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换了人间(1 / 2)
儿子那故作神秘的态度,让父亲金时也没有办法,喝了几口闷酒后,只好妥协道:
“行行行,我给你弄!那就不要麻烦你大彪叔了。我去让阎大炮操作,弄好了你给挂个常务副总经理的职位……”
混迹第三级别的足球俱乐部而已,比草台班子也好不了多少,一堆经理总裁,也不知道是哪里的臭毛病。心中腹诽的金尚没有再挑刺,默认了父亲的安排。
久违的父子局,两人吃吃喝喝,聊了好久。待外面天色已经黑了,老金酒意上涌,舌头也有些不利索了,
“就这么定了,你老爹我没啥本事,就只能搭点面子,为你铺路。趁着老不死的还没断气,还能招摇撞骗混个脸熟。对了,有东西要给你……”
吃得差不多了,金时摇摇晃晃地拉着儿子来到阁楼,指着随意摆在架子上的一对东西道,
“随便挑,至少拿一个,多拿也没事……”
“每当缺钱用,您就卖一个换酒钱了吧?”
长这么大,小金对古董旧物压根不感兴趣,相比之下,更喜欢能让日常生活变得更好的高科技产品。
虽然看不出什么名堂,金尚也明白,这里每一件放到拍卖会上,都能卖个好价钱。要不是有这么多珍藏,以自家老爹的本事,也不可能优哉游哉地败家这么多年。
“这里的,老不死的说不能随便卖。我……还有你那便宜爷爷临死前留下来的东西,也挺抢手,随便卖卖,还能支撑好久。”
“金老爷摊上你这么个继子,也算是倒了血霉。”
金尚已经不记得自己有没有亲眼见过那个已经死了十多年的便宜祖父了,但是老一辈的恩怨情仇,倒是听了不少。人心惶惶的动乱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脆弱得不堪一击,于是诞生了很多孽缘。
一边说着,一边扫视,金尚从搁架上随手拿起一个金玉丝缕编制而成的扫帚形饰品,小巧玲珑,半边巴掌大,触感温润,十分讨喜。
“挺有意思,干什么用的?”
话音刚落,脸上还挂着笑意的金尚,就见手中的金丝扫帚越来越热,须臾之间化作一团流光,直冲脑门。
猝不及防,眼前一花的金尚,犹如进入了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诡异世界,周围奇奇怪怪的闪耀星尘,如龙吸水一般往身体内涌。
不知道过了多久,金尚才回过神来,脑海中陡然冒出了一丝资讯。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花了几秒钟的时间,定了定心神的金尚,发现自己站在原地没动,手心捧着的金玉扫帚依然如故。正在怀疑刚才是不是出现了幻觉,就见父亲金时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
“怎么,我脸上有花?”
“你不知道?”
“我该知道?”
“你站在这里别走动,我先给老不死的打个电话。”
说着的金时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十分私密的号码,十几秒钟后,电话接通。
“何事?”
“是我,爷爷您最孝顺、最听话的好孙子——金时,还记得吗?”
“何事?”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我那个早熟得不像话的妖怪孙子,今年十八岁,快要硕士毕业了,所以遵照您的嘱托,赠送成年礼,然后就……”
不待金时细说,对面立刻吩咐道:
“你……将他带过来,立刻。”
“天都黑了,就不打扰您休息了,明天上午再去吧?”
从城西赶到城东,再随便折腾一下,就到深夜了。不久前喝了不少酒的金时,懒得这个时候长途跋涉去见那个规矩大得吓死人的老家伙。
“立刻。”
“那,等我吃完饭,休息一会,醒醒酒就去。”
“立刻。”
“知道了。”
装作恭顺的语气,动作态度却十分不耐烦地挂断电话,
“就知道催催催,也不体谅一下别人受得了受不了。活该临老孤家寡人一个,子孙没一个待见他。”
喝了一杯水,润润嗓子的金时,拖着不明所以的金尚,让老边开车往东边赶。一路上,父子两人都没多少兴致说话。
将近一个半小时后,父子两人了在一栋如宫殿般庄重、不像普通人家的古朴大宅中,见到了那个下命令的老者,金时的爷爷,也是金尚许久没见的曾祖父。
稍微寒暄了几句,金时事无巨细地将刚才发生的事,尤其是金尚触碰金玉扫帚挂饰后,身上冒出银白色光华,与“成年礼”赠品交相辉映的异变详细说了一遍。
之后,是漫长的沉默。
良久,端坐在椅子上,一刻不曾露出疲态的威严老者喃喃自语道:
“我还没死,有你这个漏网之鱼也不是不能理解。只是,你为什么晚出现了几十年?”
紧接着,又露出自嘲笑容摇了摇头,看向了金时的方向,
“你……站在一边,没叫你说话,就闭嘴,无论听见什么,都烂在肚子里。”
金时讪讪地后退几步,让金尚和老者对面而视。
“你的……它给你说了什么?”
见金尚一副被戳中心事的凝重神情,老者爽朗地笑了几声,伸出手指指向了自己的鼻梁,
“我的,是‘螣蛇乘雾,终为土灰;养怡之福,可得永年’,是不是很形象?年轻的时候,我也曾经幻想过自己是宝马良驹,能驰骋千里,实现凌云壮志。如今只能庆幸自己醒悟得早,不要逆天而行,早日开始养生,才能有机会坐看风云起……”
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
“您……也有?”
不久之前,还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金尚,这才意识到,原来所谓的“金手指”,居然是家传的,火热的心瞬间冷了大半。
“每个有幸被眷顾的孩子,都会有一段时间认为自己是天命所归。事实上,差不离,差不离……”
老者一改严肃漠然的态度,和蔼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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