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烽烟起 第74章 真·新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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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丛益在州县设了一堆机构,增加了大量官职,可以说是官帽大派送,本应是皆大欢喜的事,但也不是没有杂音。比如宣州文化教育局的局长位置,本来应该是非文学博士周元基莫属,但周元基完全不认可李丛益在宣州推广国公府小学那一套。那也罢了,周元基还公开唱反调,便在竞聘会上也出言不逊。这书生脾气上来,便是高景同也说服不了,最后李丛益恼了,直接把他一撸到底。周元基便欲去金陵告状,不过黄光一的安保司早就盯着他了,离宣州境前就把他控制住。李丛益既不愿意杀他,也对安保司的自作主张略有不满,便放了他。不过此时唐军连败,宋军兵锋直指金陵,周元基倒也不敢再带家人去往金陵了。

这空出来的宣州文教局局长位置,李丛益便着石俊弼来做。石俊弼初时也是震惊,但也是年少气盛,便也答应。倒让陈东颇为羡慕。

闰十一月,在全新的州府部门的组织和支持下,宁国县和泾县也开始进行新政落地工作。而李丛益也抽空再去了趟了泾县。

“国公大人的改革,属下总结了两句话,曰‘专人负专职,专职责专人’。以前县府办事,不过逮住谁就谁去办,何也?不外是县府的职责有且仅有一条,就是收税。只要交给州府的税足额,州府便不管县府诸事。而国公大人对县府的新要求,却是要求县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此县府一是需创造公平公正环境,二是需积极引导地方优势产业发展,三是必要时还要赤膊上阵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董涵娓娓而谈。

“然则,国公大人的改革,对县府诸人的要求便极高。诚然,有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说法,也确有一部分人能够如大人所说的‘常学常新’,但这些人总是少数。因此,属下建议国公大人的改革原则,当是‘整体要缓、局部要速’,整体要缓,是指从宣州来看,这个改革时长可以更长一些,改革时间跨度放到半年或一年;这个局部要速,是指具体到县,则要集中州府力量,迅速完成县府的改革。”

李丛益听完,直是拍案叫绝!

这董涵不显山不露水,受限于举人身份,在旧官僚体制下也就只能庸碌一生,老死于知县任上。但是若论对新政的认知,便是高景同、侯弘业等人,亦不如董涵来的深刻。

董涵也是着意卖弄。董涵如今已是五十有三,仍为从七品知县。上次趁江国公巡视各县之机,董涵对乐水纸业耍了点儿手段,虽说恶了乐水纸业,但也得了江国公青睐。如此才有泾县被纳入第二批试点改革的机会,也才有江国公会在宋唐交战时还专门前来指导泾县的县府改革事。

“凡是改革,则有激进式改革和渐进式改革的路径争议。激进式改革通常要求毕其功于一役,所谓快刀斩乱麻,这当中因为一刀切出现的问题,则谓之为改革阵痛,认为痛一阵就完事了。而渐进式改革则认为凡事均须试行、缓行,待见其利,并阻其害,方可推而广之。但所谓激进派或渐进派,都有所偏颇。”李丛益颇为高兴,便也和前来指导泾县变革的高景同、侯弘业等人讲这试点改革的深意。“凡为改革,必为利益之重分配,则必有诸多阻力,既有打破习惯的无谓阻力,也有利益受害者的疯狂反扑,因此改革务得激进,否则拖拖拉拉,阻力就会越来越大,自至从上到下都觉不可行;但是改革又为破旧立新,然则这个新的东西会否一定就完美,就一定会无害,也不尽然,为防止无意铸成大错导致群起反起改革,这渐进改革便为必然,在渐进改革中不断试错、修正,直至使害处最小,益处最大。这就和董知县所说的‘整体要缓、局部要速’异曲同工,就是说,我们在整体的改革计划上,要做渐进派,在具体的改革落地上,要做激进派。”

“董知县和国公大人关于改革模式的讨论,当真是非常精彩,我意请董知县写一篇文章稍作论述,便发在宣州报上。”侯弘业兼了副州长,这报纸一事,便由他主管。

宣州报是李丛益早在八月份,在乐水纸业的纸张大量发售之后,即安排州府成立了宣州报社。目前宣州报按旬出版,强制各县府订阅,其余人等也可以自行订阅,全年36期,订阅价为二枚银元。

单算纸张、采编、印刷和派送等诸多成本,这二枚银元自然不够。目前,侯弘业在李丛益的指点下,营销各公司在宣州报上作广告,收广告费;同时又在报纸上增设奇闻逸事、杂文小说版面,便使得各县酒馆茶肆也纷纷订阅宣州报。自宋唐战起,宣州报便也每旬公布战事情况,又使宣州报的订阅量快速上升。

“敢不从命!”董涵也知宣州报的影响力,侯弘业请自己来写这篇社论,也是示好之意。<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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