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小初初(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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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已经到达种植地点的马堂收到了季泽发来的信息。

他看着那张把吴彦祖拍成郭德纲的合照,撇了撇嘴。

季泽:!

马堂:?

季泽:不要羡慕。

马堂:……我不羡慕。

十二班的车到达场地,沈初因为晕车有些头重脚轻。

季泽跟在他的身后下了车,拧开矿泉水递给他。

沈初喝了一口,又倒出一些洗了把脸。

季泽拿了张纸给他,“不嫌冷吗?”

沈初抹了把脸上的水,“清醒一下。”

树苗是早就运好在地上躺着的,同学两两结成一组,一个负责挖坑,一个负责浇水。

方恒屁颠屁颠跑去找沈初,结果他找到人之后,发现季泽和沈初已经拿好工具,开始选起了树苗。

“你被抛弃了。”橘猫胖子在方恒身边悠悠道。

方恒瞥了他一眼,“组队吗胖子?”

橘猫胖子微微一笑,“我喜欢的人是小绵羊。”

方恒同样报以微笑,“滚吧。”

被一个寝室抛弃的方恒,拎着铁锹开始寻找队友。

突然他眼前一亮,看到了抱着水桶发呆的白绯。

“嗨,小白同学。”方恒走到她的身边,“组队吗?”

分配好地点和树苗已经快到中午,季泽一身的力气,没一会儿就挖出了一个树坑来。

沈初拎了桶清水,蹲在坑边用手有一搭没一搭的往坑里洒着水。

不远处传来一阵鼓掌声,沈初回头去看,那边聚集了不少人。

估计是校长亲自下场挖坑,管理层就喜欢搞这些形式主义。

“这坑够深了吧。”季泽把铁锹往身边的土里一戳,蹲下身在水桶里洗了洗手。

沈初点点头,“应该可以了。”

“放里面吧。”季泽又握住铁锹,重新站起身,“你扶着,我填土。”

“中午种树不好。”沈初把那一桶水倒进坑里,“等下午再说吧。”

季泽身强体壮力气大,挖个坑不费多大的事,可是别人大多没这个体格,光是挖洞就得挖上几个小时。

更有甚者,连个水桶都提不动,不仅提不动,还跟桶一起摔了一跤。

“你…”方恒看着湿了半条裤子,拎着水桶哭哭啼啼的白绯,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怀疑人生的状态。

不是吧…拎个水都能摔着?!

“桶破了…”白绯哽咽道。

“人没事吧?”方恒关心道。

白绯摇摇头,“…没事。”

“怎么就…破了?”方恒又问。

白绯手指抓着自己衣摆,“我不小心…”

身后传来一阵吵闹,白绯像是受了惊吓一般,肩膀一缩就往方恒身后凑。

付明清抓着一个女孩子的手腕,往白绯面前狠狠一扯,“道歉。”

“对,对不起。”女孩子满脸眼泪,“我不应该在你打水的时候推你…”

“没没没没关系…”白绯声音发抖,自己也哭了出声。

方恒瞬间明白了事情始末,他看向身后的白绯,“被人欺负了?”

“不算,不算欺负。”白绯哆嗦道,“就是不小心…”

“你傻逼啊?”付明清对着白绯吼道,“都上手推人了还是不小心吗?”

白绯被付明清一嗓子给吼闭了嘴,一双鹿瞳瞪得滚圆,眼泪滴溜溜地在里面打转。

方恒把白绯护在身后,“你什么毛病?骂她干什么?”

付明清看着方恒,阴沉着脸,“我跟她说话关你屁事?”

三人修罗场,动静闹得挺大,季泽听见付明清的声音,抄着铁锹就过去了。

这傻逼恋爱脑如果再给他搞事情,他就一铲子送人去医院。

“别吵别吵…”白绯拉着方恒的外套,“你们千万别吵,我求你了…”

方恒一口气憋在喉咙里,“你被欺负了为什么不跟我说?”

“还在这干嘛?道完歉就滚。”付明清压制着愤怒,整个人显得阴鸷可怖。

他离那个女生极近,把人吓得身子发抖,膝盖一软跪在了地上。

就在此时,季泽推开付明清,挡在了那个女生身前,“有话不能好好说,非得用吼的?”

