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阴云密布(1 / 1)

加入书签

为了制度上的制衡,增设刺史院,负责监察、审问、起诉;又增设了大理院,负责案件审理;同时分离出传统的治安、侦查、逮捕等职能,建立捕盗院。

三院直接对国君负责,在县、乡有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为了明法知律,姜元制定了《广陵本宪》,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广陵国的制度,日后要更改,也许增补损益《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