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接住了(1 / 2)
被丈母娘夸了的季泽先是一愣,然后瞬间紧张了起来。
他自动忽略了后一句,被前一句吓得不轻。
季泽:谈朋友?谈什么朋友?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季泽:你和阿姨说我了?你说了?你直接说的?
季泽:你没骗我吧?真的假的?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没事吧?!
沈初看着季泽噼里啪啦发来的一串信息,心道这是真被吓着了。
沈初:她不知道是你。
季泽这才松了口气,重新又倒回自己的床上。
季泽:那阿姨说我萌?
沈初:她看到了表情包,说小姑娘挺萌的。
小姑娘…
季泽:……
沈初:你有意见?
季泽:没有。
季泽:我的确是个萌得只会嘤嘤嘤的小姑娘。
沈初:“……”
算了,季泽开心就好。
回到家,沈初把那袋子水果糖从塑料袋里拿出来,拎回自己的房间。
他拨下和季泽的语音通话,端起桌上的水杯。
孟雨疏跟过去,看着那袋水果糖,热心道:“你不会就这样送给小姑娘吧?”
沈初:“……”
他看了看自己随手扔在桌子上的糖,心里的确是自己想的。
“你那个小姑娘叫什么?是什么?妈妈见过吗?”孟雨疏屁颠颠地跟在沈初身后,“跟妈妈说说?人家怎么就跟你好了?”
沈初面无表情地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杯水:“是只狗,叫土狗。”
孟雨疏一巴掌拍在了沈初手臂上:“怎么能这么说人家小姑娘呢?!”
“他脸皮厚,”沈初仰头喝了半杯水,“除了学习就只会嘤嘤嘤。”
孟雨疏嘴角一抽,觉得不对:“你不是为了问人家题目才跟人家谈朋友的吧?”
沈初刚喝的水差点把他呛着:“我至于吗?”
“咱可不能干那种事,”孟雨疏说,“不能骗小姑娘感情,谈朋友就好好谈。”
沈初把杯子重新扣在托盘里,转身走回房间:“没有。”
孟雨疏还想跟过去,却被沈初手臂一抬堵在房间门口。
“小初,你可是好孩子,不能乱来的!”孟雨疏苦口婆心道。
沈初无语苍天:“我没乱来,我真喜欢他,会跟他过一辈子的,放心了?”
孟雨疏愣了愣,没想到自己平日里寡言少语的儿子能说出这种话来。
“睡觉了。”沈初把房间的门给关上了。
他把水杯重新放回桌上,打开手机一看,正在通话中。
“什么时候接的?”沈初坐在桌前,懒洋洋地问道。
“土狗。”季泽回答。
所以他听到了沈初最后那句剖心挖肺的表白。
是真喜欢,过一辈子。
季泽听得晕晕乎乎,人都快飘起来了。
沈初笑了笑。
“阿姨不在了?”季泽的声音有点心虚。
“不在了,我一人在房间里。”沈初道。
“我操,你吓死我了,”季泽突然放松了下来,“我以为你都坦白了,结果阿姨把我当姑娘。”
“哦?你不就是姑娘吗?”沈初把桌子上的笔筒拿过来,开口朝下往垃圾桶里倒了倒。
“嗯,我是,”季泽死不要脸,“小姑娘想哥哥了,哥哥什么时候来看看小姑娘?”
