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2012年,那些年 1.(1 / 2)
一晃一年多过去,林向屿的公司开得如火如荼。
林向屿公司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胡桃这一年带初一的课,任务不重,他的公司所在的写字楼离四中又很近,于是胡桃没事就去那里晃晃,帮他们的冰箱填充一些食物。
“哎,”胡桃看着冰箱里都快坏掉的提子,转过头冲林向屿大声喊,“你们到底几天没吃水果了?”
几个男人凑在一起,一个人面前放两台显示器,根本没空搭理她。那大概是林向屿人生中最邋遢的一段时间了,每天过得日夜颠倒,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胡桃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为他披上一件外套,将空调温度调高。
每次看到林向屿疲倦的睡脸,胡桃都会觉得自己真是没用,她能为他做的,实在是太少了。要是有一天她能变成超人就好了,就算拯救不了世界,至少能替她心爱的男孩分担喜怒。
好在除了本身的能力外,林向屿运气不错,这一年国家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再加上他资金充足,家中靠山牢固,公司的运营还算轻松,还开发出一款APP,少年版的“果壳”和“知乎”,很快就上了正轨。
林向屿的生日在十二月,射手座A型血。高考结束以后,两个人身处两座城市,胡桃已经很多年没有给他庆过生日。他生日那天,胡桃天还没亮就起来,在厨房忙前忙后,勉勉强强烤了一个蛋糕出来,小心翼翼地打包好,去找林向屿。
林向屿住的房子远离市区,好在有高速,去软件园很方便。那是他家自己开发的房产,林向屿留了两套,一套自己住,一套给胡桃。胡桃没有收下,还住在当初林向屿给她的LOFT里,每个月上交房租,于是软件园的那套房子就这样空置着。
林向屿竟然已经早早起来,穿戴整齐,神清气爽的样子,看到胡桃,一愣:“你怎么来了?”
胡桃无可奈何,扬了扬手里的蛋糕:“上周不是说好了吗,给你过生日。”
林向屿认真地想了想:“是今天吗?我自己都忘了。”
“你在家怎么穿成这样?要出门吗?”
“嗯,”林向屿点点头,抬了抬表,“要去一趟然然家。忘了和你约好的是今天,要不然……你和我一起去?”
林向屿还在国内念大学的时候,每次回家都会去看望许然然的父母。刚刚回国创业那段时间,他一个月也就只能轻松一两天,其他人都选择好好补觉,也就只有他,还会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去陪许父许母拉家常,做家务,逛逛街。
胡桃把蛋糕放在林向屿屋里的冰箱里,换了一个颜色的口红。林向屿特意挑了不堵车的时间出发,一路飞驰。胡桃将车窗摇下来,狂风一股脑灌进来,她笑着说:“找时间我也去把驾照考了。”
许父许母还是住在原来的老式居民区,他们坚持不要林向屿一分钱,说他如果真的有心,有空来家里坐坐就好。小区里没有停车位,林向屿在几个街区外停了车,和胡桃一起走过去。
林向屿在水果摊前停下来,老板腆着肚子出来:“哟,小伙子,又来了?”
林向屿点点头,也不劳烦老板,自己一样一样地选着水果。胡桃本来想帮点忙,但是又觉得,或许他不愿意让别人帮忙,因为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老板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他和胡桃:“头一回见你带女朋友来啊,你们一看就般配,啧啧,这男才女貌的。”
林向屿笑着抖抖塑料袋,摇头道:“不是女朋友,初中同学。”
胡桃站在一旁,矜持地冲老板点点头。
因为是老式的小区,也没有什么交通规划,红绿灯就跟摆设一样,没人在意。遛狗的居民牵着狗一边打哈欠一边过马路,花坛的防护栏已经锈迹斑斑,树木遮天蔽日,将这里与闹市相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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