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小初初(2 / 2)
另一边,已经到达种植地点的马堂收到了季泽发来的信息。
他看着那张把吴彦祖拍成郭德纲的合照,撇了撇嘴。
季泽:!
马堂:?
季泽:不要羡慕。
马堂:……我不羡慕。
十二班的车到达场地,沈初因为晕车有些头重脚轻。
季泽跟在他的身后下了车,拧开矿泉水递给他。
沈初喝了一口,又倒出一些洗了把脸。
季泽拿了张纸给他,“不嫌冷吗?”
沈初抹了把脸上的水,“清醒一下。”
树苗是早就运好在地上躺着的,同学两两结成一组,一个负责挖坑,一个负责浇水。
方恒屁颠屁颠跑去找沈初,结果他找到人之后,发现季泽和沈初已经拿好工具,开始选起了树苗。
“你被抛弃了。”橘猫胖子在方恒身边悠悠道。
方恒瞥了他一眼,“组队吗胖子?”
橘猫胖子微微一笑,“我喜欢的人是小绵羊。”
方恒同样报以微笑,“滚吧。”
被一个寝室抛弃的方恒,拎着铁锹开始寻找队友。
突然他眼前一亮,看到了抱着水桶发呆的白绯。
“嗨,小白同学。”方恒走到她的身边,“组队吗?”
分配好地点和树苗已经快到中午,季泽一身的力气,没一会儿就挖出了一个树坑来。
沈初拎了桶清水,蹲在坑边用手有一搭没一搭的往坑里洒着水。
不远处传来一阵鼓掌声,沈初回头去看,那边聚集了不少人。
估计是校长亲自下场挖坑,管理层就喜欢搞这些形式主义。
“这坑够深了吧。”季泽把铁锹往身边的土里一戳,蹲下身在水桶里洗了洗手。
沈初点点头,“应该可以了。”
“放里面吧。”季泽又握住铁锹,重新站起身,“你扶着,我填土。”
“中午种树不好。”沈初把那一桶水倒进坑里,“等下午再说吧。”
季泽身强体壮力气大,挖个坑不费多大的事,可是别人大多没这个体格,光是挖洞就得挖上几个小时。
更有甚者,连个水桶都提不动,不仅提不动,还跟桶一起摔了一跤。
“你…”方恒看着湿了半条裤子,拎着水桶哭哭啼啼的白绯,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怀疑人生的状态。
不是吧…拎个水都能摔着?!
“桶破了…”白绯哽咽道。
“人没事吧?”方恒关心道。
白绯摇摇头,“…没事。”
“怎么就…破了?”方恒又问。
白绯手指抓着自己衣摆,“我不小心…”
身后传来一阵吵闹,白绯像是受了惊吓一般,肩膀一缩就往方恒身后凑。
付明清抓着一个女孩子的手腕,往白绯面前狠狠一扯,“道歉。”
“对,对不起。”女孩子满脸眼泪,“我不应该在你打水的时候推你…”
“没没没没关系…”白绯声音发抖,自己也哭了出声。
方恒瞬间明白了事情始末,他看向身后的白绯,“被人欺负了?”
“不算,不算欺负。”白绯哆嗦道,“就是不小心…”
“你傻逼啊?”付明清对着白绯吼道,“都上手推人了还是不小心吗?”
白绯被付明清一嗓子给吼闭了嘴,一双鹿瞳瞪得滚圆,眼泪滴溜溜地在里面打转。
方恒把白绯护在身后,“你什么毛病?骂她干什么?”
付明清看着方恒,阴沉着脸,“我跟她说话关你屁事?”
三人修罗场,动静闹得挺大,季泽听见付明清的声音,抄着铁锹就过去了。
这傻逼恋爱脑如果再给他搞事情,他就一铲子送人去医院。
“别吵别吵…”白绯拉着方恒的外套,“你们千万别吵,我求你了…”
方恒一口气憋在喉咙里,“你被欺负了为什么不跟我说?”
“还在这干嘛?道完歉就滚。”付明清压制着愤怒,整个人显得阴鸷可怖。
他离那个女生极近,把人吓得身子发抖,膝盖一软跪在了地上。
就在此时,季泽推开付明清,挡在了那个女生身前,“有话不能好好说,非得用吼的?”
