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旷世之作(2 / 2)
老金十分好奇地问道:
“颂中秋的歌曲吗?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
“老爹,你不知道的多了,有我这个多才多艺的儿子,你就偷着乐吧!”
小金撇了撇嘴,后紧了紧抱着的吉他道,
“我可以现场演示一遍,只是,吉他弹唱和我心目中想象的差距较远。你们……先听听吧!”
这个时间点,鲁愚音乐酒吧里面已经没什么人了,只有南大彪等人所在的一角还有点嘈杂之音。
金尚的吉他弹唱,只能说是中规中矩,比吹唢呐的水平还要差一点,倒不是没用过心,而是其天赋确实不在此,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业余爱好者到底是有其极限的。
略显稚嫩的轻柔男音,在时不时拨动的吉他琴弦的颤音配合下,吐出了一个个舒缓的词。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刚一开口,在场诸人感触还不深,待细细的吟唱逐渐深入,才收起了漫不经心的戏谑笑容。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场中顿时陷入沉寂中,不知道过了多久,南大彪轻轻咳嗽了几声后说道:
“小尚,你大彪叔是个粗人,你这首《明月几时有》的词,我虽然只能听懂个大概,但是……大受震撼。”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闭上眼睛感受的戴义琴,伸出手,端起面前小桌子上水杯,一饮而尽后,才吐出几口浊气。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有天才,但是,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打击我们这些拼尽全力也赶不上的庸碌凡人。我以前还挺为自己的创作才华得意,过了今晚,还不知道有没有胆量填词谱曲了。”
老金倒是很善解人意地拍了拍戴义琴的肩膀劝解道:
“我也不敢相信,自己家的小崽子有这个能耐,以前要是有此本事,说什么也要逼着他去读文科或者学音乐……”
说着的金时,不知道有没有让戴义琴好受一点,自己倒是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我觉得吧,这小子肯定还是哪天偷偷喝酒,醉得不省人事,半梦半醒之间,才有了这等佳作。这根本就不是正常人的思维写得出来的歌词吧!”
“金老哥说的是,这玩意……传出去了,以后谁还敢给中秋歌曲填词了?”
苦笑着的戴义琴,轻轻晃了晃脑袋,让自己清醒一点,对金尚说道:
“换做是我,即便自己唱不了,也得找个挚爱亲朋来唱,无亲无故的外人,实在是给不出手。”
半懂不懂的南大彪,从戴义琴的态度与说辞中,总算是明白了这首歌的价值。
“找合适的歌手,我来想办法。小尚,这几天有时间吗?”
“很忙,不一定挤得出时间。明天要为网站改版做最后的检查,后天上线;还要审核《京西都市报》和《知音杂谈》的稿子,网吧结算周期快到了,月底财务查账,统计报税什么的;再就是毕业典礼,作为优秀毕业生要登台致辞;接下来,和计算机学院对接委托开发和网络安全测试环境……”
掰着指头一个接一个地盘算,发现身为老板的自己一个都走不开,金尚不由得苦笑着摇头,
“这周肯定是没空了,下周也难以保证,时间……只能尽量抽空了。”
“忙是好事,说明走上正轨了,真要是没什么事做,你估计会更着急了。”
南大彪表示理解地回应道,
“倒也不急于一时,《最初的梦想》和这首……《明月几时有》,什么时候录音都没问题,编曲还是找骆洋,熟人比较好说话,合作也顺畅一点。”
就在此时,金时似乎想起了什么,明明想要给点建议,似乎又有些迟疑的样子。
见状的金尚问道:
“有什么话,不能这里说?”
“如果要选女歌手,能不能让你表姐试试?”
“哪个表姐?”
金尚疑惑地反问道。
自家的亲戚太多了,金尚的堂亲表亲多得数不过来。绝大部分应酬,都是金时在做,金尚一向是不搭理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消息的。
不是眼高于顶,瞧不上金家父子这点寒酸家当的势利眼,就是找些借口来借钱的白眼狼。
老黄家确实家大业大,但是近几代人的治家本事太差了,完全没跟上时代的发展,改了姓的金家父子,也不太喜欢和那些人打交道。
“是你舅舅家的大女儿,小时候还来家里玩过的……”
“喔?”
歪着脑袋回忆了一会,金尚才恍然大悟,
“是不是那个说话门牙漏风,吃饭吧唧嘴,不说话的时候似乎很文静的马尾辫?”
“如今已经是个爱好和平,精于交流,不大动干戈,就能让诸多事态圆满收场的专业人才了。”
听了老金的介绍,戴义琴很好奇地问道:
“听起来,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小金还有这样的表姐,也是学音乐的?”
金尚没好气地揶揄道:
“如果肢体语言也算交流的话……”
“肢体语言?”
“就是心直口快,动手比动嘴要快很多的那种。”
如果当初没有仗着发育早,体格健壮,将表弟压在身下,坐等其张嘴哭闹,然后一口唾沫吐进去,还乐得哈哈大笑的话,金尚肯定会对她的印象好一点。
那种……家伙,金尚实难将她与文艺工作者等而视之。
另外,母亲那边的亲戚,金尚一向是敬而远之,如果不是确有必要,从不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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