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西门镇关守将二合一大章(1 / 2)
“火城主闹出这般动静,怕并不只是因为转生成人吧。”在天一脸的风轻云淡。不过他的话却让满场人齐齐一怔,不解地看向颜凯,除了转生成人这种大事,还能有什么?!
颜凯眼神微微惊讶,下一刻又立刻收敛了神色,每一个渡劫期的果然都不是简单的角色,稷下的两位长老死在他手上只能说运气不好,而且那种专注于机关复原研究的科研类渡劫修士也心机却也一般般。远没有在天这种修士来的机敏。
“自然。”颜凯点头,“不过现在还不是宣布的时候,等那几个老家伙来。”
那几个老家伙?底下的吃瓜群众一脸懵逼,在天却苦笑了一声,摇了摇头:“你这是要搞事情啊。”
“我就是来搞事情的。”
说完这句,颜凯也不管周围起来了,直接闭眼盘膝在半空中,进入了意识空间。
在天微微一叹,他知道今天的事情恐怕不能善了,虽然他置身事外,可还是在这里看着点为好,毕竟这里是他管辖的地方。望了眼底下庸俗的人们,在天索性闭上了眼睛,感悟天地顺便等待了起来。
火龙群缓缓地绕着颜凯,不时地看看底下越聚越多的人还有别的也来看热闹的龙族,一传十十传百,北门区即将“大地震”的消息以飞的速度传播着,吃瓜群众越来越多,不过却没有敢靠近的。
火龙们也察觉到吃瓜群众们似乎震慑于在天,于是他们纷纷龙仗人势,开始没事抢劫抢劫吃瓜群众的“瓜”,恐吓恐吓。反正三百多条同伴呢,五十条就足够把颜凯围的密不透风了。
一时间,北门区哄闹个不停。
颜凯可没空管理他那些小弟,此时此刻,他正在意识空间里查看着王者系统的一系列数值。
花木兰的能力开发度赫然已经达到了最高,百分之九十二,接下来则是亚瑟,百分之九十一,墨子百分之九十。李白则总是差那么一点到九十,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至于别的就差的有点远了,只有后裔的百分之八十倒是还有能点期待。
“英灵附体试试?额,算了吧。”想着花木兰一个女人附身他一个七尺男儿,这未免有些太过尴尬。
“英雄什么的随缘开发吧,还是先造剑再说。”拿出了那把屠龙之刃,颜凯端详了一阵。和之前不同,自从花木兰用过变为水晶猎龙者后,这把剑就犹如被集活了,隐隐的红光不时地从剑身中透出,一股炽热的气息也荡漾开来,更值得一提的是原本铁棍一样的外形已经初居剑的雏形,相信如果打造契合上炽阳石的话,这把剑一点能触摸到神器这一层次。
“屠龙之刃啊。专业宰龙刀。”如果有那种游戏面板一样的东西的话,颜凯一定能看见,此剑对龙族伤害加成百分之三百。
“打造不急,慢慢来。”收起剑胚,颜凯又哼着小调开始查阅龙域领主的相关资料去了。他要确保万无一失。可以说如此小心谨慎的态度完全就是被他那爆棚的非气给硬生生磨出来的。每次想大权在握万无一失的时候,他就偏偏来个幺蛾子搞事情,以前是这样,现在也一样。
化为幼童模样的火龙王在一旁踌躇了好久,他除了颜凯的意识空间里基本没地方可去,如今寄宿在这有一会时间了,对于这个奇怪的意识空间,他甚至不知道该从哪个开头去问。
王小火先想好一个问题,踌躇地走来,然而等他站到颜凯身旁时,顿时就被电脑显示屏上的内容所以吸引,等看了几眼后,神情惊讶了起来。
“你不会想当龙域领主吧?
“然不是想当。”
“那就好那就好,哈哈哈,你我还怕你小子异想天…
“我马上就要当了。”颜凯指了指自己额头上的两道印记,“没看见吗?一道白龙祖的,一道冰龙祖的。一会沐浴下你的龙王之血就形成领主龙冠了。”
火龙王张大着嘴,一副不敢置信地模样。他的确是看到了颜凯额头的印记,早就看到了,但是很可悲,他压根不知道那是个啥。
“龙域…领主啊。”好一会,火龙王才从震惊中缓和了过来,接着又陷入了一段回忆之中。
“我记得上一代领主还是在血族暴乱之前,之后血族一战,那群吸血鬼贪婪我们强大的龙血,针对我们……最后领主也战死了,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强力的战士,他只是有着一种不一样的力量,我说不出来那种力量,但是那给了我们信心,啥都不怕了,心里暖暖的。之后就再也没见到这样的人了。后来几个想争抢领主的也只是仗着武力,可也不想想,谁能用武力压制一群脾气暴躁的地龙呢?”
火龙王似乎是已经接受了他现在的处境,连话都和颜凯敞开了说了。
“血族暴动?你们这里也有血族啊,我还以为只有东域有几波势力呢。”
“一千年前早就杀光了,你们东域也有?早点除掉,那玩意发展起来简直要了老命。”火龙王脸色有些不好看,因为他突然想起来,之前颜凯就曾经用过血族的那种手段。
“除掉了,他们的血族之书都被我顺走了。”颜凯拿出了红色的古旧书本晃了晃。
“不过这些不是重点。你刚刚说,最后一任领主是靠着…心灵力量?或者说是才能?”
火龙王点了点头:“不只是最后一任,而是每一任领主差不多都是这样管理的,他们有着自己那一套方法。武力其实真没什么,有两位龙祖在还要什么武力。”
“真的?你没忽悠我?”颜凯若有所思起来。
“本王上千岁的年纪,够做你曾曾曾…祖宗的年龄,还能欺骗你不成!何况你歇逼了我就不信我还能活!”
一番话说的理直气壮,连颜凯都一下子愣住了,生出不成反驳之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