付明清后退一步,看了眼眼泪汪汪的白绯,“谁再欺负白绯,最好别让我知道,不然下一次,男的女的我一样打。”

周围一片唏嘘,只剩下女生低低的哭声。

白绯捂住自己的脸,呜呜地哭,“又是这样…”

以保护的名义,一次又一次的给她树敌。食草动物不敢靠近她,食肉动物她不敢靠近,每天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就像是被全班孤立。

“给我过来!”付明清对着白绯大声道。

白绯跟个小刺猬似的,缩手缩脚挪到付明清身边。

虽然害怕,但是听话。

付明清弯腰拿起地上的破桶,拉着白绯的手腕转身就走。

“你干什么?!”方恒大步追上去。

“没事。”季泽拦住他,“付明清带她去换桶了。

中午时分,沈初没带午饭,荒郊野外只有一家小卖部,沈初和季泽一人捧了一桶泡面,肩并肩坐在黄泥路边的石头上边吃边说。

趁着方恒不在,季泽偷偷向沈初打听,“大袋鼠是不是对白绯有意思?”

沈初嗦了口面,“不知道。”

“他们怎么都喜欢这个小姑娘啊。”季泽郁闷道。

“你不也喜欢吗?”沈初随口接话。

“我不喜欢。”季泽立刻解释清楚,“我不喜欢小姑娘。”

沈初听这话觉得有点奇怪,“说的就像你不喜欢女的似的。”

季泽咽了口泡面,差点没把他噎死。

“我是说他们怎么都喜欢白绯。”季泽连忙岔开话题,“付明清高一就追着白绯跑了,方恒要是跟他争,难搞。”

沈初斜了季泽一眼,“跟我说干什么?”

季泽举起叉子,露出一抹官方笑容,“一个是你哥们,一个是我哥们,他俩争他俩的,咱俩好咱俩的,您看成吗?”

沈初把吃完了的泡面盖一戳,“你事挺多。”

季泽“啧”了一声,“我为了什么啊?”

还他妈不是为了眼前这个大兔子?!

沈初突然笑了起来,“行。”

吃完午饭,一两点的日头正毒,同学们在规定的区域内追逐打闹。

沈初找了块树下的阴凉地,也不管干不干净,坐下就打了个哈欠。

“又困了?”季泽坐在他的身边,“昨天通宵打游戏?”

沈初“嗯”了一声往季泽身边挪了挪,“靠一下。”

大概是大巴车上靠得比较舒服,沈初背靠着树干,往季泽肩头一歪,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耳边是同学的打闹声,一群疯不够的少年抱成一团,哈哈大笑。

季泽抬手,摸摸沈初的头发。

有些硬,但不扎手。

“摸狗呢?”沈初突然开口,“起开。”

季泽连忙收回手,顿了顿,又觉得自己挺憋屈,“昨天尾巴都给你摸了,你不给我摸兔耳朵就算了,连头发也不给摸。”

“摸个屁的兔耳朵。”沈初眯缝着眼睛,“我不会把耳朵单独恢复成本体。”

“那尾巴呢?”季泽问,“尾巴也行啊!”

“也不会。”沈初无情拒绝。

“那你会什么?”季泽道。

“我什么都不会。”沈初声音缓慢,像是睡过去了。

“要不变成兔子呗。”季泽激动地抖抖肩膀,“我抱着你睡,更舒服。”

沈初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季泽瞬间变怂,把沈初的脑袋重新按回自己肩上,“你睡你睡。”

正午的阳光又暖又亮,透过层层叠叠的叶片,星星点点洒在地上。

沈初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靠在一匹狼的肩头睡觉,他甚至有些手痒,想撸这匹狼的尾巴。

“头发给你摸。”沈初拍拍季泽的后腰,“尾巴给我撸。”

下午两点集合,沈初撸了一手狼毛。

“你掉毛为什么这么严重?”沈初拍了拍手掌。

季泽单手盖住满脸燥热,“你他妈使那么大劲…”

操!又被撸尾巴了!

季泽偷偷跑去水井旁,洗了半天才褪下耳尖绯红。

要死。

等季泽回来的时候,沈初已经开始埋土种树,季泽拿过水桶,慢慢给树苗浇水。

“我得给他做个标记。”季泽握上小树树干,“刻上个什么沈初季泽…嗯…友谊地久天长之类的。”

“别作。”沈初两个字直接否决。

季泽环视了一下四周歪七斜八的小树,“不行,不做点标记下次过来肯定认不出来了。”

“下次过来?”沈初诧异道,“你下次还过来呢?”

“这可是我第一次亲手种树。”季泽把树苗旁的土壤踩结实了,“我得回来看看他。”

沈初无语,“至于吗你?”

小树比两人高了一点,季泽拨了拨它的叶片,看着低头浇水的少年,“给你取个名字,就叫小初初吧!”

作者有话要说:季泽:原来别人撸我尾巴我会这——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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