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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向屿和胡琳翻遍整座城市,疯了一样找寻胡桃的下落的时候,林向屿的公司来了一名意外访客。
从上午九点开始,林向屿接连开了三个会议,一直到下午黄昏时分,他浑身疲惫,助理过来,跟林向屿说有位先生在等他,姓胡。
林向屿一听到“胡”字,就猜到了来者何人。
然后他的目光越过助理,看到了向自己走来的胡近。还没走几步,林向屿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涔涔的汗水。
胡近也没有和他过多寒暄,坐下来后,只是微笑着,说:“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桃桃有个关系很好的男同学,老师们跟我提到你,也都是赞不绝口。我同你们林家,生意上也有些往来,只是林公子没有子承父业,所以一直没有缘分见面。”
林向屿摸不清他的来意,作为小辈,自然是要斟茶倒水:“胡叔叔不要这样说,是我游手好闲。”
“不用忙活了,我就是正好经过,记得你的公司是在这里,就想着择日不如撞日,上来转转,同你说几句话。”
“桃桃这些年,多谢你照顾了。”胡近说,“我家中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一些。我脸皮厚,一直是以桃桃父亲的身份自居。她出事以后,每次我去医院探望正好都和你错开了时间,我想你们年轻人的事,应该给你们年轻人一些时间。”
林向屿静静地听着,知道胡近专程来一趟,总不只是为了看他一眼。
“那么我这个长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你听个一二。”
林向屿还是说:“叔叔您讲。”
林向屿看着胡近,他已经老了,脸上的皮肤松弛。虽然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林向屿,却不是林向屿第一次见到他。
在林向屿还在念初中的时候,某年元旦参加市里所谓的上流社会举办的晚会,曾瞧见过胡近一眼。他听到周围的人介绍,说那位就是最近风头正盛的胡近。而不远处的胡近,正在同某位高官相谈甚欢,手中拿着红酒杯,姿态潇洒。
林向屿还是少年心性,对成年人的世界毫无兴趣,心不在焉地听着旁人的介绍,也只有在听到“胡近”两个字的时候,有那么一点印象,心想,这是不是就是胡桃曾和自己提过的继父?
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胡近正处在人生的鼎盛时期。有着中年男人持有的威严和庄重,举手投足气场强大。
那时候他还想,这样的人作胡桃的继父,一定不会亏待她的。
而如今,他年过半百,头发染得再黑,也遮挡不住岁月的痕迹。
然后,林向屿听到他开口说:“我希望你,离开胡桃。”
林向屿觉得那一秒异常漫长,他手里握着茶杯,垂下眼,不动声色,等着胡近接下来的话。
“我知道,桃桃这些年一直倾慕你,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你们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和谁真的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她这些年受的苦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真的有机会重新开始,就放过她吧。”胡近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人生苦短,七情六欲,我希望她的后半生,能远离那些情啊爱啊恨啊愁啊,我希望我的女儿,能真的活得像个公主一样,开开心心,简简单单的。”
“放过她,你失去的只是一个爱你的女孩子,她却能因此过得比过去幸福。听叔叔一句,人不能活得太自私。”
所有人都这样对他说,放过她吧。
他们都认为,他留住她,陪在她身边,对她悉心照顾,只是在弥补心中的愧疚,只是迫于道德压力。
没有人相信,他爱她。
是啊,林向屿想,年少往事,那么多那么多,如果他曾有过半分明白自己的心意,那么他和她,也不至于走到今日。
很长很长的沉默后,林向屿等着心中飓风一般的痛楚渐渐消散,他才终于开口:“胡叔叔,您是长辈,按理说,您要指教,我总应该受着。”
林向屿平视胡近的眼睛,恍然想起十几年前在酒会上他看到胡近西装革履的身影,觥筹交错间,光阴飞逝,当年的小小少年,如今也长成风度翩翩、肩膀宽厚的男人,他说:“唯独这一件事,我办不到。”
“我已经错了十五年,您不能让我错一辈子。”
窗外,一群候鸟由北至南,飞在归乡的途中。
人生路遥遥无期,浪子天涯,明月几时,何日归家,何处是家?
“我的人生,”他缓缓地说,“可以没有金钱、荣耀、权力,甚至没有阳光和天空,可是不能没有她。”
胡近从林向屿的公司出来,林向屿将他一路送到停车场。
胡近停下来,望了一眼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在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日日夜夜地奋斗着。
他忽然说:“还有好多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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