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2)
胡桃的毕业答辩在六月初,紧跟着就是毕业典礼。晚上所有人将学士服脱了往肩膀上一搭,去吃散伙饭。
胡桃难得地喝了酒,她其实酒量很大,大约是遗传了她那位醉鬼生父。大部分女孩子喝酒上脸,她却不,越喝脸越白,眼睛越是亮得能发光。
项洁洁也能喝,她们两个坐在一起,别的人来劝了几次酒,就再没人敢来了。
唐菀静和男朋友在一起。齐悦走过来,吵吵嚷嚷,说要吃冰淇淋。
“我去给你买吧。”胡桃说。
胡桃出了饭店的门,拐了个弯,去给齐悦买冰淇淋。走到巷子里,有个年轻男孩跌跌撞撞地向胡桃冲过来,胡桃没来得及躲闪,被他撞了一下。
胡桃被撞得不轻,倒吸一口凉气,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回过头,理了理自己的鸭舌帽,恶狠狠地瞪了胡桃一眼,嘴里叽里咕噜着不好听的话,然后转身又继续跑开了。
胡桃被他搅得一肚子火,却又无可奈何,人家一溜烟跑远了,她追也追不上。胡桃只好自认倒霉,揉着被撞的胳膊,“咝”了一声。
齐悦喜欢吃娃娃头,胡桃买了三支,她们一人一支。掏钱的时候,胡桃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劲,她钱包不在了!
动动手指也知道,肯定是刚刚那个男孩偷的。
胡桃气不打一处来,忽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胡桃回过头,来人穿着黑色T恤,身材高大,面目英俊,竟然是周珩。胡桃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周珩了,大二结束以后,他们再没了一样的公共课,作息时间也大相径庭。
胡桃偶尔在学校里看到周珩,他身边总有着一群,男男女女,周珩的生活总是多姿多彩,热闹非凡。他不主动跟胡桃打招呼,胡桃也觉得他们两个人确实不太熟。
“你?”
周珩将手里的钱包抛到胡桃怀里:“还真不让人放心。”
胡桃接住,是自己刚刚被偷走的钱包。她拿着钱包,十分感激:“谢谢!”
周珩看着胡桃,笑了笑,然后他侧开身,胡桃这才看到刚刚撞自己的男孩子,他站在阴影里,耷拉着脑袋,刚刚还盛气凌人地骂骂咧咧,现在就歇菜儿了。
周珩努努嘴:“过来。”
男孩走过来,走到胡桃面前,“扑通”一声跪下来:“对不起,姐姐,我错了。”
胡桃被这阵势弄得哭笑不得,她出门买个冰淇淋而已,怎么成了这样?
“没事了,”胡桃说,“你走吧。”
“你清点一下,看有什么东西丢了没?”
胡桃摇摇头,打开钱包却没有数,只是抽出十块钱递给冰淇淋店老板。
男孩还跪在地上,看看胡桃,又偷偷瞟周珩。周珩不耐烦,摆摆手?:“你走吧,长点眼色。”
男孩连滚带爬,混入夜色里跑远了。
“你怎么在这里?”胡桃问周珩。
“刚刚吃完散伙饭,正好看到你一个人,想跟你说说话,就跟过来了。”
“什么话?”
胡桃又多买了一支冰淇淋,撕开包装袋,递给周珩。
周珩犹豫了一下,接过来,一口咬下去:“现在没什么了。”
胡桃点点头,也不再多问。周珩顺手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走在她旁边陪着她,把冰淇淋带给齐悦和项洁洁。
项洁洁看了看周珩,又看了一眼胡桃,媒婆之力又在心中翻涌起来,她说:“胡桃,我们等下吃完去唱歌,你去吗?”