“昨天才分开,”沈初把自己的书包打开,从里面把一本本书挨个掏出来在桌前放好,“今天就想?”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季泽理由充分。
“少腻歪。”沈初笑道。
刚谈恋爱的两个人总是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分开一会儿就想得不行,想着想着就想找上门来。
“明天我要去上补习班,”沈初把带回来的笔一根一根插进刚清空的笔筒里,“最近都要上课,没时间跟你出去浪。”
“补习班?”季泽像是在吃什么,声音模模糊糊的,“不如让我上门补习,不要钱,包吃包住就行。”
他说完,又补了一条:“包亲包睡。”
“滚。”沈初把书本整理好,给自己大致划分了学习时间段。最后他空出一月底的一天,在日历上圈了个红圈。
“还有一个多星期,”沈初放轻了声音,“到时候去给你过生日。”
沈初第一次主动找孟雨疏报补习班。
报还报了两个,数学和物理。
数学杀/人,物理鞭尸,沈初每天都在教育机构被虐得体无完肤死去活来,一天比一天要想念自己男朋友温柔耐心的讲解,以及累了困了还有的爱的抱抱。
还有几天到季泽的生日。
沈初数着手机上的倒计时,眼巴巴地盼着那一天快点来。
一袋水果糖当礼物,感觉有点寒酸。
沈初收拾收拾书本,准备放学去街上逛逛看有什么可以买。
沈初很少逛街,或者说得更具体点,他近五年来似乎就没逛过街。
他的性子静,不爱出门,孟雨疏跟他一样,整天宅在房间做自己的工作。两个人唯一的出门娱乐方式,大概就是去小区附近的超市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今天是沈初第一次走进路边花花绿绿的店铺,茫然地给季泽挑选礼物。
十八岁的成人礼,总该送一个有纪念意义的礼物,什么情侣对杯、项链、书包、手镯就先略过吧。
他走走停停逛了大半条街,最后停在了一家篮球鞋店铺外。
季泽篮球打得那么好,篮球鞋也没见着有几双,沈初抬脚走进店里,要不给他买一双鞋子吧。
然而十分钟后,沈初又重新回到了街上。
贵,没钱,买不起。
他掏掏兜,还差个几百块钱。
也不好意思张嘴问孟雨疏要,有点儿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攒钱。
街上有招小时工发传单的,一小时十几块钱。
沈初算了算时间,如果这几天不去补习班,满打满算应该能挣够一双球鞋的钱。
他有些纠结,是补习班还是发传单。
最后沈初掏出手机,给季泽发了条信息。
沈初:左手右手,选一个。
左手补习班,右手发传单。
沈初默念:“右手右手右手…”
季泽:左手。
你妈的,为什么?!
沈初:选右手。
季泽:哦,我选右手。
于是沈初去了招聘的店里,揽下了这份活。
一小时十八块钱,穿着棕色的大熊工作服,街头街尾来回走。
这活不算累人,只不过大熊工作服太过肥大,不是高个力气大的少年撑不起这身衣服。
“我们店是少女服饰,传单要发给小姑娘。”店长有些年轻,估摸着只有三十出头,她看沈初长相帅气,先和店里的员工小姐姐们犯起了花痴。
“走累了就回来歇一歇,把头套一摘,露出你帅气的小脸,我给你拍个豆音,肯定能火。”
沈初把那个沉甸甸的大熊头套戴在头上:“还是算了吧。”
万一让孟雨疏看见,不把他活剥了。
今天已经快晚上了,沈初只走了三个多小时就下了班。
大熊工作服还挺厚,他庆幸现在是冬天,最起码不用热出一身痱子。
“给你按三个半小时算哈!”店长掏出手机,加了沈初的微信,“明天一定要来啊,报酬我们一个星期一结怎么样?”
“啊…”沈初顿了顿,“可以日结吗?”
“日结你明天不来了怎么办?”店长问,“好不容易找了个个高的!”
“我肯定来,”沈初说。
“急用钱啊?”店长考虑了一下,把今天的几十块钱转给了他。
沈初“嗯”了一声:“谢谢。”
“急着用钱做什么?不找妈妈要吗?”店长又问。
沈初不是很想说,但是又觉得自己应该给店长一个交代:“买…礼物。”
“给女朋友买的?”店长八卦道。
沈初垂眸,唇角微不可查地勾了一下:“嗯,女朋友。”
接下来的两三天,沈初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向教育机构请了假,然后去街上穿着大熊衣服发传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