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十二章 高考:一考定终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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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编辑

奏定学堂章程

奏定学堂章程

高考[1]是高等学校选拔新生的制度,中国有1300多年科举考试的历史,这一制度曾显示出选拔人才的优越性,深深地影响了东亚各国。1905年,清廷出于发展新教育、培养实用人才的需要,废除了科举制度,转而引进西方的学校考试制度。中国现代高考制度的建立,就有这样两个重要来源:一是科举考试制度所形成的传统考试思维和价值,二是西方现代考试制度的模式和手段。[2]

1904年,清政府在张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

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中国现代教育登上了历史舞台。

1936年,全国已经有100多所大学。当时的高考制度是各所学校自主组织命题,学生可以选择报考多所大学,也可能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

1952年,中国建立起来全国统一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统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显示出公平,也适应了当时国家快速选拔人才的需要。

恢复高考后第一次高考现场

恢复高考后第一次高考现场

1977年,出任国家副总理,分管文教,主持恢复高考。恢复高考改变了千百万人的命运,挽救了中国教育,也挽救了整个中国。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

1981年,理科中增加了生物科[3]。

1983年,英语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

1985年,教育部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同年,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并于当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5年以后,高考改革的总体趋势向减少高考科目方向发展。先是将理科7门、文科6门各减为3+2共5门,上海则实行3+1方案。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

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

1994年,高考生物和地理被取消高考,名义上是为学生减负,结果非但减不了负,还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同年,政治被排除在统考科目之外,理科考试中不再考政治[4]。

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原件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原件

1999年,教育部出台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文件提出,跨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与任务,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做出了全面部署[5]同年广东率先试行“3+X”改革方案,生物、地理又重新开始出现在高考科目中[6]。

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15%。在短短的五六年中,大学招生扩大了将近3倍,“大众化教育”逐渐取代“精英教育”。高校毕业生缺乏技能、就业困难等问题,引起了人们对扩招的反思。

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

2000年之前我国高考一直实行全国一张卷,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开始实施“统一高考,分省命题”的组织方式,越来越多的省份加入自主命题的行列。[7]

2003年,经同意,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起将高考时间提前一个月,高考时间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2003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作为一种新的选才方式,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已有90所;类型逐渐增多,有“自主组织测试”、“校长实名推荐制”、“自主招生联考”等形式。

2008年,中国开始启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2010年2月,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稿,7月发布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全文。文件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多元录取、综合评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高考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2014年9月,颁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2014年12月16、17日,教育部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效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等四大高考改革配套方案。

2014年全国有16省市实行分省命题,统一命题的有15个;2015年,又新增江西、辽宁、山东3省实行高考统一命题,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增至18个。[7]

2016年全国将有26个省份选择统一命题,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5省份还是分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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