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刑侦改革一(1 / 2)
一九九八年春节过后,刑侦改革工作进入快车道,石磊要求刑警大队拿出可行性的初步方案,报县局研究决定后进入实质性改革阶段。
刑侦改革工作,是去年公安部在石家庄召开的刑侦工作会议上的主要内容,会上正式提出了刑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即“建立覆盖社会面的责任区刑警队”“改革侦查预审分设的工作体制,实行侦审一体化”和“破案目标责任制”等。使刑侦部门成为侦查破案的主力军,派出所全力以赴抓防范。
各级公安机关对此都非常重视,省厅专门召开会议,还确定了一些单位试点,要求各市县九八年十月底之前必须完成改革任务,市局为了贯彻省厅会议精神,要求各地提前两个月完成这一工作任务——也就是八月底之前必须完成。
所以新年一过,石磊就亲自抓这项工作,杨前锋根据石磊的指示精神,把张丽华和周杰和许燕召集到他办公室研究金水的刑侦改革工作。
杨前锋说:“石副县长昨天专门找我,要求刑警大队根据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拿一个可行性的刑侦改革初步方案,报县局研究决定后实施,但他没有讲具体意见。就是让我们根据金水县的实际拿一个初步方案。这是我们刑侦工作的一件大事,为了有针对性的研究这事,我想了一下,是不是重点研究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重点是全县到底成立几个责任区刑警队比较好;二是办公场所及队所关系;三是责任区刑警队的基本工作保障、车辆等问题。就这些问题我想先听听大家的意见。”
张丽华笑着对杨前锋说:“叫我们讲一时也讲不出名堂,最好是你先把你的想法讲出来让我们听听,在你讲的基础上我们再谈一些看法。”说完看了看周杰和许燕接着说:“你们看呢?”
“我举双手同意。”周杰说:“刑侦改革毕竟是新事物,虽然上面有总体思路,但涉及到各地都有各地的情况,我们还是先听杨大队是怎么想的吧!”
杨前锋看他们俩都这么说,他想了想说:“那好吧!我考虑的也不成熟,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吧!先讲机构设置,根据金水县的地理环境和实际治安状况,我想大队设立一个重案中队,一个技术中队,一个经侦中队、四个责任区刑警队和办公室。四个责任区刑警队分别是:阳光责任区刑警队,榔树责任区刑警队,云峰责任区刑警队和林茂责任区刑警队。阳光责任区刑警队负责阳光镇及周边的两个乡;把全县其它农村地区分成三大块,分别由榔树、云峰和林茂三个责任区刑警队负责。除由重案、经侦两个中队承担并主办的案件外,四个责任区刑警队分别承担管辖区内所有由刑侦部门管辖的其他案件办理,协助重案和经侦两个中队办案。重案中队负责全县大要疑难案件的侦破,经侦中队根据新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负责办理由公安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技术中队负责大要案和系列案件等现场勘察任务,参与、帮助和指导各中队及其他办案单位进行现场勘察。”
杨前锋说到这喝了口茶继续说:“按上级文件精神,每个责任区刑警队要配备十到十五人,这一点我们县的警力肯定是做不到的,我们大队现在也就这么多人。如果按我讲的七队一室设置机构,那大队的人员分布应当是:大队领导三人,重案中队五人,技术中队最少四人,经侦中队最少四人,阳光责任区刑警队最少十人,榔树、云峰和林茂责任区刑警队分别五人,办公室一人,这样算下来共需警力四十二人,我们大队现有警力十六人,这样还差二十六名民警。警力是我们改革的最大瓶颈之一,局里也就这么多警力,到底能调多少人到我们刑警来还说不清楚,所以请大家站在局里的角度,再根据治安状况和局里的警力等综合考虑一下,这样设置机构符不符合实际。”
杨前锋一讲完,张丽华紧锁着眉头说:“机构这样设置即符合上面的精神,也基本符合金水的实际,但是警力还真是个问题,我刚才算了下局里各单位的人,能把刑警增加到三十人就很不错了,四十二人肯定无法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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