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寄奴显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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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奴长大成人后,感念姨母的恩德,对她十分孝顺,在当地很受赞扬,但因为没有显赫的家族势力,单纯孝顺并不能得以进入仕途,更不能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衣食都成问题,就更无法受到良好的教育了,斗大的字不识几个,靠卖草鞋维持生活。

一年一年过去了,刘裕已活了快40岁,卖草鞋赚的一点小钱,除了奉养长辈、补贴家用以外,多半都用在赌博上,每天的生活一成不变,编鞋卖鞋赌钱,赌赢了大吃大喝一顿,输了就饿一天继续编鞋卖鞋,偶尔打个猎,捕个鱼,与大多数农家子弟并没有两样。

但孙恩之乱的出现,终于打破了刘裕的正常生活,几十年如一日的无聊日子也实在过得厌倦了,正值北府兵的军官孙无终在民间招募义军镇压变民叛乱,刘裕不顾发妻臧爱亲和女儿刘兴弟的劝阻,毅然投身入伍。

虽是初出茅庐,但刘裕到底已上了年纪,体力和精神状态自然比不上20岁十下的年轻人,所以孙无终起初并不怎么看好他,但很快就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

刘裕这天与几十个同伴,奉命侦察敌情,而突然间竟与数千敌人遭遇,情势极为凶险,看着同伴一个接一个地倒在血泊,刘裕大惊失色,可也越战越勇,发疯似地与敌人对砍。

但终因敌众我寡,不小心被逼到河岸之下,变民大军打算下岸斩杀,刘裕举起长刀,趁着敌人下岸的机会仰面砍死了好几个,然后翻身登岸,浑身已沾满了鲜血,嘶声朝着敌人怒吼。

变民也只是普通百姓,被他这一出吓得不轻,一时不敢靠近,刘裕就趁这个间隙缓了缓气,然后专门挑选神色过度紧张的敌人,奋不顾身地一阵乱砍。

孙无终因为刘裕一行人久久未归,于是亲自率军寻找,刚好看到了刘裕血战千军的一幕,顿时大受震撼,击退变民后,把刘裕提拔为自己的军事参议官,不久又把他引荐给刘牢之,刘裕也正式成了北府军的一员,并且成名之作在军中广为流传,声名雀起。

他也算是大器晚成的典型了,古人讲究三十而立,他出道时已是奔四的年纪,而且一无所有,没有余财,没有背景,甚至连个儿子都没有,一般的老百姓活到他这个地步,多半已经对生活丧失期待了,但长久以来在赌场的经历反而他更有冲劲。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大概意思就是说自己反正没什么前途,也没什么后顾之忧,想做什么当然就能做什么,能做什么也一定能做到奋不顾身的地步,因为活着没什么牵挂,即便不幸身死,也不觉遗憾。

已经小有成就的人,或是稍微有些资本的人,往往就做不到这种孤注一掷,也因此不能完全开发自身的潜力,或者说打不开任督二脉,实现不了彻底的突破。

刘裕显然就是光脚的人,家庭条件艰苦,夫妻生活也不圆满,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能会实现价值的机会,必定玩命地向前狂奔,而他本身也很有灵性,学习很快,虽以门外汉的身份参与军事,却很快就有自己的心得,这种既有大勇又有大谋的人,能够及时抓住机会上位,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接下来东晋王朝残余的20年里,刘裕一步步从龙套升至配角,并终于修炼成最为光彩照人的主人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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