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傻了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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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了,结束了,等着毕业分开,各走各的路。”

季泽唇角微扬,说得轻巧。

真跟个没事人一样,仰头给自己灌下半瓶啤酒。

“真行,”马堂把季泽手上的酒瓶给夺过来,“半个月前的事,现在才跟我说。”

“有什么好说的,”季泽往塑料椅背上一靠,整个人显得懒散随意,“不就那样。”

夏夜的烧烤摊上人声鼎沸,路边人群三三两两,大声说笑划拳喝酒。

秦江捧着一杯橙汁,看了看马堂,又看了看季泽,最后他选择闭嘴,默默吃着自己的烤串。

以前跟季泽没大没小是因为他知道季泽在让着他。现在季泽心情不好,他可不想上去讨打。

马堂给季泽递了张纸:“你之前不是准备不说出来吗?”

“我没说,”季泽接过纸巾,低头擦了擦指间的油腻,“他问的。”

他藏着掖着的那份心思,被沈初用最直接的方式撕开挑破,明晃晃地摊在两人面前。

——接着再丢弃一边。

“你是不是干什么了?”马堂想了想,“不然沈初怎么突然这么问你。”

“也不是太突然,”季泽动动手指,把那张纸巾揉成一团扔在桌上,“算了,不说了。”

他抬起眼皮,看向吧唧吧唧吃着烧烤秦江,闲的没事就想教育教育:“小屁孩儿,马堂对你够好了。”

突然被点名的秦江瞬间挺直腰板,心虚地瞄了几眼身边正给自己剥虾的马堂。

“别扯到我,”马堂把虾仁放进秦江的碗里,“你吃你的,别理他。”

秦江缩了缩脖子,把自己的碗往马堂那边推了推:“你也吃。”

季泽看着眼前你来我往的两人,呼了口气,站起身来。

“你去哪?”马堂也跟着站了起来。

季泽头也不回:“没醉,不用跟。”

季泽酒量不差,但是很少喝酒。

刚才他只不过灌了两瓶啤酒,跟喝水似的,没什么感觉。

路灯昏黄的灯光穿过路旁矮树繁茂的枝叶,星星点点洒在了灰色的长方形地砖上。

季泽双手插着裤兜,就这么低头数着砖块,漫无目的地沿着马路往前走。

半个月了,也该放下了。

本来就没打算怎样,这样不也挺好。

早点断了念想,也免得到了毕业割舍不下。

还有,是最重要的,不要给沈初造成困扰。

被一只狼喜欢,应该是被吓着了吧。

晚风拂过耳畔,树叶沙沙作响。

季泽仰起下巴,抬手摘了一片下来。

是香樟树。

他和沈初曾经也一起种了一棵香樟树。

“给你起个名字,就叫小初初吧!”

“滚。”

季泽看着手上的那片叶子,心底压抑许久的酸楚像是开了阀门,铺天盖地涌上他的喉咙。

难受。

心上跟缺了一块似的,就要死了。

季泽站在原地,放任自己细细感受这份因沈初而生的心痛难过。

或许这是沈初最后留给他的东西了。

因为是那种感情,因为是那种喜欢。

所以在被拒绝后,连最普通的朋友也做不成。

季泽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所以把它闷在暗无天日的心底。

无法触及阳光,也不愿宣之于口。

打小无拘无束肆意妄为的狼崽子,第一次知道了害怕。

他怕有一天会和沈初形同陌路,相对无言。

可是他一再小心,却还是落得了这样一个结果。

季泽突然有些埋怨沈初。

既然不肯接受,为什么要把话问得那么彻底。

扯下最后那层遮羞布,就永远盖不回去了。

“我是狼,”季泽把那片树叶扔进路边的绿化带里,他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轻声道,“狼和兔子注定没结果的。”

既然这份感情不被需要,那它的存在只会给人平添麻烦。

干脆就让它从未存在过。

又或者,仅仅只存在于,自己的心底。

季泽掏出手机,给马堂打了个电话。

“堂哥,你是我亲哥,”季泽眼底泛红,话中却依旧拖着那副吊儿郎当的口气,“你和你家小鸟,借我打打掩护。”

八月上旬,最热的时候。

沈初坐在自己的书桌前,暴躁扔笔。

什么玩意儿,不会写。

他发现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压根看不下去书。

沈初随手翻了翻桌上的暑假作业,决定放弃。

不在教室的话,没有气氛。

孟雨疏敲敲门,给沈初端来了半块西瓜。

“宝贝吃西瓜,”孟雨疏满脸是笑,“学累了吧?歇歇再写。”

“没学。”沈初把作业合上一扔,接过西瓜放在桌上开吃。

孟雨疏拿过他的暑假作业一看,瞬间咋呼开了:“明天就开学了,你怎么就只写了个名字!?”

沈初用勺子舀着西瓜,心道要不是明天开学,他连名字都不写。

“不是好好学习了吗?怎么还不写作业?”

孟雨疏想摸摸沈初的脑袋,却被自家儿子侧身躲过了。

“别摸我头。”沈初嫌弃道。

“自己儿子的头怎么不能摸了?”孟雨疏变本加厉,两只手一起使劲在沈初脑袋上摸来摸去,“你这个人都是我的。”

沈初:“……”

自己这个老妈这么大年纪了,外表跟小女生似的,内心也跟小女生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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