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武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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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寨内外戒备森严,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少有人探头探脑张望。

只有袁术带着许褚躲在角落里,偷偷看着吕布迎接孙策及其随从进内。

“这就要议事了…”

袁术若有所失,之前吧,自己会亲身参加这样的军议,而现在只是小兵身份,不够格。

站立起身,掸掸灰尘,袁术道:“仲康,你之前不是提过要教我保命本领吗,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似乎说起武事,让许褚感到兴奋,他点点头飞快在前面引路,同时讲道:“主公,你说的这话不错,我本来就觉得现在的身体不怎么让人满意,战斗时候,本该发力的时候,却没力了,这实在让我恼火啊。”

这是心理上的问题,不是什么身体原因,许褚他的身体好着呢,总比现在刚刚好了伤疤的自己强,袁术虽然不太懂心理学,但稍稍那么想上一想,就觉得应该是这个原因。

营寨内有校场,这是演练阵势,操练兵卒的地方,当然也是将校们相互切磋比试武艺的地方。

袁术、许褚两人来到校场,见后方架上存放着不少兵刃,早有换一柄长剑使使的袁术见猎心喜,提起一柄宝剑就在场地上舞了起来。

《吴越春秋》卷九和《庄子·说剑篇》都记述过击剑的技术和战术,包括有跨左击、跨右击,翼左击、逆鳞刺、坦腹刺、双明刺、旋风格、御车格、风头洗等。

不比后世,剑术发展的那么博大,自从商开始出现剑之后,时至如今,击剑之术才刚刚发展起来。

说起剑,就必须提一下荆轲这类的剑客。

初期的剑较短,呈柳叶或锐三角形,比之袁术印象中的匕首差不多,这个时候的剑为铜制。

因此,也可以说当荆轲刺秦的时候,他手里所握的是铜剑短剑,而非是铁剑长剑。

到了刘邦斩白蛇起义,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

剑,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

随着剑术的发展,开始出现了剑术家的记载。

有名的卧薪尝胆、报仇复国的越王勾践,就曾请了一个埋名隐姓、生活在山林中的剑术家越女给他的士兵传授剑术。这个越女不仅剑术精通,而且还有一套理论。

《越女剑法》,不论是什么理论,也不管是什么剑术,《越女剑法》这样的说法可以一概括之。

到了现在,比较有名的剑客就是王越。

他是当世知名武术家,擅使剑术,史阿的师父,曹丕的师公,虎贲将军。在史书《典论》中有记载。

《典论》这一本书是曹丕写的,在书中他这么写道:“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剑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之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言将军法非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

从这一段记载来看,袁术知道了王越就算是徒有虚名,但他至少有一项本事比较令人惊奇,那就是空手入白刃的功夫。

而想要空手入白刃,那就必须对当世各种剑法至少做到了然于胸,不然一支手伸出去,就被人砍了、剁了怎么办?

那岂不贻笑大方吗?

因此,反推过去,王越这个剑术名家名至实归,确为有真本事的人。

封狼居胥,冠军侯的故事很多人知道,但不被人注意到的是,随着两汉为了将胡人逐出漠北,大力发展了以骑军为主力的军队,这个时候部队交战,多以砍斫为主,少有刺的动作,因此,曾经作为战场主要兵器的剑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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