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优胜略汰(1 / 2)
一个人从出生那天开始,就注定了他的与众不同,或是样貌,或是身高,又或者是嗓音。
相比于张扬的明朗温和,老狼的尖锐明亮,金莉的嗓音却是高昂空灵,很像王菲,只是比之少了一份温柔,多了一分高昂,是一副辨识度极高的好嗓子。
那天
有你一封长信
说了那么多淡漠的话语
那天
我沉默握笔
只是不知道怎样来回答
舞台上,金莉表情恬静的站在话筒前,伴着优美的旋律温柔的演唱着歌曲,在一袭白裙的衬托下,整个人好似除尘的仙女一般,美丽而动人。
“哇~好漂亮”
众人惊叹的同时,人群之外,一辆黄色的面包车也停在了街道上,车门打开,一名身着西装的帅气青年从车里跳了下来。
来人正是从学校赶过来的张扬,这一路上他可是担心的不行,直到听见舞台上的歌声,这才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还好金莉上去了~”
暗自松了口气,张扬并没有着急去乐器行报道,而是躲到了人群外的一颗大树下,靠着树干开始倾听此次演唱。
80年代的歌曲普遍偏于骚柔,说通俗点就是无病**,感叹爱情那种,在这种大环境下,金莉创作的这首《那天》自然也摆脱不了影响,填词到作曲也都偏于骚柔,要是别人唱这种类型的歌曲,张扬指定会腻歪的想吐,但金莉不同,她这副嗓子自带美音,唱这种歌曲却是别有一番韵味。
人群之外,张扬稍微听了几句,对于金莉日益精进的唱功也是赞许的点了点头。
酒吧现有的几名驻唱,张扬心里最看重的不是以写闻名的高小松,也不是以唱见长的老狼,而是这个未来名不见经传的金莉,原因很简单,相比于其他人,金莉的优势太明显了。
驻唱中,老狼空有一副好嗓子,在填词作曲上却没什么天赋,这辈子也只能是个歌手。
高小松能写也会唱,但他的嗓音实在没什么特点,辨识度也不高,在唱上面的发展有限,最终也只能是个著名的词曲人。
至于林峰,乐器他倒是玩的转,要说唱和写,这家伙根本就是白痴,以后的归宿也只能是加入乐队。
唯有金莉,不光嗓音辨识度极高,而且能写能唱,是个不可多得的双料人才。
“有些瑕疵,但还不错~”
倾听着优美的歌声,张扬心中有惊有喜,但更多的还是感慨和欣慰。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话用在歌手身上虽然有些夸大,但其中蕴藏的含义却是不假,张扬学过一点声乐,对于这点最清楚不过。
玩音乐的都知道,正规的声乐练习是繁琐而痛苦的,首先面对的就是气息,发声,传声,咬字,这四部,这些四点都是声乐的基础的部分,没有捷径可走,很多演唱中的小技巧也只能通过练习一点点的打磨,其中的辛苦自是不必多说。
像金莉这种自学者,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声乐指导,其中必然要走很多弯路,能有今天这种程度,不得不说,卓越的天赋占了很大的比重。
其实之前张扬也曾计划请一位专业的声乐老师教导大家,只是由于手头一直不宽裕的缘故,迫使这份计划不断的延后,到底延后到什么时候,他心里也每个底。
“也不知老爸老妈怎么样了~”
沉思中,张扬又想起了远去的父母,随着时间的流逝,夫妻俩已经走了两个多月,这么长时间,他们也不没封信报个平安,搞得张扬担心不已。
说了少年笑看将来为何常回忆
说了青春一去无悔为何还追忆
啦啦啦~~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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