付明清后退一步,看了眼眼泪汪汪的白绯,“谁再欺负白绯,最好别让我知道,不然下一次,男的女的我一样打。”
周围一片唏嘘,只剩下女生低低的哭声。
白绯捂住自己的脸,呜呜地哭,“又是这样…”
以保护的名义,一次又一次的给她树敌。食草动物不敢靠近她,食肉动物她不敢靠近,每天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就像是被全班孤立。
“给我过来!”付明清对着白绯大声道。
白绯跟个小刺猬似的,缩手缩脚挪到付明清身边。
虽然害怕,但是听话。
付明清弯腰拿起地上的破桶,拉着白绯的手腕转身就走。
“你干什么?!”方恒大步追上去。
“没事。”季泽拦住他,“付明清带她去换桶了。
中午时分,沈初没带午饭,荒郊野外只有一家小卖部,沈初和季泽一人捧了一桶泡面,肩并肩坐在黄泥路边的石头上边吃边说。
趁着方恒不在,季泽偷偷向沈初打听,“大袋鼠是不是对白绯有意思?”
沈初嗦了口面,“不知道。”
“他们怎么都喜欢这个小姑娘啊。”季泽郁闷道。
“你不也喜欢吗?”沈初随口接话。
“我不喜欢。”季泽立刻解释清楚,“我不喜欢小姑娘。”
沈初听这话觉得有点奇怪,“说的就像你不喜欢女的似的。”
季泽咽了口泡面,差点没把他噎死。
“我是说他们怎么都喜欢白绯。”季泽连忙岔开话题,“付明清高一就追着白绯跑了,方恒要是跟他争,难搞。”
沈初斜了季泽一眼,“跟我说干什么?”
季泽举起叉子,露出一抹官方笑容,“一个是你哥们,一个是我哥们,他俩争他俩的,咱俩好咱俩的,您看成吗?”
沈初把吃完了的泡面盖一戳,“你事挺多。”
季泽“啧”了一声,“我为了什么啊?”
还他妈不是为了眼前这个大兔子?!
沈初突然笑了起来,“行。”
吃完午饭,一两点的日头正毒,同学们在规定的区域内追逐打闹。
沈初找了块树下的阴凉地,也不管干不干净,坐下就打了个哈欠。
“又困了?”季泽坐在他的身边,“昨天通宵打游戏?”
沈初“嗯”了一声往季泽身边挪了挪,“靠一下。”
大概是大巴车上靠得比较舒服,沈初背靠着树干,往季泽肩头一歪,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耳边是同学的打闹声,一群疯不够的少年抱成一团,哈哈大笑。
季泽抬手,摸摸沈初的头发。
有些硬,但不扎手。
“摸狗呢?”沈初突然开口,“起开。”
季泽连忙收回手,顿了顿,又觉得自己挺憋屈,“昨天尾巴都给你摸了,你不给我摸兔耳朵就算了,连头发也不给摸。”
“摸个屁的兔耳朵。”沈初眯缝着眼睛,“我不会把耳朵单独恢复成本体。”
“那尾巴呢?”季泽问,“尾巴也行啊!”
“也不会。”沈初无情拒绝。
“那你会什么?”季泽道。
“我什么都不会。”沈初声音缓慢,像是睡过去了。
“要不变成兔子呗。”季泽激动地抖抖肩膀,“我抱着你睡,更舒服。”
沈初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季泽瞬间变怂,把沈初的脑袋重新按回自己肩上,“你睡你睡。”
正午的阳光又暖又亮,透过层层叠叠的叶片,星星点点洒在地上。
沈初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靠在一匹狼的肩头睡觉,他甚至有些手痒,想撸这匹狼的尾巴。
“头发给你摸。”沈初拍拍季泽的后腰,“尾巴给我撸。”
下午两点集合,沈初撸了一手狼毛。
“你掉毛为什么这么严重?”沈初拍了拍手掌。
季泽单手盖住满脸燥热,“你他妈使那么大劲…”
操!又被撸尾巴了!
季泽偷偷跑去水井旁,洗了半天才褪下耳尖绯红。
要死。
等季泽回来的时候,沈初已经开始埋土种树,季泽拿过水桶,慢慢给树苗浇水。
“我得给他做个标记。”季泽握上小树树干,“刻上个什么沈初季泽…嗯…友谊地久天长之类的。”
“别作。”沈初两个字直接否决。
季泽环视了一下四周歪七斜八的小树,“不行,不做点标记下次过来肯定认不出来了。”
“下次过来?”沈初诧异道,“你下次还过来呢?”
“这可是我第一次亲手种树。”季泽把树苗旁的土壤踩结实了,“我得回来看看他。”
沈初无语,“至于吗你?”
小树比两人高了一点,季泽拨了拨它的叶片,看着低头浇水的少年,“给你取个名字,就叫小初初吧!”
作者有话要说:季泽:原来别人撸我尾巴我会这——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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