那就全是吹牛皮。</p>

但是在明朝,八府巡按是没有出过的,一般也就是两府或者四府巡按,甚至最低还有一府巡按。</p>

特定案件特定办理,何须牵连到其他的府?</p>

说明白了巡按才能说明白巡抚。</p>

巡抚和巡按一样,都属于都察院系统,准确称呼叫做巡抚御史。</p>

巡还是往来查看的意思,抚,则是督抚,督察安抚之意。</p>

和巡按这种只负责办案的小官不同,巡抚的主要职权就是督察辖区内的官员,操守上是否腐败、施政上是否正确、对皇帝和朝廷是否忠诚、对内阁的政令有没有不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的地方。</p>

如此解释就简单明了了,巡抚,类似于后世纪委的工作职责。</p>

那么为什么巡抚逐渐变成了一省主官呢?</p>

恰恰是因为巡抚手中攥着的监察官员权力!</p>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谁的屁股下面没有屎呢?</p>

因此很多官员因为害怕被巡抚抓到把柄,继而丢官甚至杀头,于是纷纷投靠巡抚,甚至连一省主官布政使都会主动向巡抚靠拢,寻求庇护,如此一来反倒是让巡抚成了一省大员。</p>

处理政务的权力被布政使司转移给了巡抚衙门,那巡抚就相当于同时拥有行政权和监察权,自然成为当之无愧的一省政治核心。</p>

但是这么一来就导致了一个恶果。</p>

首先就是巡抚获得了绝对权力,从而导致绝对腐败,其次巡抚大多数是御史出身,甚至很多都只是科道言官出身,他们从监察官员变成行政加监察一体,却压根不懂得如何施行行政权。</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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