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貌似有才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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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一首歌曲,大概要多长时间?

一切顺利的话,理论上半个小时就能结束。实际上,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不会很顺利。

金尚原本的编曲,有纯音乐和伴奏演唱两个版本,前奏用大鼓和琵琶,主音是唢呐和笛子。

考虑到现实需要,纯音乐演奏分成了两组,金尚水平略差,但是有金手指加持的铜唢呐,领奏“粗吹锣鼓”,更加老练的何老西主持“细吹锣鼓”,同时增加了笙、号筒、十面锣、低音大锣等辅助,使得乐曲在速度、力度以及音色变化上造成了强烈的对比,更显气势恢宏,犹如千军万马簇拥主帅得胜归来。

有何老西坐镇,骆洋微调后,这一步已经没什么问题了。

可是,等到戴义琴加入,麻烦就来了。

即便简化了许多,伴奏与演唱者的风格依然有些匹配不起来。

骆洋已经努力修正了,依然没法达到金尚的要求。

再一次不太成功的试唱后,金尚让黄漪漪与何老西等人休息一会,单独叫上戴义琴,来到外面的露台花卉展示区,递上一杯温热的茶水后,小声问道:

“戴大哥,你……觉得怎么样?”

“嗯……”

喝了几口水,润了润嗓子后,戴义琴毫不避讳地答道,

“总觉得……自己差了点什么。”

以前戴义琴正当红的时候,影视歌三栖全面开花,好不得意。

最开始,他只打算成为一名歌手,出道后,在很多人的劝说下,当起了演员。

唱而优则演,也没什么不对,早起的歌星影星,和后来的流量明星,也没什么不同,只是没有网络加持放大其影响力的。

“本质上,你还是更喜欢自己的歌手身份吧?毕竟……”

金尚忍不住嘿嘿地笑了几声,

“唱歌是天赋与努力结合后,世界给予的褒奖;靠脸混影视圈,说白了就是老天爷赏饭碗,给谁都一样,只是恰好落在戴大哥头上而已,与你个人其实没有多大关系。”

唱歌卖的是歌喉、唱腔,是否好听,群众的反响是相对真实的。演电影电视剧就不同了,不管老戴如何努力,观众只关心他是不是和以前一样帅气。

“对,成就感不同。”

戴义琴乐呵呵地点头承认了。

确实,这个年代的人还是有点天真的,哪怕都混上明星了,心里依然还有点对艺术的坚持,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

“你当年,主要学习的是民族唱法?”

“对!”

“太端着了。”

“有问题?”

戴义琴奇怪地问道,

“你是不是说,不管是曲子还是填词,都没能超脱《将军令》的窠臼?”

没错,《将军令》是源于盛唐的皇家乐曲,和各地民俗戏曲结合后,诞生了很多特有的曲谱和演奏方式。

《男儿当自强》也不例外,是很典型的南派戏剧风格。戴义琴想当然地用标准的民族唱法来演绎《男儿当自强》,也不算错得太离谱。

但是,这不是金尚想要的。

你能想象,一场正在进行的激烈球赛中,看台上的球迷唱戏给自家球员打气助威的么?

“戴大哥,你是不是觉得,传统的,就应该和流行无缘?”

“也不能这么说吧,两者兼顾,还是比较难的。”

“对,很难!所以,每个成功的,都是经典。”

“你的意思是,我没找到的答案,就在于‘流行’之中?”

金尚笑着点点头,后进一步解释道:

“热血沸腾、奋发向上、昂扬气势、振作精神、深刻的身份印记,对未来的美好期盼,都需要用充满豪气与激情高亢唱腔来表现,你唱得太循规蹈矩了。什么叫热血好男儿,为什么要自强不息?这些年的蛰伏,已经彻底磨平了戴大哥的棱角?”

“我……没有!”

戴义琴脸上露出夹杂着羞愧,无奈,难堪以及如释重负的复杂情绪,金尚丝毫没有觉得意外。

这次咸鱼翻身的机会,对他来说太难得了,以至于演唱的时候患得患失,处置失当,该用力的时候没有表现出豪迈之气,反而和配乐玩老鹰捉小鸡。拜托,配乐是为演唱者服务的,应该是别人配合他这个主角,而不是反过来让他去迁就背景板。

“戴大哥,今年三十一还是三十二?”

“三十二了。”

“很年轻啊,还能火好多年。”

“借您吉言了。”

情绪平复下来后,戴义琴似乎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问题,稍微放松了点。

金尚也没有继续揭短,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些事,得自己振作,真要是支棱不起来,金尚也不会心慈手软,该换人就得换。

“这样吧,练习了这么久,大家都累了,待会我给大家表演个花活,活跃一下气氛,也希望戴大哥有所收获。”

一个小时后,南家兄弟和何老西等人有说有笑地回来了,黄漪漪不动声色地递过来一份账单,上面签了南大彪的名字。

看来,又是这位长袖善舞的大彪叔破费了。

重新进入录音棚,诸人意外地见到金尚坐在主位上,戴义琴反而好整以暇地旁观着对方准备作妖。

“咦?小金,你这是要露两手?”

何老西笑眯眯地打趣道,

“快让我见识见识,好久没见你对音乐如此上心了。”

金尚好不怯场地附和着傻笑,待俏皮话说完,才正色应道:

“戴大哥的唱歌水平,我是认可的,但是,在把握情绪上和我要求的还有很大偏差。我这个主音唢呐之一,有义务帮他找找状态,所以……”

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收市后,金尚准备开始演奏了。

随着一曲《一剪梅》被金尚演奏出来,听了片刻后,何老西意外地向沉默不语的骆洋问道:

“这是……民谣?”

“有点像……”

比较专业的骆洋想了想之后,还是点了点头。

以前也有人这样用过,但是不怎么成功,金尚的表演虽然有点奇怪,但是很意外,前奏居然还挺不错。

正在众人期待着下面该如何的时候,摇头晃脑,越吹越得意,越奏越狂放的小金,直接切成了《Thespectre》,顿时将正听得如痴如醉的听众雷得外焦里嫩。

“电音?”

在场中,接受程度最高的,就是曾经当过大众偶像的戴义琴了。

这玩意目前在国内还不是很流行,但是很得年轻人喜欢,地下音乐圈还是很欣赏的。

南大彪向南大龙使了个眼色,让他去给录音棚老板和工作人员打个招呼,今天在场发生的事,不能泄露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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