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红心跳(1 / 2)
炙热。
像冻到僵硬时点起炉火。
绵软。
像一团流云做的锦被。
香甜。
像第一次买到糖人时,他反复品尝的味道。
叶娇扑进李策怀里,下巴硌到他的胸口,李策下意识抬手去接,叶娇已经敏捷起身。
“呀!”
她惊呼一声抬头,脸上除了意外羞怯,还有浓浓的担忧。
“你……”叶娇问道,“没有被我压死吧?”
李策闷闷地摇头,耳垂红得像要瞬时自燃。他的身子还没有那么不顶用,能被这么娇软的女人压死。
叶娇却分外小心。
她双手双膝抵着床榻,微弓后背,像一只蹑手蹑脚的小猫。
她说话时偏着头,唇角几乎碰到李策的下巴。馨香温热的气息在李策唇边萦绕,让他感觉自己的心脏要跳出胸膛。
她的脸颊离自己那么近,挺拔小巧的鼻头就在眼前,只需要轻轻靠近,就能亲到她的肌肤。
李策极力克制着自己,让唇舌配合,说出语气平稳的话。
“叶娇,你……能不能下来?”
“好啊。”
她挣扎着从他身上爬下去,没忘了递上引枕。李策抬手接枕头,他们的手指触碰在一起。
一个冰凉,一个火热,肌肤和肌肤碰触,交换温度,也传达出蠢蠢欲动的感情。
似乎是从这一刻开始,他们之间的氛围才开始不对。
叶娇的眼神慌乱地躲闪,李策正要说话,她已经潦草地整理好衣服。
“我……好几日没有回家了,明儿见!”
叶娇不等李策开口,便转身跑走,动作快得像一只被雄鹰追赶的兔子。
不,是“守株待兔”故事里的兔子。
因为她撞到屏风,把那扇绣着山河图的屏风撞倒,一路冲出去,留下“扑通”“哐唧”“咚”的声响,也不知道撞到多少东西。
“小姐您慢点。”李策听到随从在院子里喊,“卑职端着药呢。”
“啪。”地一声响。
“没事没事,”随从又道,“卑职再去煎一碗。”
院门被推开,人跑出去,显然没有关上门。
李策静静地靠在引枕上,露出无奈的笑容。
似乎是……吓到她了呢。那个带领衙役在骊山穿过火海,与贼人作战的女子,竟然就这么被他吓到了。
乌云似乎距离地面很近,紧贴着起伏的山峦,只一瞬间,便翻滚到头顶,冰冷的雨水随之倾泻而下。
越靠西北,天就越冷,雨也越凉。
叶长庚从行李里翻出一件油衣披上。这是叶娇给他准备的雨衣,比蓑衣轻便,比雨伞方便携带。
队伍不停,他的马也不能停。
远处马车里亮着烛光,如果没有猜错,那位寡言的二皇子晋王,正在看书。
叶长庚被皇帝授职为翊麾校尉后,原本要跟随肃王李珑前往西北。但李珑被皇帝革职,赶去封地,他的军队由晋王李璋接管,故而叶长庚的将帅换了。
他跟随晋王出发,已跋涉近一月。
他们的行程很快,除了必要的睡眠会停下,就连吃喝都是在马背上。
刮风不停、下雨不停,有一次遇到地动,见房倒屋塌,甚至都没有停下来救助百姓。
晋王李璋说,天灾有郡县长官负责,而他们的职责,是尽快接管肃王李珑的部队,筹划如何对付吐蕃兵马。
叶长庚虽然不赞同,但他谨记母亲的教诲,凡事多想,不能冲动。
如果不出意外,傍晚就能到达肃王原本驻守的沙州。
正午过后,有八百里加急的驿丁到达,递交信件给李璋,又先他们一步向沙州方向去。
叶长庚一直在想,信的内容是什么呢?
“京都的事成了!”
驿丁已经离去,和李璋同乘一辆马车的部下忍不住惊叹。
“嗯。”李璋简单点头,放下手中的书卷,掀起车帘看向外面。
雨渐渐稀疏,过不多久就会停下。
驿丁送来的是朝廷文书。
肃王李珑为遮掩十二年前杀害司马承恩、构陷先陈王一事,在骊山妄图击杀京兆府府尹,被皇帝褫夺王位,终身幽禁。
文书中没有提起楚王李策,但李璋知道,能把李珑逼到狗急跳墙,肯定有李策的功劳。
这位弟弟虽然身体羸弱,却比其他几个兄弟都好用。
这时又有探路侦察的斥候从沙州方向来,下马低声禀报。
“殿下,不能再往前了。”
李璋神情沉沉,道:“说。”
“沙州那边的情况不对,”斥候道,“兵马调动不像是迎接殿下,倒像是远远避开。而卑职打听到,近日沙漠中有马匪活动不断,经常滋扰百姓。卑职担心他们想借此生事。”
生事,无非是想借马匪的手,给李璋一个下马威。若李璋能侥幸活命还好,如果死了,大可推在马匪身上。
这是肃王李珑送他的礼物吧。
毕竟沙州都是他的兵马,苦心经营十年,心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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