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我爱你(2 / 2)
半部天书?又是半部天书,之前武则天预言不久后的未来自己会亲手杀了她,就是因为这半部天书。李白的脸色更加冷峻,如果没有记错,只有那个人的手中会有天书,看来是时候有必要去寻他了。
“你们不必找了,那半部天书早已被我销毁,哈哈哈——”徐福看着众人得意的说道,“你们,一个也逃不过这终究会被灭亡的命运。”
“聒噪——”宫本说着,一剑直取血族之王徐福的喉咙,很快徐福就停止了笑声,生机快速地从他的体内消失,随后他的身体开始融化,到最后竟化为一滩黑色的液体,而且隔着大老远就可以闻到一股难闻的腥臭味。
“终于,结束了——”宫本长叹一声,随后从怀中取出一物,孙尚香看的很清楚,是一块玉玦,做工精致装饰精美,应是一位女子的贴身之物,只是其上沾了些不干净的东西,似是时日已久的血污。只见宫本一扬手便将那玉玦投入了徐福所化作的黑色血污中,很快那块玉玦及其配饰就被已肉眼看得到的速度侵蚀着,直到最后,完全消失不见了。
“阿通,一路走好。”说完,宫本转身便走了,在路过李白身旁时,“三日后,海滨城外。”说罢,便如一阵风一样离去,真是风一样的男人,不带走一丝尘埃。
“走吧!”孙尚香道,一代恶魔——血族之王徐福,就这样死去,虽然还有许多疑点,但是这里已经没有任何留下勘察的价值,而大家的身上又多少都带有轻重不同的伤势,当务之急是先离开这里,寻求救治,尤其是中了蛇毒的月英,依然昏迷不醒。
很快,大家就撤出了山洞,又坐着来时的船,按原路返回海滨小城。而在归途中,孙尚香又陷入了沉思,如果,自己足够强大,是不是就不会中了那个幻梦法师的幻术,也就不会被绑来血族巢穴,而大家也就不用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她的。自己明明不想在这里陷的很深,在穿越而来的前世,也只不过是个马上要进入大学的普通学生党,根本就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莫名其妙的穿越过来拯救世界,而且,一般拯救世界这种事不都应该是男生来做吗?女生穿越后不都应是如何收服高冷叼炸天的强势男主王爷皇帝之类的言情剧本吗!
可是,大家分明都把她当做是伙伴啊!如果说,周瑜、黄月英是因为她穿越后的身份,大小姐孙尚香,才如此重视她的安慰,那么小乔呢?小乔,可以说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吧!却与穿越而来的自己成为了伙伴,甚至于闺蜜。还有,他——孙尚香偷偷地去看李白的侧脸,比游戏中海报上的白衣剑客形象还要帅上三分,与其说帅,还不如说是俊美,再配合上剑客浪子独有的潇洒不羁的气质,美到令人窒息,美到让人心碎。说不心动,那肯定是假的,不知何时,那白衣剑客的身影,早已深深地烙印在孙尚香的心底,抹不去。也许是在屡次被救下的瞬间,也许是仅有的两次的霸道之吻,也许就是惊鸿一面的第一眼,若得君相伴,倒也不枉此生。
糟了,好像被发现了,孙尚香急忙扭过头去,感受到李白炽热的目光,更加脸红了起来,于是这一路上便只安心坐着,也不敢胡思乱想。
(来投票啦!答案可以就回复在本章说的后面哦嘻嘻!
刘备:我能给你一生的荣华富贵、许你锦衣玉食,留在我身边,哪里也不许去!
李白:我能陪你一世浪迹天涯,许你独一无二用情别致,跟我走吧!
刘邦:远方的家乡,这思念,我懂你。总有一天,一同归家,可否?
反正木木心里已经有答案了宝宝们,快说出来你们心目中的男主吧)
哈哈~~听说《大小姐》上了图推开心噻~继续双更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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