胡桃不去KTV,这是寝室里大家都知道的规矩。倒也没有别的原因,胡桃不喜欢唱情歌,每一首歌,都让她想起林向屿。
“不去了,”胡桃果然这么说,“你们慢慢玩。”
项洁洁和齐悦拼命给周珩使眼色,他也不知道有没有看到,倒是笑着给胡桃鞠了一躬:“走吧,我的公主,让我送你回去。”
胡桃摆手?:“不用,我没怎么喝酒,清醒着,自己打个车就回去了。”
“走吧,”周珩坚持说,他看着胡桃的眼睛,说,“最后一次了。”
胡桃欲言又止,想到周珩刚刚还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妥协道:“那就麻烦你了。”
上一次胡桃和周珩这样并肩走在路上,他们还在读大二,她的室友和他的朋友们联手,请君入瓮。那时候他们两人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所有的人都以为胡桃死皮赖脸地追着周珩不肯放。
走在路上,天色暗下来,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周珩忽然开口同她聊天:“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胡桃点点头,“我们两个学院打球,我还记得你穿的球衣,10号,对吧?”
周珩淡淡地笑了一下:“你还记得啊。”
胡桃欲言又止,周珩却继续说了下去:“其实那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胡桃“哎”了一声。
“我很早以前就见过你,高中的时候,我那时候很叛逆,有次和爸妈吵架,一怒之下买了机票去C城。我有个关系很好的哥们儿在那里读书,我打他电话,打不通,就去他学校里找他。”
胡桃停下脚步,和周珩面对面站着,等待他接下来的话。
“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站在邮筒边,低着头在读信。”
周珩说完,打开钱包拿出一张拍立得递给胡桃。
胡桃接过来,看到穿着浅蓝色衬衫长裙的自己,站在邮筒旁,头发垂下来大半,没有阳光,天气是大雨滂沱前的阴霾,却更衬托出她侧脸的美。
“哦,”胡桃想了想,笑着把照片还给他,“那不是信,是明信片。”
是林向屿从北京寄过来的明信片,上面是他用黑色钢笔龙飞凤舞地写的: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胡桃,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胡桃抬起头看周珩。
这世间,有无数种爱情的形态。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怎么会不信。胡桃想,十年前,她站在学校老旧的围墙边,看到了一个男孩,怦然心动。一生就此改写。
周珩没有等到胡桃的回答,六月的夏夜里,蝉鸣不停歇,他玉树临风地站着,目光沉沉,说:“有一件事,想了很久,觉得还是要告诉你。”
胡桃停下来,说:“你不必说了,我……”
“每一次在学校里看到你,我总是忍不住多看你一眼,然后又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你也没什么不同。就算是漂亮,世界上比你漂亮的人也多得很……可是,偏偏是你,让我惦记了好多年,一直惦记着,久了,好像就成了魔障。”
胡桃认真地看着眼前的男孩子,他的头发很黑,有一点点长了,他的眼睛很好看,狭长的丹凤眼,他穿着黑色的T恤,白色的鞋,他生得漂亮,天生带着风流。
胡桃欲言又止,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你喜欢我哪一点?”
周珩认真地回答:“喜欢你的孤独。”
第一次,有人向胡桃告白,说让我心动的,并不是你的美。
胡桃觉得有点浪漫,又有一点索然,因为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心,她此时此刻,脑海里只有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肩线流畅,锁骨分明,说话的时候会体贴地弯下腰,眼角眉梢都是笑。
他在KTV里为她唱过的歌,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究竟有多少年了,她的世界里,只有林向屿一个人。春夏秋冬,一季一季过去,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的一生也将这样过去了。
周珩说,他喜欢她的孤独。
可他不会知道,她的孤独,是林向屿给的。而能带她走出这孤独的,世上也只得林向屿一人。
这天夜里,周珩将胡桃送回寝室。寝室楼门外有两盏路灯,一左一右,泛着旧旧的黄,有夏日的飞蛾扑火,散发出岁月的气息。
周珩停下来,笑了笑,没说话。
“那我进去了,”胡桃说,“谢谢你。”
↑返回顶部↑