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香港生活(2 / 2)
大头插嘴道:“那我们不是很危险,高脚七会不会对我们不利啊。”清伯回答道:“别担心,高脚七其实就是个小赤佬。最近他好像有什么大生意要用钱正到处筹钱呢,没多少精力去对付黄老板。不然早就带人上门来,还像现在这样只是吓跑黄老板的工人吗。”
建军也坐了过来说道:“那我们以后怎么办呢,要不要帮黄老板。”清伯给建军也泡了杯茶:“你怎么帮他,无亲无故的,明天你们也别去了,去找别的工作吧。”海叔急忙否定道:“那不行,好不容易找到条生路,怎么能说扔就扔呢。黄老板帮过我们,做人要知恩图报。再说,那个高脚七未必会对付我们。”海叔还是一副老好人的思想,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现在正处于一个人吃人的世界。
龙也劝说道:“海叔,工作到处都有。比这好的也很多,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我们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招惹黑帮会很麻烦的。”海叔十分固执:“龙,你也别劝了。我不走了,好不容易找到饭碗,我不能连找麻烦的人都没看见就把工作丢了。再说,你说现在香港什么地方没有黑帮啊。如果我们怕这怕那的,只能被人欺负死。”龙沉默了,没错现在的香港哪里没有黑势力啊。如果就因为一个不入流的水匪而轻言放弃的话,那就真完了。清伯想了想海叔的话也有道理,于是说道:“那好吧,你先在那儿再干一段时间。不过你得让龙陪着你,还有最多你,阿龙和援朝三个人去,其他的几个孩子就别去了,鸡蛋不要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且仓库那里的活儿对他们来说不合适。”
大头急忙说道:“那么我们去干什么呀?”清伯瞥了他一眼说道:“这么大个小伙子,还怕找不到事做,今天我走在大街上都有人拉我去干活。别说你们这些大小伙了,还不被抢疯了。”阿森好奇道:“清伯你也找到工作了?”清伯骄傲地说道:“怎么,不信。就今天下午,我带皮猴和阿妹出去买东西,走到一家报社门口,看到了一篇征文启示,我就直接进去找了主编随便写了些文章,主编就哭着喊着要我做他们的专栏作家,我看他这么可怜,就答应他了,只要在家写写稿子,每个月都有一百块。”
大头好奇问道:“写什么稿子,这么赚钱啊。”清伯将阿妹正在写字的报纸拿了起来,说道:“就是这个专栏。”只见报纸最上方写着四个大字“港闻日报”而清伯指着的地方是一个占了一张报纸四分之一大的地方名叫“民国往事”的专栏,清伯介绍道:“这家报社的老板也姓胡。是上海人,和我算是老乡。不久前刚办了这家报纸,现在正招兵买马呢,就把我给招去了”。龙接过报纸一看,报纸不大,只有四页纸,里面的内容很多除了清伯的民国往事一栏外还有社会新闻,杂文诗集。甚至后面两张还有广告和字花,字花占了报纸很大的篇幅,使得其他的内容看起来都像是陪衬了。龙知道现在香港的报业还处于十分混乱的年代,办报纸十分容易,几个写手一台印刷机再找几个报童就行了,远没有后世审查制度那样复杂。这使得当时的报业鱼龙混杂,除了文化界人士以外,政府,政党,商人都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办报纸。高额的利润使得黑帮也来凑热闹了,许多报社都会或多或少被黑帮人士参与进去。黑帮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在报纸上宣传赌博来牟利了,字花是最普遍的报上赌博方式了。有时黑帮还会在报纸上登上自己帮派的宣传资料,帮内的大事来提高帮派知名度,甚至有些报纸还会登上帮派追杀令,不过如果涉及到这类东西的话,都必须用特定的方法才能看到,一般人看到追杀令还会以为只是一则招工广告呢。
现在看来,清伯应该就是被这种**报社招过去的,龙不禁对清伯有了些担心,刚要劝清伯,又想到凭清伯老江湖的身份,自己不需为他担心,于是就没开口。其他人听了清伯的话全都过来恭喜清伯,话里面还带着深深的羡慕。众人又聊了一会儿,就都去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龙起来以后又去跑了一会儿步就和海叔援朝上班了。到了仓黄老板还对于今天这么多人的离职十分生气,连带着龙他们也受了连累,当天的工资也借故被扣发了,工作也变得更多了。可三个人还是咬牙干了下去,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过去了,三人一直在黄老板那儿干了下来。后来黄老板又不知从哪儿找来了几个大圈仔当劳工,工作才轻松了一点儿。高脚七也没有派人来找麻烦,好像真如清伯所说的,有什么事绊住他了。建军他们五个人后来也没找到工作,现在香港人普遍歧视他们这些偷渡者,宁可多花钱去找本地人也不找他们。五人干脆又向清伯借了一百块,做起了小买卖。在电影院门前卖起了水果零食,生意还好,不过经过警察和黑帮的敲诈,赚的比在黄老板这里还少。也就是勉强维持着。几个人曾经还不想交保护费,可是清伯再三警告不要惹事,低调行事,才乖乖交了。龙知道现在困扰大家的其实就是大家的身份问题,现在大家的身份还是偷渡客,能找的工作都很少,可龙也去警察局问过怎么样办身份证,可是不说身份证的“手续费”有多贵,即使办了,这种身份证也和本地人的身份证差别很大。偷渡客三个字基本上就直接印在了身份证上,而且这种身份证对于就工就学还有限制,所以对大家根本没帮助。其实还有一种方法可以让龙他们获得真正的香港户籍,那就是找人头贩子的去买,这里的人头是另一种意思。在现代大多描写香港警匪电影基本上都有这么个桥段—警方如果破不了案的时候,都会去花钱找人顶罪,这些做法都是真的,而且在五六十年代更加猖獗,甚至还出现了相关产业。那些顶罪的人就是人头。一些人头贩子通过毒品和食物搜罗吸毒的道友,乞丐甚至是生计困难的老年人,把他们养在鸽子笼一样的单间里,一个笼子也只能睡一个人。然后就坐等警察或者**来挑人顶罪。鸽子笼里条件很差,死人是经常的事,人头贩子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就把死者的身份再卖一次,通常就卖给一些大圈仔和东南亚地区的通缉犯。这些身份都是经得起查的,用来考警察都没关系,不过价格都很贵,每一个都要两三千以上,这可不是龙他们能承受的起的,于是身份证这件事拖了下来。只等有钱之后再说。要说混得好的,那还要算清伯了。老江湖就是老江湖在哪里都能混得开。这还没几天功夫,清伯已经成了港闻报的金牌作家了,工资都按字数算的,两百个字都给一块。清伯写两个小时就顶龙他们干几天的了,清伯甚至还有了一群固定的粉丝,一天到晚都收到读者来信。龙看了一下清伯写的东西,清伯写的发现并不是什么“民国往事”,更像是一部“上海风云”。里面全都是一些二三十年代各路人马争霸上海滩的故事,里面着重介绍了“青帮”,“斧头帮”一类的曾经轰动一时的帮派轶事。尤其是青帮,那可是经过清伯浓墨重彩的描写的。里面的一些细节帮派切口都被写得活灵活现的。龙看了之后,便肯定清伯一定是青帮的一员了,不然不可能对这些了解的这么清楚。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