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被选择的厉鬼(2 / 2)
符合这些要求的鬼其实并不多,假如现在饿死鬼正在肆虐的话,他就可以把地址填写为大昌市第七中学,但像是鬼画这种飘忽不定的,鬼湖这种根本不存在现实里的,以及鬼梦这种收不到信的(本体是条狗),那多半是没戏,浪费了邮票,只能给朋友圈看笑话。</p>
最终,唐龙订下三个目标。</p>
大海市福寿园,罗千。</p>
大川市明月小区7栋301号,孟小董。</p>
ZS市凯撒大酒店,李庆之。</p>
其他的厉鬼,要么恐怖程度不够,要么收信地址不够详细,统统被pass掉。</p>
这三位当中,唐龙其实最想请的是孟小董,因为她的地址最详细,最不容易把信送丢,但这个时间段孟小董还活着,只能作罢。</p>
剩下的两个名额里,罗千原作中并没提到肢解自身灵异,应该是比失去了完整鬼影的李庆之要更恐怖一些,但这个时间段,唐龙也不知道他的死活。</p>
根据白水镇那段剧情来看,罗文松活着的时候罗千还活着,但并没有说罗文松跳楼时罗千就死了。</p>
机会只有一次,这个险不能冒。</p>
因此,最后的选择就很明显了——ZS市凯撒大酒店,李庆之。</p>
哪怕被肢解过灵异,还是具无头尸体的他也有那把令人闻风丧胆的柴刀,而原作中,方世明正是死于那把柴刀之下。</p>
“请李庆之出手的话,措辞要小心些,这家伙踩到脚印就会杀人,一个不小心会错杀好人的。”</p>
唐龙本质上来说还算是属于中立善的阵营,能不伤害无辜的时候他都会尽量避免。</p>
半分钟之后,他咬破手指,小心地将组织好的话语写了下来:</p>
致李庆之先生,请您帮我杀掉大京市平安大厦中的所有驭鬼者并且肢解掉他们身上的鬼,注意千万不要对普通人出手,而且一定一定要记住,事情结束后回到凯撒大酒店啊。</p>
这封信,应该可以最大限度报仇的同时,又不伤及无辜。</p>
首先曹延华那边在得知自己准备动手后,应该会把隶属于总部的人员全部撤走,这样留在平安大厦的驭鬼者们,就没有一个无辜的,全部是朋友圈的人。</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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