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夜总会的迷失(1 / 2)

加入书签

 在求职和工作过程中,沈浩洋发现了自身许多的不足这处,在每天紧张工作之余,他很少像其他同事那样出去闲逛游玩,而是如饥似渴地学习,以弥补自身的学历和专业不足。这天傍晚,太阳刚落西山。一辆黑色的桑塔纳缓缓地驶进宿舍区,稳稳地停在他的宿舍门口,随后发出了几声音刺耳的喇叭。

沈浩洋像往常一样正伏在床上专心致志地研读《宏观经济学》。根本没有听见外边的喇叭声。直到屁股上挨了重重的一巴掌,他才条件反射,忙翻身坐起来,惊奇地发现是陈风和李飞。

“我们来看你啦。”李飞和陈风笑嘻嘻地望着他说。

沈浩洋对他们的突然的到来感到意外的高兴,可见房间连一张桌椅都没有,他十分尴尬地说:“欢迎你们来到寒舍做客,只好委屈你们坐床上了。”

宿舍里没有一个茶杯,更不用说茶叶了,沈浩洋只好用开水烫洗了自己的饭盒和樕口杯,然后给他们各倒了一杯白开水说:“不好意思,只能喝白开水了。”

“只要和大家在一起快快乐乐,不必在乎其它的附加条件。”陈风拍去沈浩洋床上的灰尘,挨着床头坐了下来。

“你们吃了晚饭没有?”沈浩洋笑问。

“天都快黑了,早就吃过了,都毕业了,你怎么还这么用功读书,我们在外面鸣喇叭,你都没听到,我还以为你不在呢。”李飞躺在另一张床上,翘起二郎腿,玩着车钥匙说。

“我懒得动,更没想到你们会开车来看我。”沈浩洋望着外面那辆漂亮的桑塔纳,再看看徒有四壁的宿舍,怎么也无法跟自己联系起来。

“你怎么这么久没给我们打电话,我打电话给你,你公司里那些王八蛋又不肯去叫你,真是气死人了,我只好过来找你了。”李飞气愤地说。

“对!我也打了几次电话找你,他们说上班时间不能接听私人电话,你这么久没到我家里来玩了,你是不是把兄弟给忘了?”陈风也附和道。

“就算忘记我自己,也不敢把你们忘了,只是刚到这里来上班有很多的事要做。”沈浩洋也想过去找他们叙旧,但更多是想把工作做好,他想等自己安定下来,工作稳定再去找他俩。“你们最近工作还好吗?”

“老样子,每天坐在办公室里无聊得很,一杯茶水,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沈浩洋,你在车间里上班辛苦吗?”陈风说

“你们看看我肌肉比以前更发达了,比你们去健身房好多了。”沈浩洋卷起衣袖,用力握紧拳头,把手臂弯勾做了一个健美姿式,“你们看看,多健美,李飞,你呢?”

“我一天在街上闲逛,一点意思都没有。”李飞想象中的警察就是勇斗歹徒那惊险的场面,谁知现实中更多的是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例如,调解邻里纠纷,维护街道秩序。他对这种平淡的工作产生了厌倦。

“我们一起到外面走走,然后找一个地方吃夜宵去。”沈浩洋带上所有的钱想请他们好好吃一顿,以表达他心中那深厚的兄弟情谊和他俩对自己的照顾。

“怎么能总是想到吃呢?免了免了,吃喝玩乐,吃是最低层次的需求,玩乐才是高层次的人生享受,今晚我带你们去潇洒一次。”沈浩洋的话还没有落音,李飞从床上立刻站了起来并坚决反对去吃夜宵。

“吃,才是最实实在在的东西,每日三餐是必不可少的事,而玩乐只不过是寻找一种感官上的刺激而已,是虚无缥渺的。”沈浩洋立即反驳说。

“好啦,你们别争了,饭也要吃,玩也要玩,只吃不玩乐,人生太乏味了,人活着不是为了吃,吃是为了更快乐地活着,只玩乐不吃喝,我看你也快乐不到哪里去,两样都要抓,两手都要过硬,最好是有机地结合起来。”陈风像一位大哲学家一样分析说。

“走吧,上车,找一个地方玩再说。”李飞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房间,不忘补一句:“里面吃的,喝的都有”。

李飞驾着车,把沈浩洋、陈风带进了一家夜总会,里面装饰得富丽堂皇,进进出出的人络绎不绝,生意异常火爆,李飞告诉沈浩洋这是全市最好的一家夜总会。

李飞轻车熟路地上到二楼歌舞厅,三人刚进踏门口,便迎面走来一位三十岁左右、浓妆艳抹的女人,她穿著黄色的旗袍充分展现出她那丰满撩人的性感身材。高耸的****、浑圆高翘的臀部似乎要涨开那紧身的旗袍,如同满园春色关不住,诱发着女人的色香,走起路来全身像筛米一样,所有的敏感地带都跟着摇晃,焕发着男人最原始的冲动。

“飞哥,你今天怎么也有空来这里捧场?”她用涂满红指甲油酥软的手,妖艳地轻拍着李飞的肩,娇滴滴地说。

“今天是陪这两位兄弟来玩一玩,找几个漂亮的妞让我兄弟开开心。”李飞在她的屁股上撅了一把,不怀好意地笑着。

“这两位兄弟,是第一次来吧?别害臊,大胆一些,一回生二回熟。”女人脸上厚厚的胭脂粉腐蚀女性的含蓄,像她这样久经风尘的女人,跟各式各样的人都打过交道,一见沈浩洋和陈风那拘紧的样子,便知道他们是头一回来这种场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